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资金管理现状与对策建议

在城市化进程稳健推进的今天,征地拆迁已成一项常态化却影响重大的工作事项,征地补偿亦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备受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

笔者立足工作实际,经系统研究,认为制度缺失管理缺失和监督缺失是当前征地补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从健全制度、落实执行、强化监管和为民服务等四个方面提出了规范和加强征地补偿资金管理对策建议,以期抛砖引玉。

下载论文网   目前,我国经济已步入新常态。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明显加快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持续推进,对土地资源的需求日益扩大,各地都在不同频次和规模地实施征地拆迁工作

征地拆迁工作事关社会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经营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征地补偿已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之一。

如何依法做好征地补偿资金的预算、使用与监管,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确保群众合法权益的公平、及时落地,则是当务之急和重中之重。

一、征地补偿资金的内涵   征地补偿是项目建设的基础性、前置性工作,也是一项具有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矛盾突出、工作繁杂、社会关注度高等显著特点的系统工程,并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和谐社会的稳定建设息息相关。

征地补偿资金征地补偿费,就重庆现行法规政策而言,主要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房屋补偿、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住房安置等项目构成,分别计算补偿

其中:   土地补偿费系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应获得的补偿,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被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按定额标准计发;其80%首先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余额20%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安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

安置补助费系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应获得的补偿,解决其失地后的生活保障和安置就业,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算,按定额标准计发;安置补助费的一部分(即个人应承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总额的50%)专项用于该个人的基本养老保险,余额支付给个人、用于安排其生产生活。

农村房屋补偿按被拆迁房屋的结构(砖混、砖木、土墙、简易结构等)和相应定额标准计发。

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实行综合定额补偿,以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扣除农村宅基地和林地后的面积为准。

住房安置征地批文下达前已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被拆迁房屋的征地农转非人员为住房安置对象,按规定的人均建筑面积标准和因地制宜的安置方式实施安置,积极推行货币安置方式。

二、管理现状及主要问题   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征地补偿相关的政策越来越完善、标准越来越统一、执行越来越严谨、监管越来越严苛,征地补偿资金管理工作呈现出了合法、规范、有效、安全的良好局面,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制度缺失

征地补偿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宽,且各地各区域发展不均衡、实际情况千差万别,决策层面的制度设计虽已基本完备,但执行层面的制度安排却参差不齐,如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调查评估业务流程、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监督监察制度等外部控制制度等方面还不够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存有不作为、乱作为的漏洞。

(二)、管理缺失

征地补偿工作矛盾多、难度大,少数实施主体不愿直接面对被征地群众,把实地调查、评估丈量、数据采集、协议签订、标准执行、要素审查等工作均移交征地单位或下交基层组织自行操作,不按规定履行组织、参与、审核等职责,造成征地补偿资金管理工作中的管理缺失、责任缺位,导致出现一些如群众不满、工期延后等本不应出现的问题,甚至出现个别地方群众上访、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局面的问题。

(三)、监督缺失

征地补偿工作环节多、层次多,事后监督、形式监督、单一监督的方式易形成监管真空地带,从而发生拖欠、截留、挪用、贪污等与民争利甚至是贪污腐败、违法犯罪的“管不住、理不顺”的情形,伤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侵害人民群众的利益。

三、规范和加强管理对策建议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征地补偿资金管理,就是要坚持以安全、合理、高效为管理目标,坚守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四性”管理原则,坚定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管理理念,真抓实干、励精图治、锐意进取。

(一)、完善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标准。

要积极梳理、清理现有相关管理制度,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查漏补缺,及时修订、编制本地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及工作标准;内容应涵盖管理原则、目标、标准、要求、方法、效果和责任等;主体应包括上下各级及相关协作单位等内部实施主体,审计、监察、纪委、媒体和群众等外部监管主体;从而夯实专项资金“封闭管理”的机制基础和制度体系。

(二)、履行管理职责、明确管理责任。

要严格按制度和标准履职,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工作手段,重点做好被拆迁入的信息调查与资质认证、拆迁补偿项目的实地测量与报告评估、补偿协议的条款约定及签约履约、拆迁补偿的政策宣传与要素审查、补偿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及档案管理、公示与监督等基础性工作,并将履职情况与考评制度、问责机制挂钩。

(三)、拓展监管视角、加大监管力度。

要以专项资金的运行路径为主线,建立健全上下结合、内外联动、群众参与的监管综合体,全方位、全过程加强对征地补偿资金使用和管理监管工作,实现监管无盲区,确保规避各级履约主体可能发生的挤占、拖欠、截留等不当作为,并杜绝基层组织利用“微权力”产生的贪污、挪用、权钱交易等“微腐败”的不法行为。

(四)、增强服务意识、全心为民服务。

要强化宗旨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真正树立为民尽责、为民服务的服务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积极履行征地补偿资金管理职责的同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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