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迪斯巴特勒 朱迪斯·巴特勒:反“性别意识形态”之举可以休矣

朱迪斯·巴特勒:反“性别意识形态”之举可以休矣。

假如一个人能认真思考一番性别理论,不难发现它既不是毁灭性的,也不打算强行灌输。它不过在寻求一种令人可以生活在更公平、更宜居的世界的政治自由

朱迪斯·巴特勒

朱迪斯·巴特勒

近年来,欧洲、拉丁美洲及其它地方出现了一系列针对某种“性别意识形态”(ideology of gender)的抗议。而法国、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和巴西等国的选举,也都围着某一候选人对性别角色的见解打转。在美国,天主教和福音派一向反对拥有政治职位者与“性别理论”或“性别意识形态”发生关系:例如,讨论军中跨性别群体的权利、堕胎的权力、同性恋和跨性别者的权利、同性婚姻、女权主义,及其它一些倡导性别平等和性自由的运动。

不妨这么说,这波针对“性别意识形态”的反扑成型于2004年,梵蒂冈教廷的家庭委员会在给各大天主教教会主教的一封信里提到,“性别”可能会摧毁对教会至关重要的“女德”价值;诱发诸性别间的冲突;以及挑战家庭价值和社会生活赖以为根基的自然的、等级化的男女之别。

2016年,教宗方济各再次高调宣称:“我们正面临一个毁灭人作为上帝之形象(image of God)的时刻。”教宗在严词批评中也提到了“‘性别意识形态”并声称:“如今孩子们——孩子们!——在学校里学到的是每个人都能选择他或她的性别!”最后,方济各点明了当今的神学危机:“上帝创造了男人和女人;上帝以特定方式创造了这个世界……而我们却彻底与之背道而驰。”。

教宗的要点在于,性别自由(gender freedom)——亦即担当或成为某一性别自由,该理念认为认为性别化的(gendered)生活可以是个人或社会自由的表达——歪曲了现实,而在他看来,我们既无法自由选择出生时的生理性别,也无法认可与神意的安排相反的性取向。事实上,在抨击性别概念的宗教批评者眼里,人们决定性别或性取向的权利篡夺了上帝的创造权柄,否定了神意加之于人类能动性的一系列限制。对教宗来说,性别平等和性自由不仅是过分的,更是毁灭性的——甚至于是“魔鬼一般的”(diabolical)。

这些批评意见之所以视性别平等为“魔鬼般的意识形态”,乃在于后者认为性别多样性一种历史上偶然的“社会建构”,这种建构被强加给了神意所指定的性别间自然区分。事实上,性别理论家固然大多都拒斥社会性别为出生时的生理性别所决定的观点,但社会建构刻意摧毁上帝赋予的现实一说则是一种误会,它弄错了性别研究的领域和社会建构的概念,这不仅有煽动性,还容易产生负面后果。

话说回来,假如一个人能认真思考一番性别理论,不难发现它既不是毁灭性的,也不打算强行灌输(indoctrinating)。其实,它不过在寻求一种令人可以生活在更公平、更宜居的世界的政治自由

在《第二性》(1949)一书里,存在主义哲学家西蒙尼·德·波伏瓦曾有如下著名论断:“一个人不是生来就是女人,而是成为(becomes)女人的。”这个说法为生理性别(sex)不等于社会性别(gender)这类理念开辟了空间。用最简单的话解释一下这个概念:生理性别可以看成是生物学上给定的,社会性别则是对生理性别的文化诠释(cultural interpretation)。一个人可能生下来的时候在生物学意义上是女性(female),但接着她就需要去探究诸多社会规范,弄清楚在其所处的文化环境中怎样才能活出一个女人(woman)的样子——或者别的性别

《第二性》。

[法]西蒙娜·德·波伏瓦 著 郑克鲁 译。

上海译文出版社 2014—1。

波伏瓦来说,很关键的一点是,“生理性别”始于某个人的历史处境的开端。“生理性别”并没有被拒斥,但其含义却有争议:生而为女性,未必就决定了一个女人的生活道路和身为一个女人的意义所在。确实,许多跨性别者在出生的时候被指定为某一生理性别,只是在较后面的生命历程中才声称自己是另一种。如果我们对社会建构一种波伏瓦式的“存在主义”解释,那一个人也许就可以在出生的时候是一名女性,但成为一名男人(man)。

社会建构理论还有一种更强的“制度性”变体,它始于1990年代,其焦点在于这一事实:生理性别本身就是经过指定的(assigned)。这意味着医学、家庭和法律上的权威在决定新生儿是何种生理性别时扮演着关键的角色。在此,“生理性别”也不再被当作是生物学上给定的,尽管它仍然部分地被生物学的框架规定。但哪种框架跟这一规定是相关的?

以“双性”(intersexed)——也即那些生下来兼具多种性征的——婴儿的情形为例。一些医学专家借助于荷尔蒙来界定生理性别,另一些则认为染色体才是决定因素。这一规定如何做出,事关重大:双性人对医学权威的批评愈发强烈,指后者经常对其有错误的归类,甚至于迫使其参与某些形式颇为残酷的“矫正”。

综上所述,对“社会建构”的存在主义和制度性诠释表明,社会性别生理性别乃是由一系列复杂且彼此关联的过程决定的:包括历史、社会与生物学的。在我看来,我们生于其中的权力及知识的制度化形式,不仅先于而且还塑造和编排了(precede, form, and orchestrat)我们后续做出的诸多存在性抉择。

我们被指定了一种生理性别,又以多种方式接触到了诸多对活出某一种社会性别的样子的期望,我们也受到了制度的塑造,它透过性别规范来不断对我们的生活加以再生产。这样一来,我们总是透过某些不由自主的途径而被“建构”出来的。但即便如此,我们也仍想在一个习俗不断变化的社会世界里追寻自己的生活,为此我们在现存且处于变化发展中的诸习俗的框架内开展斗争,以找到自我。这意味着,生理性别社会性别被“建构”出来的过程,既不完全是预先决定的,也不完全出自选择,而是处于决定论(determinism)与自由持续不断交锋的张力当中。

这样的话,性别研究到底是不是毁灭性的、魔鬼般的或者说有洗脑嫌疑的?倡导性别平等和性自由性别理论家并不接受一种由神的权柄塑造的、具有极端意志论色彩(hyper—voluntarist)的观点。同时他们也不打算以性别教育来把自己的观点强加给他人。说到底,社会性别的理念开启了某种形式的政治自由,它将允许人们自行决定要依据“给定的”还是“选择的”社会性别生活,且免于受到歧视和恐惧。

如果像教宗以及许多福音派人士那样习惯于否认这些政治自由,将产生极为可怕的后果:希望能堕胎的人在实行该自由的时候将会受阻;男女同性恋群体里希望结婚的人实现其欲望的选择将遭到否定;希望以不同于出生时被指定的生理性别的另一社会性别生活的人将会被禁止这么做。

此外,希望教授性别多样性的学校将受到限制,年轻人将不被准许知晓性别生活的真实光谱。在其批评者看来,在教育过程中传授性别多样性,乃是一种教条化的实践,企图预先规定学生应该如何思考和生活。其实,这些批评有意曲解了在班级中实施的性别教育:将自慰或同性恋作为性生活的诸多侧面来加以介绍,不等于刻意教唆学生自慰或成为同性恋者。情况恰恰相反。教授性别平等和性别多样性,是为了质疑一些压迫性的教条,这些教条业已令许多生理社会意义上的性生活蒙上阴影,对其不加承认且尽数剥夺其未来感(sense of futurity)。

归根结底,为性别平等和性自由而展开的斗争旨在缓解痛苦,允许我们去过多元的具身化(embodied)及文化生活并对其予以承认。教授社会性别不等于强行灌输:它不告诉一个人应该怎么活;它仅仅是为年轻人开启了一种在世界上找到自己的生活之道的可能性,而这时常与狭隘而残酷的社会规范发生冲突。因此,认可性别多样性也不是毁灭性的:它肯定了人类的复杂性且创造了一个空间,允许人们在这一复杂性当中找到自己的生活之道。

充满性别多样性及复杂性的世界,是不可能消失的。它只会要求给予一切希望依照自定的社会生理性别而活的人们以更大的承认,不对其加以污名化也不以暴力相威胁。落在规范之外的人们理应无所畏惧地生活在这个世界里,他们可以去爱以及去存在(exist),更可以去追求建立一个更公正、更少暴力的世界。

(本文作者朱迪斯·巴特勒是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修辞与比较文学系教授,著名后现代主义思想家,著有多部有关女性主义批评、性别研究、当代政治哲学和伦理学的作品。)。

(翻译:林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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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政治家。

原标题:Judith Butler: the backlash against “gender ideology” must stop。

(于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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