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公司客户冲突制度[114443]

地产公司置业顾问客户冲突制度。

鉴于销售过程中的复杂情况,为能更好地接待、服务客户,创造良好的接待环境,形成有序的接待秩序,特制定本细则。

一、 客户纠纷处理依据:控台客户登记本

二、 客户登记本有效查询周期:三个月。

三、同属一家人(夫妻、父母及孩子)由不同置业顾问接待

解决方案:以第一次接待为准

四、成交老客户推荐。

1、新客户自己来没有找老客户置业顾问的。

解决方案:以第一次接待为准

2、老客户亲自带来的。

解决方案:不论老客户置业顾问在不在,都归属该置业顾问

3、老客户亲自带来,但老置业顾问已离职由其他置业顾问接管

解决方案:归接管置业顾问所有。

五、发现客户是熟人。

解决方案:以客户第一次登记为准

六、同一时间段(一天内)由不同置业顾问接待

解决方案:以第一次接待为准

七、客户投诉或要求换置业顾问的。

解决方案:以第一次接待为准,但确属置业顾问服务态度恶劣客户要求更换置业顾问的,由经理另行安排。

八、客户私自之间调房换定单的。

解决方案:以客户为准

九、回头客,但由不同置业顾问接待

解决方案:1、三个月以内回头的客户,以第一次接待为准

2、三个月以后回头的客户,以三个月以后第一次接待为准

十、代别人看房的。

解决方案:1、亲自带来的,以第一次为准

2、客户自己来但没有找置业顾问的,归现场接待置业顾问

十一、以上规定未尽事宜经置业顾问半数以上通过作为补充条款另行发放。

本规定作为客户鉴定的基本原则,置业顾问也可以私下协商解决客户争议。

注:对于接待的每组客户置业顾问应按规定做好客户登记。第一次接待客户来访登记本为准

XXX销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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