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 施工方案编制管理办法

编制用工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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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用工管理办法

总则。

条 加强和完善机关人事管理保障临工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根据《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我办事处实际制定办法

二条 办法适用我办事处聘用非占编工作人员

聘用和辞退 三条 党政办公室责各部门临工用人计划申报由党政席会议集体研究定各部门拟聘临工岗位职数。

四条 临工有下列情形可以辞退。

、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三天或年累计超十天;。

、组织纪律涣散常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上班干私事受到单位责人三次以上警示;。

3、不按规制办事损害单位权益造成严重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

、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直接导致国集体财产五万元以上损失;。

5、有违法行但不够刑事处分;。

6、政治信仰动摇常散布流言蜚语参与非法活动或邪教组织;。

7、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

8、不胜任职工作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达不到岗位职责要;。

9、犯有其它严重错误或依照有关规定不宜继续留用。

三 工和福利。

五条 临工工由所单位根据其工作岗位、人技能、工作量确定标准并发放。

规定临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

年终根据党委、政府表彰奖励规定结合临工人考核情况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七条 临工合期因公(工)伤、致残或死亡参照国有关规定处理。

八条 临工假期待遇。

()国规定法定节假日有薪假日;。

(二)临工婚假三天丧假三天(限直系亲属死亡)假期发给工;。

(三)临工生育和计划生育假与单位编人员相;。

(四)临工请事假不发工。

管理和纪律。

九条 临工由党政办公室责管理进行年考核临工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机关各项规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义。

编制用工管理办法二。

学校聘用临工人员根据岗位要认真履行己工作职责从主管部门直接领导保质保量地完成己工作任。

二、遵守学校规制按出勤有事提前请假主动与主管领导系作工作安排。

缺勤天数工按规定从当月工扣除无故旷工者双倍扣除当日工。

三、校工作半年以可享受(不含教育局规定发放补贴)因工作要利用休息加班学校发给加班补助特殊工种可发放定劳保用品。

四、各类临工工作性质不按各岗位规定作息进行作息。

寒暑假原则上无休假安排值班。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安排休息。

五、聘用期若人因病住院切费用由人理。

六、凡因工作失职造成重责任事故或严重济损失学校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赔偿损失直至辞退。

七、学校工作变动要辞退者工作十年以上补发月工。

动离职者无论工作年限长短学校不发任何补助。

八、每年年终凡工作成绩显著、人表现突出、受到师生致评学校给予适当奖励。

编制用工管理办法三。

、临人员管理办法

条目。

使临人员雇用管理有所遵循特依人事管理规则二条规定订定办法

二条人员申请。

各部门有临性工作(期三月以)须雇用人员从事应填具人员增补申请明工作容、期等呈理核准外送人事部门凭以招雇。

三条雇用限制。

()年满6岁者不得雇用

(二)管财物、有价证券、仓储、销售及会计(除物品搬运、整理及报表写工作外)等重要工作不得雇用

(三)雇用期不得超三月。

四条雇用

()人事部门招雇临人员应填临人员雇用核定表呈理核准雇用

(二)临人员到工人事部门应填雇用表份留存备用。

五条投保。

厂区工作人员应由人事部门办理劳保投保始得入厂工作

六条管理

()临人员工作期可请公伤假、公假、事、病假以及婚、丧假其请假期除公伤假外不发给工。

(二)临人员考勤、出差比照编制助理员办理。

七条终止雇用

人员工作期如有不能胜任工作违反人事管理规则十四、三十六条规定事、病假及旷职全月合计超天以上或工作期满雇用部门应予终止雇用终止雇用人员应填具离职申请(通知)单(其离职应办理手续由各公司订定)主管科长核签连胸送人事部门凭以结发工。

八条延长雇用

人员雇用期满如因工作完成必须继续雇用应由雇用部门重填人员增补申请叙明理由呈公司总理核准始得雇用并将核准增补申请份报总管理处总理室备。

九条实施与修改。

办法营策委员会通实施修改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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