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控烟规定考核及奖惩实施办法

医院控烟规定考核及奖惩实施暂行办法。

1. 为营造清新、健康的环境,有利于职工患者的身心健康,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我院决定创建无烟医院

2. 职工患者和来访者在医院无烟区不得吸烟患者无烟吸烟时,职工有义务进行劝阻。

3. 院领导带领控烟领导小组成员对全院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抽查结果进行全院通报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督促科室整改。

4. 监督员在完成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对院内划定的所有无烟区域进行监督管理。监督员有权对在无烟吸烟的人员进行劝阻、警告和制止。对无烟区域进行分片包干、分段管理、责任到人。

5. 院办组织巡查组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医院控烟规定的职工,发现后给予批评,进行登记,并通知科室。对监督员在其管辖区域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提醒、警告。多次在其管辖区域内发现吸烟人员,监督员进行制止的,巡查员可将吸烟区域监督员姓名通报无烟办公室,办公室将在院打分会上进行通报并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6. 医院不定期职工患者进行无烟医院满意度调查,把科室无烟环境建设作为评选先进科室的标准之一。

7. 院办、党办组织对各科室每月进行一次评估,无烟科室每人每月可获得奖励50元;发现有职工三人次吸烟科室,取消科室全部人员奖励。

8. 各科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科室控烟细则。

院 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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