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养老金改革的时间节点与政策路径

人力资本影响薪酬结构。

薪酬不同于工资,是个结构性问题,而不是数字问题。因此在国际会计准则中,薪酬被定义为当期工资的财务问题和延期福利的债务问题。目前,我国薪酬理论研究不足,重当期支付的数字比较,轻长期补偿的结构安排。这也为养老金制度的安排留下隐患。

从劳动力到人力资本,标志人力资源生产要素的两个阶段,其内涵及外延的变化影响薪酬结构和养老金效用。

劳动力指劳动人口自身附带的劳动能力,以数量度量,培训成本低,且具有同质性,按小时支付工资(wages)和按岗位支付月薪(salary),满足劳动力简单再生产,福利含量很少,被统称蓝领工人,是工业化大规模标准化生产和流水线作业条件下的产物。劳动力范畴的养老金政策,关注国家再分配功能和社会互济功能,但忽略个人终生平滑消费的功能。

人力资本指凝结在劳动者身上的资源和价值,形成周期长且成本高,通常以质量度量,且同质性较弱,按照贡献和风险支付薪酬(compensation),福利含量增加,被统称白领员工,是知识经济和高新科技的产物。阿尔弗雷德?马歇尔指出:一个伟大的天才的经济价值,足以抵偿整个城市的教育费用。爱德华丹尼森的精算则明证:1929~1957年间美国经济增长的23%归功于人力资本投资。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全球各国教育经费猛增,为80年代的高新技术和经济全球化及信息经济发展奠定了人才基础。但是,人力资本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难以准确定价、一次性交割或转让、在短期内补偿到位。

人力资本要素包括学识、经验、健康、素质、业绩等,在长期积累中形成,需要全面的、终生补偿薪酬即按照人力资本要素在一生中实现的全面补偿。全面补偿包括,用以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当期工资和抵御社会风险的延期福利,由此决定薪酬不是一个数字,而是由一揽子方案构成的终生补偿计划。基于公平和效率相结合、补偿和保障相结合的原则,基本工资和奖金、工资福利当期支付和延期支付等结构性问题,是薪酬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

薪酬结构主要由当期支付工资(税费率)和延期支付福利(替代率)的比例构成。加里贝克尔关于人力资本、莫迪利亚尼关于生命周期模型、弗里德曼关于持久收入假设的理论和方法,构建了反映终生人力资本投入产出平衡的基本理论和计算方法,为实现人力资本定价和补偿奠定了理论基础,因而获得诺贝尔奖,由此形成薪酬原理。

贝克尔在加入基本工资、贴现率、退休年龄、预期寿命等因素后,通过估算个人终生劳动收入Yj所产生的现值,来评估个人的人力资本

以35岁青年人为例,预期65岁退休退休后预期余寿15年,假设未来30年平均净年薪(扣除通货膨胀率)是3万美元,没有其他积累资产,净贴现率为3%,可测算出他在退休时的人力资本值为58.8013万美元。进而,贝克尔将人力资本的研究延伸到退休之后,与个人财务生命周期关联起来。假设养老收入目标替代率为退休前平均薪酬的75%,即每年2.25万美元,总额为26.8604万元,为此,他需要在工作的30年内,年均结余5646美元。由此形成税费基础,用于退休后的养老金、医疗保健、居住和购买护理服务,这个费率占薪酬的18%,他的可支配收入还剩82%。

而根据弗里德曼的持久收入假设,个人的终生收入应等同其人力资本。在这个持久收入的假说中,存在一系列条件假设和指标,并由此形成工资福利的结构,即82 ∶ 18;以及个人养老金效用指标,即以30年平均薪酬18%的费率,在贴现率3%的条件下,可获取15年平均薪酬75%的养老金

薪酬结构是指导薪酬政策的核心理论。薪酬结构不合理与不平衡,会破坏人力资本,扭曲劳动力市场。例如,当期工资中的税费过高,会导致年轻人为避免家庭破产而进入灰色劳动力市场;延期支付福利效用过低,会导致年轻人为避免终生人力资本破产而不再投入人力资本,不再选择上大学和考取各种资质。

老龄化不同阶段各国养老金政策的调整。

联合国《世界人口老龄化报告(2009)》提出测量老龄化和检验人口结构的标准。国际社会开始以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来观察人口结构和界定社会老龄化的进程:进入老龄化的标准为7%,老年赡养比约为9 ∶ 1;深度老龄化的标准为14%,老年赡养比约为5 ∶ 1;超级老龄化的标准为20%,老年赡养比约为2~3 ∶ 1。劳动力时代是资本卖方市场和劳动人口红利期,与之匹配的养老金政策以现收现付(pay as you go, PSYG)和待遇确定(define benefits, DB)模式为主。人口老龄化导致老年赡养负担趋重,随之养老金政策进入二元结构。

1.进入老龄化时期的养老金政策。

欧美国家在1950~1975年间进入老龄化社会。在此期间,他们均依法建立了成熟的、覆盖全体公民的养老金制度。主要特征如下:(1)制度安排不同:德国俾斯麦政府在1889年立法了以雇主责任为主的社会养老保险计划,养老保险待遇覆盖参保职工的家庭被供养人;英国在1913年开始尝试依法建立养老保险税和国民养老年金计划;美国1935年颁布《社会保障法》和建立社会保障工薪税,并实行了老遗残保障金计划。(2)制度模式近似:上述计划均属于覆盖全民的、代际赡养的、现收现付的、待遇确定的、政府担保的养老金制度模式,通常公共养老金、法定养老金、政府养老金、第一支柱养老金等,即用企业当期供款和职工当期缴费(包括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障税等),按照预先确定的价值(基于一个考虑综合因素的计发公式),支付退休人员的养老金。1952年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规定,养老金退休工资的替代率为45%,此后在建议书中将这个标准提到55%,与此对应的养老金费税率在工资总额的5%~6%。

老龄化被称为白色浪潮,给既定的养老金政策带来了如下问题:缴费人逐渐减少,领取者逐渐增加,制度内赡养负担加重,养老基金收支不能平衡;财政补贴力度不断加大,占GDP的比重不断上升,政府支出的增加降低了基础设施和拉动经济的投入。

2.深度老龄化时期的养老金改革。

欧洲国家在1975~1990年间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美国因高度重视人口结构问题,大力引进年轻移民,直到2015年后才进入深度老龄社会。深度老龄社会的老年赡养率约为20%,即5个劳动人口供养1个老人,这是一个边界赡养比。年轻人付出的养老金税费率不能低于10%,老年人的养老金替代率不能高于50%。但减去在校生、失业人口、低收入人口和提前退休人口后,实际老年赡养比已不足5 ∶ 1,此时既不能增加养老金税收,也不能降低养老金待遇,现收现付的养老金政策已经无能为力,养老金保值和增值必须另辟途径。各国开始对现有养老金政策进行结构调整,典型地如英国和德国的养老金制度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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