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性维度中的想象:十一维度想象有多大

摘要:在历时性的维度想象的概念经历了从古典主义时期的被作为认识的最低阶段,到经验主义和联想主义认为是由心灵在内固有到受外界激发而在内心生成的能力,再到被现象学视作主客体之间的意向活动的演化。

在对“想象”的认识的发展中,“想象”的主体性逐渐减弱,“飞离在场”的地位逐渐提高。

关键词:想象能力意向活动    现在人们通常认为,想象是文学研究中核心问题,它与审美经验、审美对象、审美心理、艺术创作密切相关。

但在西方哲学与美学传统中,想象由于被认为与精神直觉和心理幻觉相连,不属于严格的思维范畴而受到抑制和轻视。

这个传统从柏拉图扬言要把诗人逐出理想国就开始了,因为艺术是现实的摹仿,而现实却是理念的影像,由此断定艺术之低级。

柏拉图的“原本――影像”理论和所断言的认识的四个阶段:从想象到信念再到理性最后才到达最高级的理念,都把想象最为最低级的认识形态。

这种重逻辑轻感性的、形而上的哲学观念统治了整个西方古典主义时期。

但并不是说,关于想象的论述直到浪漫主义取代古典主义后才出现,即便是柏拉图,他的“迷狂“说实际上也可以被认为是对想象的生动描绘,虽然他最终还是把它归结为神赐的灵感,这又让想象回到了理性当中。

也有人注意到了想象超越摹仿之处,古希腊学者阿波罗尼阿斯就指出:“摹仿只会仿制它所见到的物,而想象连它所没有见到的事物也能创造,因为它能从现实推演出理想。

”不过这高扬想象的观点在摹仿说顺时光而奔腾的河流中,可以说并未激起浪花。

想象作为主体性的一个重要方面引起人们的重视和深入研究,还要等到现代的艺术心理学开始确立的十七世纪,古典主义的铁板一块慢慢出现缝隙的时候。

所谓历史性和共时性,一般情况下首先被视为研究方法。

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在他的《普通语言学教程》中区分了语言的历时性研究和共时性研究:十九世纪的语言学研究是“比较性”和“历史性”的,集中研究语言在较长一段历史时期内的变化;现代语言研究的观念是共时研究,针对某种或多种语言在特定历史时期,内部成分系统间的关系。

历时的向度上,研究的是演化,共时的向度上,研究对象则是相对静止的。

想象并非实体,看不见摸不着,并不存在于现实之中,甚至没有一个直接的、实在的载体,比如语言就有声音和符号作为承载。

它属于意识范畴,对它的研究,只能从定义和描述开始进行。

而且概念是历史性的范畴,“想像的发展性质会因从什么入手进行研究而有不同:从主体的角度(能力),从意识的角度(行为),从社会学角度(激进想像)。

能力到行为(根本不问想像是什么),最终到原物质,这一系列的概念化过程是一种历史必然,它证明想像变得越来越重要”,所以“我们必须承认如果没有不断变化的概念,想像力就会变得毫无意义了”。

想象获得正式的承认是十七世纪的事,这一时期,经验主义哲学占据主流,这时想象的概念是从经验主义哲学中延伸出来的。

经验主义认为想象是一种能力

霍布斯总结了自己的观点:“时间和教育乃经验之母;经验乃记忆之母,记忆乃判断与幻想之母,判断乃力量和结构之母,而幻想乃装点诗歌的点缀之母”(《答达文南特》)。

这表明,幻想产生的源泉是经验,判断和幻想在诗歌中负担不同的功能。

他在《利维坦》中区别了拉丁语所说的想象(imagnitio)和希腊语所说的幻想(phantasia),前者是“从产生与视觉之中的映像而得名”,并被从视觉扩展运用到其他感官;后者指代表象,“并对任何一种感官都同样适用”。

但这两者都是只先前所见之物不存在后留在心里的映像。

随后他又把想象、幻想和记忆混同起来:想象是“正在消退的感觉”,同时也是“消退的感觉”表达的“事物本身”,即“幻想出的事物本身”,但如果表达的是“消退本身”,那么“想象和记忆其实是同一件事”。

霍布斯不但把想象的产生与物质运动相比拟:映像是一种感觉残留,就像运动中的物体受到阻滞的时候,其运动状态是逐渐消失的一样。

而且心理运动也具有物质运动的属性:感觉在心里连续运动,后一运动“在连贯性作用”下紧跟着前一运动出现,幻想就这样作为感官印象的残余接连产生。

通过认知形成感官经验,“所谓思维的前后因果或思维系列”,“是思想的连续产生”,想象(相邻联想)使观念连接起来,这是建立在伽利略机械运动理论上的机械心理学。

洛克认为想象力是把观念观念综合到一起、形成复杂观念的“心灵能力”。

经验主义认识论有一个经典的“白板”理论,头脑中观念间的空白需要填补,把观念进行综合就能填补空白,休谟承认想象也是一种填补空白的能力

但正如伊瑟尔所言,这与其说是研究想象及其功能性,不如说是“为知识是通过经验获得的这一观点找到依据”。

在这一时期的哲学研究、文学研究学说中,想象在思维中的地位仍然被认为是低于判断力的,想象必须受到判断力的管理,否则就会成为失控的联想机制,“幻想力如若没有判断的辅助,就不会作为美质受到称赞”。

这种论断与传统的等级能力论紧密相连。

但把想象视为心灵固有能力的一种,视为“积极的、综合的能力”,就使它在思维范畴中“显得越来越重要”。

而且需要注意的是,这一时期,想象和幻想基本上是同一事物的表述,两者并未严格区分。

进入十八世纪,想象理论有所发展,综合起来,有以下三类观点。

首先,想象并不是自我生成的,一定在外部存在刺激才能形成。

其次,想象不仅仅将两个观念联合,而能创造全新的观念和形象,而且有可能是不在现实中存在的,比如泰唐斯(Johann Nicolas Tetens)以“飞马“形象为例,说明“飞马”不是“马”和“翅膀”两个观念的简单相加,而是全新的,而且这两个想象元素一拆分,“飞马”也就不复存在

第三,想象是综合的、复杂的能力,各种能力相互作用,例如泰唐斯把想象分为感知力、再现力和诗的能力,这三种能力在灵魂中统一,三位一体;布朗(Tomas Brown)发展了他的观点,把想象作为“心灵的自发的化学过程”,其中各种能力相互融合,使人类能够实现超越。

这些新观点的提出实现了经验主义和联想主义的关于想象的机械心理学到柯勒律治的“有机的、整体的观念”的漫长历史的过渡。

柯勒律治想象观继承了联想主义和经验主义的遗产,又对其理论进行了有力反驳。

他既不同意意识只是某种机械程序运作的被动承受者,也反对艾狄生(Addison)的想象经验观:美是在头脑中被外界表象所激活的。

柯勒律治评论华兹华斯的诗歌时,说道:“其深厚的情感与深邃的思想相结合,观察方面的真实与修正所关照事物的想象才能保持了良好的平衡,而且最主要的,是因为格调、氛围以及随之而来的围绕形式、事件、环境的理想世界的深度和高度的独特天才”是给他留下“不寻常的感受”和“不凡的印象”的原因。

诗人的头脑富于创造性,“想象实际上是给感官观察附加了自己的‘格调’和‘氛围’”。

柯勒律治想象论糅合了联想主义和有机哲学,这体现在他对想象和幻想这两个概念精确的区分。

这两个术语早在柯勒律治之前就已被频繁使用,只是两者常常混用,是一对混淆的概念。

他对想象的定义相当程度上是建立在与幻想的差异比较上的。

柯勒律治的“幻想(fancy)”有时也被译为“感受力”(比如艾布拉姆斯《文学术语词典》第七版的中译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这种译法似乎更明确表明了柯勒律治用fancy保留机械联想主义的见解的意图。

《文学传记》第十三章:“感受力……除了固定与明确的形象概念之外没有其他连带关系。

感受力实际上不过是脱离时空关系的一种记忆方式。

柯勒律治认为,感受力是机械的认识能力,对外在固定与明确的初级形象概念的的感官传导原封不动地照单全收,“从联想法则中获取所有的现成素材”,不过是记忆的一种变形。

这种记忆变体只能把现成的素材在时空秩序中重新排列组合形成新的序列,与创造完全无关。

想象则完全是创造性的,“是永恒的‘我在’中永恒的创造活动在有限心灵里的重复”,它“分解、融合、消散(某些形象),以求创新;或是这一过程无法完成,它无论如何也要更加努力地把所有事件加以理想化和一体化”,它在本质上是“充满活力的”。

想象内部又做了原初的与再造的区分:“第一性的想象”“是人类一切知觉的生命力和主要动力”;“第二性的想象”“是第一性想象的回声,与自觉意志共存”。

首先,想象在这里被看做感觉与知觉知觉与概念的中介,具有连接客观世界和思维的能力

《文学传记》第九章又说“观念这个词的最高意义只能借象征来传达”,表明想象也可以被看作“介于知性与理性之间”。

这样,想象就把思维、意识中的不同因素、认识世界的不同能力综合成为有机整体,结成整体是统一的,各部分相互依存、缺一不可的有机形式。

其次,与康德的想象力论形成了一定的对应。

康德把想象力界分为两种,一种是再生性想象,另一种是生产性想象,分别与柯勒律治的幻想和想象相似。

康德并不看重再生性想象力,因为它只是服从于经验性的规律即联想律。

加斯东・巴什拉在《空间的诗学》所援引的让―保罗・里希特尔的话,恰如其分地揭示了这种想象力的机械本质:“再生产性想象力是生产性想象的平铺直叙”。

康德对想象力的独特见解在于生产性想象力――“把一个对象甚至是不在场时也在直观中表象出来的能力”。

想象的有机论到康德的提升“飞离在场”地位的想象力论,都呈现出由从苏格拉底开始的追求纯粹在场、绝对划分现实和理智世界的形而上学哲学立场转向开始重视飞离在场、感觉和理性可通过想象勾连的哲学观念的改变,这当然也带来了美学思想的相应转变。

现象学可以说是关于意识的科学。

胡塞尔批判地继承了布伦塔诺的意向理论,不满于布伦塔诺的静态描述,而引入了构成观念,即意向不但具有指向性,同时还能够为意向活动赋予意义,意向是构成性的。

他反感于各种形式的自然主义(本文着重考察心理主义,而经验主义恰是心理主义的起源)把经验的心理现象与普遍的观念意识对象的混淆、制造主体与客体的分裂和决然对立,矢志探究意识本质,建立关于意识的严格精密的科学。

胡塞尔首先把意识重新定义为“心物统一体”,它包含着意向结构,这个结构有两端――意向活动和意向对象;在这个结构中心,物得以交流。

借用倪梁康教授对胡塞尔意向层次的划分,可将意向分为五层:1、意识行为可分为对象化的和非对象化的,前者是后者的基础,非对象意识行为不具有意向性。

2、在对象化行为中,表象性行为是判断行为的基础。

3、在表象性行为中,直观行为(知觉想象)是非直观行为(图像意识、符号意识)的基础,图像或符号的意义必须通过直观获得。

4、在直观行为中,想象知觉为基础。

5、知觉作为原初意识行为,又有原本姓和非原本性之分,比如,对某事物的知觉,直接看到的一面是原本性的,其他的部分是非原本性的,它们共同构成对此事物的知觉

在这个意识层次结构中,高一级的意识活动能够还原为低一级的意识活动,高一级的意向对象指向低一级的意向对象,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所有的意向行为最终都以知觉为基础。

意向活动的构成性体现在意向活动――意向对象的平行律上,意向对象唤起意向,同时通过反思,意向实现对对象的超越,意义得到充盈。

胡塞尔相信意识由两个部分组成――综合统觉以及观念或者说内在体验。

胡塞尔现象学强调直观,其主要形式如前述,有两种――感知想象,借以超越心理主义的经验概括:不对对象存在做假定,就无需仅通过知觉,而可依靠想象这种意识方式连接对象;通过对对象的直观把握本质,而不是通过经验对许多个别的归纳和抽象;获得普遍的先天本质和真理,而不依赖事实检验,从而得以不受经验事实范围的限制。

当我们观察某物,每次只能看到一个侧面,但一在回忆中还原,意识的统觉综合功能就能使这一事物头脑中自我展现,那些未在观察中出现的侧面也借此机会得以在整体中展现。

胡塞尔的“想象”以感知为基础,是非设定的“中性变样”。

也就是说,想象不事先假定对象存在,而感知对象是现实存在的,是设定好的,因而关于感知的记忆也是设定性的行为;想象通过取消设定实现了对感知的记忆的变形或改造。

胡塞尔并不把想象完全等同于中性变样,而只承认是它的一种特殊样式,不追求意向对象的真实存在的态度除了想象,还可以通过“悬置”的方法得到。

这也就表明一切意向活动在广义上都是对感知材料的加工,想象的非设定性使它能够让缺席、不在场和不存在在其中显现自身。

萨特继承了胡塞尔意向结构论,但他断然否定想象行为与想象客体之间存在一个内在于心灵的“像”作为中介,想象是直接作用于对象的;并且想象是一种意识活动。

心理主义认为想象是一种人类心灵固有的能力,心灵仿佛一个容器容纳了各种客观物象,并为之赋予情感、理解,形成心理对象与外在对象相对应,源于客观实在又高于客观实在。

柯勒律治想象论在一定程度上修正了传统心理学的这一观点,即想象作为一种能力是不自我激发的,而是认为想象力受到外在对象的刺激才在内心相应地产生,因而不具有意向性,不属于意识

同时也反对那种想象完全被动的观点。

他强调想象的主体建构能力,第一性想象既是知觉,也能形成观念,第二性想象则能超越知性规则,它是在第一性想象对象内化为心理意象后,对心理意象的创造想象

柯勒律治不把想象当做实体,而当做过程这一点来看,想象在他手里初步具有了“行为性”。

萨特更进一步,将所谓“心理对象”或者“内在对象”斥之为“内在幻觉”,想象活动完全不需要借助通过知觉意向活动得到的意向对象,就可以直接把握客体; 知觉活动中形成的意象在想象活动中不存在,因为此时感知已然停止,当意向失去对象时,只能是“空”,所以存在的只有想象意象。

萨特认为“意象这个词只能表示意识与客体的关系;换言之,它只是客体在意识中得以显现的某种方法;或者如有人愿意这样说的话,它是意识使客体出现在自身之中的某种方法……然而为了避免各种歧义我们必须重复一下这一点,即意象不是其他而只是一种关系”。

由此可见萨特的主张:想象感知并非两种不同的主体经验类型,而是意识与客体的关系差异导致形成两种意识方式。

萨特认为想象不以感知为基础,其对象是“非现实”的,当感知行为的意向指向既定的、存在的客体时,想象行为指向“被虚化的把握并且被缺席的提供”的客体。

他把想象假定对象的活动方式具体分为四种:“它可以假定其对象是非存在的,或者是不在现场,或者存在于他处,它也可以自己‘居中’,亦即并不假定其对象存在的。

对象必须是现实否定性(negation)的和虚无(nothingness)的,才能在萨特的“想象”中存在

想象对象现实性的否定,并不是说判定它不存在,而是假定它不存在或不在场,或者不加以判定。

我们想象一个对象时,被给予的材料必须缺席或不存在,它的缺席和不存在成为意向的箭矢,在想象意识中被给予。

简单地说,如果这时想象中形成了形象,那么这个想象中的形象在现实中必然缺席或不存在,否则,这时的意识活动就是感知了。

如何在现实性的客体中提取“非现实”开展想象呢?萨特的方法是,区分“物的图像”(picture as a thing,比如画布、画布上的图形、线条、颜色)和“像的图像”(picture as an image,比如图形、线条的内容)。

对象为“物的图像”的意向活动是感知活动,想象把“像的图像”作为其实际对象的“类似物”,通过“类似物”或在其基础上完成此活动。

有学者认为,萨特如果用“中立”(neutralization)而不是“否定”来理解“想象”,其态度“比单纯的肯定或否定都要原初得多”。

因为“中立”并不假定缺席和不存在,而是不对对象现实与否表态。

这样,既能接纳对存在物的感知,又能“通向某种超越性的意义,一种内在于在场事物之中的意义,一种肉身化的意义”。

在这个意义上,这种“中立”与梅洛―庞蒂的主客交融的想象论是类似的。

萨特想象理论中知觉想象互不兼容,想象具有强烈的非现实性。

杜夫海纳则坚持想象感知的现实性基础,应该在知觉的控制下发挥功能。

杜夫海纳把想象划分为先验想象和经验想象,前者“为主体与对象分离,并为形成对对象的认识提供了可能”,后者将这种可能“转化为实际的认识或再现”。

相对于萨特对使人达到自由的想象的非现实性和虚无化能力的推崇,杜夫海纳对想象所承担的认识功能的强调可见一斑。

然而无论是胡塞尔萨特、梅洛―庞蒂还是杜夫海纳,都无可避免的要面对想象理论如何处理物质与意识、主观与客观这样老生常谈的问题,这也是研究人的如何认识、创造等心理、精神和意识方面最棘手的问题。

虽然面面俱到的理论、放诸四海皆准的概念是不存在的,在几代思想家的努力下,“想象”这个难题的研究和探讨还在不断的反思和深入中。

本文所作的粗略的历史回溯、演化情况梳理和哲学发展重要时期的重点思想家的想象理论的粗浅分析远不能及其发展实际之万一,仅希望能够厘清想象理论的演变线索以及核心概念的意义发展。

参考文献:    [1]朱光潜.文艺心理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    [2]赵一凡.从胡塞尔到德里达:西方文论讲稿[M].北京:三联书店,2007.    [3]苏宏斌.观念对象与方法――胡塞尔的现象学思想概观[J].浙江社会科学,2000(2).          (作者简介:莫文甫,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文艺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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