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书

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书。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制的规定》,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局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切实做好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制定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一)局党组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指导、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局党组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各食药监所、科室(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各食药监所负责人、科室(队)长对本食药监所、科室(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各食药监所、科室(队)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局党组领导班子在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组工作议事日程。局每半年召开一次廉政工作专题会议,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制定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责任意识,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和国家领导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及时传达上级反腐倡廉的文件和指示,深入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教育。

3.抓好本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的落实。对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4.履行监督职责,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干部和干部队伍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在检查、考核、总结、述职、汇报中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专项内容。

(五)局党组成员及各食药监所负责人、科室(队)长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按照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实。针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倾向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阶段性工作意见和整改要求。

2.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和指导。各党组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定期检查,督促分管的各食药监所、科室(队)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每年至少两次以上听取各食药监所、分管科室(队)的工作汇报。

3.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做到公平执审,文明执法,坚决禁止干部职工以权谋私,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4.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对分管各食药监所、科室(队)的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责任和廉洁从政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责任考核

(一)局党组负责领导、组织对本局领导干部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考核、干部考核和业务工作目标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应组织专门考核

(二)对各食药监所、科室(队)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全面考核每年进行一至二次。结合领导班子考察、公务员年度考核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进行。采取全面考核结果与平时专项工作的检查相结合,综合全局的考核(检查)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各食药监所、科室(队)要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工作总结内容,并报局党组

(四)局办公室按照局党组要求负责对本单位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党组开展对各食药监所、科室(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责任追究。

对本单位或分管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对违纪苗头不及时批评纠正,以致屡屡发生违纪问题,甚至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不但对违纪者本人作出严肃处理,而且要对分管领导及各食药监所、科室(队)负责人分别进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四、本责任书接受市纪委第二纪工委监督实施。

中共恩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 党组书记:

(盖章) (签字)。

食药监所、科室(队): 负责人:

(签字)。

20XX年3月2日。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院长与各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是本院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二、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要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目标,与审判、执行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三、按照县法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组织全员干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坚定人民法院的政治方向。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始终把严明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着力严明组织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

四、要全面落实《廉政准则》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院领导班子成员要时刻做到自省、自律、自重,带头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审判纪律、执行纪律,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

五、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带头反对“四风”,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落实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认真贯彻执行最高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咳嗽备扇虐彀傅娜舾晒娑ā罚峋鲎龅讲桓稍ぁ⒉还仕税炖淼陌讣?。

六、要积极抓好领导班子、全院干警的廉洁司法教育,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文化活动,努力形成扶正祛邪、崇尚清廉的浓厚氛围,造就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

七、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注重从源头上治理腐败。要积极推进审判管理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完成对审判权、执行权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保证班子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案子不出问题。

八、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及时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发现有案不查、查而不处、瞒案不报的,要严肃纪律,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九、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和“三个不直接分管”及其他制度。对纵容、支持或指使本单位干警违法办案、违法收费、违法罚款、违反财务制度私设小金库或决策失误造成重大资金损失、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略影响的,要追究院长的领导责任

十、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疏于管理,致使分管部门干警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情节较轻的,分管领导要向院党组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受到追究的部门和干警取消年度评先选优资格。

院长:

党组成员:

二0一五年三月。

为切实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湖北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鄂发。

【20XX】18号,促进辖区党委(党组)(以下简称“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以下简称“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廉洁从政表率等六个方面的主体责任,明确社区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进一步加强XXXX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社区党委每年度至少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并按计划推动落实。

2.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按照“任人唯贤”的原则,选拔一批党风正、素质高、能力强的年轻干部,融入到社区领导班子,纺织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3.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4.从源头上纺织腐败。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5.纪委重点履行监督责任,维护党的纪律,推进作风建设,查处违法案件,强化对中纪委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监督检查,保持反腐高压,关注政治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和问责力度。

二、责任内容。

1.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结合当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把党风廉政法规纳入社区学习内容,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

2.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3.不断改进干部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21条意见”,坚决反对“四风”,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4.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湖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健全完善社区公务接待、社区管理、车辆使用管理等相关制度,“三公”经费继续下降。

5.规范管理农村“三资”管理,压缩“三公”经费开支,“三资”处理及发包必须经社区两委会、群众代表大会表决同意后报办事处批准后方可实施。

6.根据上级党委、政府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和安排,分解下达目标。

7.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两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现状,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8.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工作、其他业务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9.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主持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0.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把生活会召开的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党工委。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连接从政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对涉及社区班子成员和社区小组长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违法违纪行为,亲自找本人谈话,进行告诫,及时纠正和严肃处理。

责任书一式两份(社区领导班子成员签书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班子成员自留一份)。

社区党委书记(签名):

责任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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