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思考

摘 要: 农村 宅基地使用权农民所有的一项重要的权利。

在现阶段,农村宅基地使用方式社会 经济 的重要 发展 具有重要的意义。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概念、现状着手,在分析现存问题的基础上,就农村宅基地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提出若干建议。

   关键词:宅基地使用权思考      1 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相关概念、现状      宅基地作为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部分,指农民在规划的农村居民点内专门用于建造房屋(住宅)为目的的那部分土地,即指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决定用于建造房屋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不能居住的土地及准备建房屋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民在 法律 允许范围内对宅基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前的宅基地使用权管理制度可以概括如下:(1)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农民拥有长期使用权;(2)宅基地使用权无偿使用,平均使用权,即实行一户一宅,宅基地面积要基本相当,按各地相关规定分配宅基地面积;(3)宅基地使用权申请乡政府批准,县政府备案;(4)宅基地使用权不能流转,某些情况下不能继承,例如已经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农户不能继承其亲人遗留或遗弃的宅基地;(5)宅基地农村户籍人口内部可以有条件出售,但城市户口的人购买农村宅基地不受法律保护。

 简历大全 /html/jianli/      2 当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存在的问题      现行的宅基地制度有较浓厚的计划经济体制色彩,但是在市场经济主导的 现代 农村,必然受到冲击,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1)产权不清,一户多宅,引发社会不公;农村宅基地和住房都空置严重,有人在2005年豫东南某镇宅基地利用状况进行了实地调查,结果如下:      正如上表显示的十二个行政村绝大部分都存在着宅基地的超标使用一户多宅现象非常普遍;同时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宅基地的控制现象,最高为22.19%,占该村所有宅基地的五分之一强,宅基地和住房空置严重。

    (2)私下交易,形成宅基地的隐形市场;随着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农民面对旺盛的用地需求,使之集体土地成为城镇有限存量土地市场的重要补充。

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的字符流转越来越普遍,宅基地隐形市场已成一定规模并有迅速蔓延趋势。

但由于立法的相对滞后,宅基地市场管理处于失控状态,造成了集体土地资产的大量流失,冲击了国有土地出让市场,影响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一定程度上造成土地供求关系的失衡。

    (3)形成“空心村”,不利于村庄规划。

据调查,不少农户为了在宽敞的地方建房,占用好地、平地甚至耕地,便形成了村内旧房无人住、村外新房争相建的“空心村”现象。

据初步统计,经济发达村空户率达30%、贫困村也达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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