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公告|事业单位是行政机关吗

行政机关通常简称"政府",是国家机构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依法成立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的行政组织,包括政府以及有关功能部门。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行政机关公告,供大家参考!

行政机关公告范文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开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5号)要求,现将国家统计局跨省(区、市)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跨省(区、市)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和政府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共3项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布,详见《国家统计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单位:国家统计局政策法规司。

联系信箱。

联系电话:010—68512113。

附件:国家统计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

年月日

行政机关公告范文二。

老槐树酒店(实际经营人:张吉辉)在梨园街与东方路交叉口西北角,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擅自把污水排向雨水管网内的行为,违反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本机关拟给予罚款人民币伍拾万元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及老槐树酒店的申请,本机关决定对该行政处罚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行政相对人:老槐树酒店(实际经营人:张吉辉)。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2016年9月27日9:00开始。

三、听证会举行地点:潍坊市健康东街6699号第二孵化器西北副楼215房间。

四、注意事项。

1. 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16年9月26日前向本局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参加人数超过5人的,可以推选1至2名代表参加听证,并提交授权委托书。

2. 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可在2016年9月26日前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明到办理申请手续。

3. 参加听证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机关地址:潍坊市健康东街6699号 联系电话:8866927。

潍坊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年9月19日。

行政机关公告范文三。

为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快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下列行政机关组织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一、法定行政机关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教育局。

市司法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商务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其所属派出机构。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市粮食局。

市物价局。

市国家税务局。

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市地方税务局及其所属派出机构。

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凫山街道办事处。

二、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机关事务管理局

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市档案局。

市价格认证中心。

市煤炭局。

市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

市知识产权局。

市公安消防大队。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市森林公安局。

市婚姻登记处。

市救助管理站。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市就业服务局。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

市气象局。

市烟草专卖局。

市盐务局。

以上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应当在职权范围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施行政执法活动。行政机关委托事业单位组织实施行政执法活动必须签订委托书,并对受委托组织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组织不得实施行政执法

今后,凡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请市政府审查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邹城市人民政府。

年12月8日。

行政机关公告

2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