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品放行流程
业主本人亲至现场,须查验身份证原件;业主电话告知,须核查以下内容:身份证号码、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并在"□"标注"√",以防止租户冒充业主打电话给我处。
2、记录相关资料。
(2)开具《放行条》时间和搬迁时间,搬迁人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如实填写、核实业主意见;。
3、核查费用。
(1)填发《放行条》均须结清我处所有费用;。
(2)由财务人员签字确认。
4、签名。
5、注意。
本《放行条》一式两份(存根联和通知联),加盖服务中心公章后方生效,设有编号,不得撕毁、遗失,若有作废条,须在该条上联标注"作废"字样,并撕毁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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