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增值税转型问题探析

摘要:消费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有明显的优势,但在增值税转型过程中会遇到诸如财政压力大、固定资产存量不易处理、发票管理难度大及刺激外延式再生产等,为此要积极采取渐进式转型、扩大税基、重新认定纳税人、统一发票管理等措施,促进增值税的顺利转型

我国于1994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生产型增值税,已随着我国的迅速,资本、技术有机构成不断提高,以及“入世”带来的外部压力,弊端日显。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消费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具有明显的优越性,且在我国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的条件已基本成熟,因此,探讨由生产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转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生产型增值税存在的制度缺陷对我国经济发展的负面。

生产型增值税没有从制度上较好地解决传统流转税的重复征收问题。由于征税范围狭窄,直接导致增值税销售货物与营业税应税劳务抵扣链条中断,即削弱了增值税环环相扣的制约机制和作用,又增加了税收征管的难度,从整体上给国民经济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一)抑制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技术创新。

加入WTO后,企业间的市场竞争已演化为资本实力竞争、高新技术实力竞争,提高企业技术含量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关键所在,而生产型增值税恰恰阻碍了这一发展进程。高新技术产业一般需要较多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投入,而生产型增值税要求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时支付的增值税不得扣除,相当于企业多付了一笔投资费用,既降低了企业的投资热情,也制约了企业的设备更新和技术创新能力。

(二)影响了产业结构调整。

由于我国资金短缺,造成能源等资本密集型基础性行业投入不足,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而这些产业的资本构成中,固定资产所占比重较大。实行生产型增值税对于这些资本有机构成高的行业要承受较高的税负,既有失税收公平原则,又加重了资本密集型产业的“瓶颈”效应,其结果将影响产业结构调整。

(三)制约了对外贸易的发展。

由于和我国进行贸易往来的大多数国家都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各国的出口产品都已彻底退回在国内所缴纳的增值税。而我国实行生产型增值税固定资产所含税项包含在商品中,因而在出口环节,即使实行零税率,也不能做到彻底退税,从而提高了出口产品价格,降低了我国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而在进口环节,国外进口产品由于出口国实行完全退税,而我国产品包含对固定资产的重复计税,造成国内产品税负高于进口产品,削弱了国内企业的竞争力。

(四)进一步加大东西部地区之间的差距。

由于东部地区轻比较发达,这些行业的固定资产所占比重较小,而西部地区以资源型产业居多,固定资产所占比重相对较大,道路交通设施不太完善,这类企业的资本投入又较大,因而,实行生产型增值税不仅对西部大开发极为不利,而且会进一步加大东西部地区之间的差距。

二、生产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转型的现实意义。

(一)有利于加速设备更新,推动技术进步。

实行消费型增值税企业计税时,可以将购置固定资产和其他材料时向销售商所支付的增值税款(进项税额)一次性全部扣除。它的使用可以彻底消除阶梯或流转税重复征收的各种弊端,可以将增值税对投资的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有利于加速设备更新,推动技术进步。

(二)能更好地创造均衡税负的环境。

固定资产投资大、物化劳动消耗大的资金密集型高新技术产业,可以将购置固定资产时所支付的增值税与购进原材料一样进行一次性全部抵扣,能创造均衡的税负环境,有利于企业的公平竞争。

(三)能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征管效率。

消费型增值税采用统一的购进扣税法,外购项目所包含的税金,可以一次性全部扣除,有利于对发票进行管理,简化了计税核算的程序,避免了生产型增值税计税核算时,区分允许抵扣和不允许抵扣项的繁重工作量,同时大大减少税务机关的检查和监督工作,降低了征纳成本,提高了纳税效率和征管效率。

(四)有利于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则可以对出口产品实现全额退税,保证了出口产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提高了国际市场竞争力。对国内产品扩大扣除范围,减小了计税依据的总额,降低了税负,能够有效缓解与进口产品的竞争压力。

(五)更加符合国际惯例。

从国际上的增值税实践来看,实行增值税的国家普遍都选择消费型增值税。欧共体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发展家也大部分采用消费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只是个别国家采用。因此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对顺利与国际接轨,减少贸易摩擦,促进中外企业间的正常交流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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