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所得税负看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选择

200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个人独资法》规定我国的一个人可以投资创办个人独资企业;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公司法》规定一个自然人或法人可以创办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因此,从2006年1月1日起,我国的一个自然人既可以创办个人独资企业,也可以创办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那么,我国的一个自然人是选择创办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还是个人独资企业呢?这里有许多要考虑的因素,如是否容易创办、投资者的责任大小、税负的轻重、所需资金的多少等。

在这些因素中,税负的轻重是要重点考虑的。

因为,从企业的创立、、成熟、衰退的每一阶段,税收是必须向国家缴纳的。

本文通过对两者的所得税税负差异的比较,给投资者选择哪一种形式更佳提供。

一、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所得税税负差异形成的原因,我国的税收根据课税对象的不同可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和行为税五类。

在这五类税中,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税收不同主要体现在所得税类方面。

我国的所得税类包括内资企业所得税和外资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三种。

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而言,个人独资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经历了一个演变过程。

2000年1月1日前个人独资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2000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的通知》,该通知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改缴个人所得税主要是为了平衡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税负

2006年1月1日实施的《公司法》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所得税问题未作规定,国务院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也没有特别制定,因此,2006年1月1日以后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继续执行1994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

因为,《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纳税义务人其中之一是股份制企业,而股份制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范畴,因此,该条例适用2006年1月1日以后创办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由此可见,我国在所得税方面对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双轨制。

即对个人独资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征收企业所得税

而且由于、法规对内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在税率、工资和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经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比例、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的扣除、在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用的扣除、税收优惠等方面的不同规定,使两者在所得税税负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毕业论文 二、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所得税税负差异实务分析下面通过实例分析说明两者在所得税税负方面存在的差异。

例如A自然人创办一家个人独资企业,B自然人创办一家注册资本为10万元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假设当年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纳税所得额分别为5000元、10000元、30000元、50000元、100000元、200000元、300000元几种情况,分析当年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纳税情况。

(一)当年个人独资企业应纳税额情况个人独资企业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人独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的速算扣除数见下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1 不超过5000元 5 02 超过5 000元至10 000元的部分 10 2503 超过10 000元至30 000元的部分 20 12504 超过30 000元至50 000元的部分 30 42505 超过50 000元的部分 35 6750个人独资企业每个档次的应纳税额分别为:1.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元时。

个人独资企业应纳税额为=5000×5%—0=25元2.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元时。

个人独资企业应纳税额为=10000×10%—250=750元3.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0元时。

个人独资企业应纳税额为=30000×20%—1250=4750元 毕业论文 4.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0元时。

个人独资企业应纳税额为=50000×30%—4250=10750元5.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0元时。

个人独资企业应纳税额为=100000×35%—6750=28250元6.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00元时。

个人独资企业应纳税额为=200000×35%—6750=63250元7.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00元时。

个人独资企业应纳税额为=300000×35%—6750=99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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