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提高行业协会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有必要进一步提高行业协会市场经济中的地位,本文从我国行业协会发展现状谈起,通过分析进一步提高行业协会市场经济中的地位的必要性,最后提出进一步提高行业协会市场经济中的地位的措施。

[关键词]行业协会 政府 企业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各类行业协会目前在市场经济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因此必须加快行业协会发展和改革,进一步提高行业协会在市场中的地位,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目前我国行业协会市场经济中的发展特点   1.各类行业协会组织近几年发展迅速,并呈现多元化和异地化特征   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化和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组织脱颖而出并迅速发展,在市场活动中的作用日渐重要。

民营企业在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借助行业协会这一中介组织稳定彼此的分工和协调关系,其获得市场信息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得到增强。

各地工商联因势利导为行业协会提供了生存空间和发展空间,到2005年底,除了党政机关和国有垄断的石油、矿业、航空、银行等行业外,民间行业协会已经遍布工商各行各业。

据统计,由全国工商联系统延伸出的民间行业协会组织(县级以上)已达3258个,乡(街)基层组织2万多个,会员178万左右,各级行业组织5507个。

主要集中在商业、服务业、轻工业、制造业等非公有制经济领域。

尤其民间行业协会在服务于企业、推动行业发展、规范行业秩序、制定行业标准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此外,随着要素流动和市场交易拓展,跨区域投资成为一种必然趋势,行业协会也因此超越了地域限制,甚至跨国界的行业协会组织正在形成。

“异地化”已成为经济一体化浪潮下行业协会组织演进的一个新特征。

并且由于现阶段多种经济成分并存,行业协会组织体系呈多元化发展态势。

2.行政性行业协会功能逐渐弱化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原计划体制内的行政性行业协会已显现出诸多的不适应。

如在制度设计上政协不分,严重地制约了协会循着市场原则独立开展活动。

久而久之,行业协会的功能弱化,结构松散,人员知识老化、观念陈旧,运转不灵现象越发明显。

3.民间行业协会组织化程度日趋提高,治理机制逐渐完善   民间行业协会的孕育和成长走的是一条自发演进的路径,其根源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内生性需求,其自发性、自愿性和自组织性本质,使其较好地发挥了维权、自律、协调作用

一些比较成熟的民间行业协会在信息、激励、约束、维权、联合行动等机制方面远远比非市场组织更加灵活、更有效。

其优越性为行业协会组织化程度提升和治理机制提供了坚实的支点。

二、进一步提高行业协会市场经济中的地位的必要性   1.行业协会市场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大   (1)随着政府职能的转换,行业协会发挥协调、规范市场经济有着重要作用

随着政府职能的转换,一个以市场为主的独立空间开始形成,在政府与企业之间需要有能起到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中介组织社会团体来加以联结,发挥协调、规范作用,避免因政府的退出而形成“真空”,引发市场经济下的无序竞争。

显然,商会行业协会组织恰好能填补政府职能转变而形成的空间,发挥其在市场经济中的协调、规范功能。

(2)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商会行业协会等构成的社会中介组织将在各类市场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加入世贸组织,标志着我国进入了世界自由贸易体系,就意味着必须按照世贸组织的游戏规则办事,必须与相应的国际惯例接轨。

按照世界自由贸易体系的规则,政府与企业之间要由隶属关系变为监管关系,因此原来由政府承担的许多工作都要交给商会行业协会来办理。

同时,按照国际惯例,行业协会还要出面承担反倾销、应诉等事件,而不是由政府直接出面。

另外,行业协会还必须承担设定行业标准、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标准、环保要求、价格协调等非关税手段的操作任务等一系列工作。

2.我国行业协会市场经济中面临的问题   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商会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还远未健全,其作用和功能还未得到充分的发挥,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商会行业协会政府、企业,三者之间缺乏平衡协调、良性互动的机制。

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行业协会自身整体质量不高,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一是行业协会发展整体结构不够优化,尤其规模尚小、服务社会的能力还比较弱,与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二是有些行业协会缺乏法制观念意识,内部管理机制极不完善,尤其自律机制很不健全,缺乏社会公益、社会责任、社会服务、社会诚信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造成社会形象差,公众信誉度不高。

三是部分行业协会职能定位不准确,官办色彩浓厚,或者与机关合署办公,或者党政领导兼职过多,这样极有可能造成其利用行政职权乱收费、强拉企业入会等扰乱市场经济发展环境的不良现象发生。

(2)政府行业协会重视程度不够,相关立法滞后,严重阻碍行业协会发挥作用

政府发展行业协会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是重视程度远远不够,导致市场主体对行业协会的功能认识不足,企业利用中介组织的意识较弱。

相关法律出台滞后,自律类法规和监督类法规不健全,导致行业协会的法律地位不明确,法律责任不清楚,如果长期缺乏法律的支持和规范,将导致行业协会发展的进退失据、无所适从,既可能导致一些行会被束缚住手脚,也可能导致另一些不良行业协会成为“脱缰之马”,扰乱市场秩序。

因此需要计划、有步骤的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法规、规章,不断充实和完善系统、配套的行业组织管理法规体系。

1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