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关于深入开展第32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纪委关于深入开展第32个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通知。

委局机关各室:

今年5月,是省第32个民族团结教育月。为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夯实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基础,推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根据地委工作部署,结合委局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努力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奠定共同推进吐鲁番科学发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坚实思想基础。

二、主要活动

(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以“文化引领、连心互助、微观治理、转型升级、致富增收、扶贫攻坚、教育转化、双语教育、就业保障、宗教和谐”十大工程为载体,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委局机关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模范科室、模范家庭、模范个人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表彰活动,引导各族群众在创建实践中增进相互信任、密切血脉深情。

(二)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一是积极组织参加“中国梦·我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征文、演讲活动,让委局干部职工讲述自己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传递民族团结真情。二是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八个一”活动。即:举办一次民族团结教育报告会,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或讨论会,学一位身边的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写一篇以民族团结主题的心得体会,办一期民族团结教育板报或墙报,读一本民族团结题材的好书,唱一首民族团结好歌,组织一次“我说民族团结”大讨论活动。三是开展新疆“三史”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市开展的新疆“三史”、吐鲁番历史大型知识竞赛和参观博物馆、苏公塔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三)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一是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党员干部“三个带头”的意识,即:带头强化“三个离不开”思想,带头做到“四个互相”(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带头批评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行。二是结合“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抓好驻村工作组“心连心、手拉手”活动,加强民族政策和民族知识普及教育,大力宣传“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思想,大做民族团结实事好事,排查解决各种可能影响民族团结的热点问题,真正发挥“宣言书、宣传队、播种机”作用。三是抓好“民族团结好邻里”活动组织在邻里之间、同事之间,不同民族结对子、交朋友,开展深层次的交流、举办家庭联谊会,增进各民族之间交流交往交融。四是组织开展“学双语、用双语”活动,提高为各族群众服务的能力。

(四)开展主题文化活动组织观看民族团结主题影视。积极参加市“百日文化广场活动竞赛”“民族团结歌曲大家唱”等活动,大力普及民族团结知识,用积极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团结人凝聚人,使群众在参与活动中受到教育

(五)开展先进典型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庄仕华、李元敏、王桂珍、陶辉等民族团结模范的事迹,宣传好人好事,特别是群众身边的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展示他们的善行义举。

(六)扎实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及时反映委局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进展和成效,广泛宣传纪检监察系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积极参加省、市组织民族团结典型网上评选、民族团结公益广告和优秀童谣征集宣传活动,运用手机报、微信、微博、微视频、微电影等形式,加大传播力度,营造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由机关党支部负责抓好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各族干部职工要积极参与,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市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2、搞好舆论宣传。紧扣活动的重点环节,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全面及时反映市纪检监察系统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3、认真督查检查。按照地委安排,加强对今年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督促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活动进展情况,重点检查活动《安排意见》落实情况,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

201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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