自治州医院手术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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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州医院手术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院手术分级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一、手术分级授权管理。

(一)成立手术分级授权管理委员会,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指导下,负责全院医师手术分级授权工作。

1、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注册地点在本院。

2、每年由手术医师所在科室和医院按其手术操作能力、效果、医疗质量等绩效指标评价审核,确定每位手术医师手术分级授权资格。

(二)医务科负责日常监督工作。

(三)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年对本科手术医师进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手术操作能力、效果、医疗质量等绩效指标评价审核,确定每位手术医师手术分级授权资格。

二、手术分级授权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院长。

副主任委员:业务副院长。

委员:医务科、质控办、相关科室负责人。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及各专业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办公室(设在医务科)。

办公室主任由医务科主任担任。

(二)外科综合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组员:相关科室负责人。

(三)内科综合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组员:相关科室负责人。

三、临床手术分级

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程度和风险水平,将手术分为四级:

(一)一级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

(二)二级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

(三)三级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

(四)四级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

四、手术医师分级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内,或硕士生毕业,从事住院医师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上,或硕士生毕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住院医师工作2年以上者。

(一)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取得主治医师资格3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取得主治医师资格三年以上者。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主任医师:取得副主任医师资格三年以内。

2、高年资主任医师:取得副主任医师资格3年以上者。

(四)主任医师

1、低年资主任医师:担任主任医师三年以内。

2、高年资主任医师:担任主任医师三年以上者。

五、手术医师手术分级原则。

1、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由所在科室和医院医疗技术授权委员会审核批准,可主持一级手术

2、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由所在科室和医院医疗技术授权委员会审核批准,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二级手术

3、低年资主治医师:由所在科室和医院医疗技术授权委员会审核比准,可承担二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三级手术

4、高年资主治医师:由所在科室和医院医疗技术授权委员会审核比准,可承担三级手术

5、低年资主任医师:由所在科室和医院医疗技术授权委员会审核比准,可承担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四级手术

6、高年资主任医师:由所在科室和医院医疗技术授权委员会审核比准,可承担四级手术

7、主任医师:由医院医疗授权委员会审核比准,承担四级手术以及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风险手术

六、手术审批权限。

(一)常规手术

1.四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高年资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报批手术通知单。

2.三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报批手术通知单。

3.二级手术科主任审批,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报批手术通知单。

4.一级手术:主管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并可签发手术通知单。

(二)高度风险手术

高度风险手术是指手术科室科主任认定的存在高度风险的任何级别的手术。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报医务科,由医务科负责人决定审批或提交业务副院长审批,获准后,手术科室科主任负责签发手术通知单。

(三)急诊手术

预期手术的级别在值班医生手术权限级别内时,可通知并施行手术。若属高风险手术或预期手术超出自己手术权限级别时,应紧急报上级医师审批,需要时再逐级上报。

(四)资格准入手术

资格准入手术是指按州级或州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需要专项手术资格认证或授权手术

(五)特殊手术

凡属下列之一的可视作特殊手术

1、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的;。

2、被手术者系特殊保健对象如高级干部、着名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及民主党派负责人;。

3、各种原因致毁容或致残的;。

4、可能引起司法纠纷的;。

5、同一患者24小时内需再次手术的;。

6、高风险手术;。

7、外援医师来院参加手术者,异地行医必须按《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手术,须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报医务科审核,由业务院长或院长审批,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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