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问题认定过程的重新解读

摘 要:当今中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这些问题如何被认定,主流学界有着自己的观点。

但是在社会日益发展并且多元化的今天,我们如何去看待当代中国社会问题的产生,显然要进行新的一番推敲。

笔者在话语建构论的视角指导下,尝试对当代中国社会问题认定过程进行重新解读认为社会问题的出现不仅仅是一种现实的客观存在,更是一种话语建构的结果。

毕业论文网   关键词:社会问题认定话语建构   当今中国面临着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如贫富差距问题、环境问题、犯罪问题等等,这些社会问题是如何被认定的,显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笔者尝试着运用话语建构论的分析视角,对当代中国社会问题认定过程进行一番新的解读

1 话语建构论   (一)话语建构论的提出   话语建构论是后现代主义者们提出的一套较新的观点,是基于对传统实在论的批评和挑战而产生的。

谢立中教授指出传统的实在论有五个基本特征:(1)给定实在论,认为作为研究对象的各种事物和各种现象都是先于我们、独立于我们的话语系统而存在的;(2)表现主义;(3)相符真理论;(4)本质主义;(5)基础主义。

后现代主义者们正是在对这种传统的实在论进行批评的基础上,提出了话语建构论的观点。

(二)话语建构论的基本观点   话语建构认为作为我们研究对象的任何实在都是由特定的符号、话语建构起来的,不是纯粹给定的,所有的实在都是一种话语性的实在

他们认为一切知识话语都不是对某种给定性实在的再现, 而只是人们在特定的话语系统及其规则的约束指引下完成的话语建构

话语建构论者认为处于不同话语体系下的人可以对同一对象做出完全不同的话语建构,并且对于这些话语建构之间的真假对错,人们很难做出绝对的判断。

不是不可以做判断,是可以做判断的,但很难说它是绝对的真、绝对的假、绝对的对、绝对的错。

他们认为事物不存在什么纯粹给定的、唯一的本质,事物的本质也是由我们的话语系统建构出来的,因而也是随着话语系统的转变而转变的。

他们反对现代主义认为的在有关事物的特殊性(或者地方性) 知识和普遍性知识中,普遍性知识更具有重要性的观点。

(三)话语建构论对社会研究的意义   话语建构论的提出,无疑是对传统社会研究模式的一种颠覆。

它使我们关注到话语社会生活和社会研究中的重要作用。

如果说社会实在是由话语建构出来的,那我们就要了解什么是话语这些话语又是通过怎样的一种机制和运作过程实现对于社会实在建构的。

社会建构论为我们进行社会研究提供了一种崭新的视角,在此基础上,笔者也希望运用这一视角来分析某一社会现象,恰逢中国目前也面临着很多的社会问题,笔者想了解这么多的问题是如何出现的,或者说是不是经过了一个建构的过程。

2 当代中国社会问题   社会问题社会学经常要面临和研究的问题

尤其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下半叶,随着中国改革的深入进行,经济体制中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国有企业改革、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劳动就业制度改革等等。

进入21世纪,贫富差距问题、道德失范问题、教育危机问题、城市流动人口问题等,也通通都进入到人们的视域。

那么该如何界定什么是社会问题这些社会问题又是怎样产生的?主流学界有着自己的观点。

(一)社会问题的概念   对于什么是社会问题,学术界有不同的观点。

基本上认为社会问题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社会问题是指在社会运行过程中,由于存在某些使社会结构和社会环境失调的障碍因素,影响社会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的共同生活,对社会正常秩序甚至社会运行安全构成一定的威胁,需要动员社会力量进行干预的社会现象。

广义的社会问题社会生活与社会发展变化中的一切矛盾现象,诸如环境问题、人口问题等。

作为社会问题,应该具有一定的构成要素:   1.有客观的事实依据   社会问题之所以能成为社会问题,一定要有与其相适应的客观依据。

中国的社会问题有很多,那么如何认为这些问题就是社会问题呢?学者们会依据一定的客观事实。

如许多人认为自杀现象是一种社会问题他们经常引用的数据是:   中国每年至少有25万人自杀,200万人自杀未遂,自杀已成为15—34岁人群的首位死因。

中国农村自杀率是城市的3倍(50岁以下人群中农村是城市的2.8倍,50岁以上人群中农村是城市的4.9倍)。

中国时非常少数几个报道女性自杀率高于男性的国家之一。

农村年轻女性的自杀率比年轻男性高66%。

国外,发达国家女性企图自杀者是男性的3倍,男性自杀死亡率至少是女性的3倍。

由此可以看出,中国的自杀现象有多么严重,尤其是与国外一比较,更凸显出中国自杀问题的严重性,由此对自杀问题的界定也有了一定的客观依据,即事实摆在那里。

2.是影响相当数量人的公共麻烦   社会问题具有数量意义。

如果一种现象属于社会问题,那它应该是一种涉及许多人的问题,而不能仅仅是某几个人或某群人的问题,即它是一种公共事件,是影响到全体社会成员或大部分社会成员的一种事件。

3.违背社会的主导价值原则和社会规范   社会问题具有主观方面的意义,意指社会成员的知觉判断对界定社会问题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如果把某种社会现象定义为社会问题,是因为社会上绝大多数社会成员认为这种现象或行为有悖于社会的主导价值和主导规范,恰好反映出多数人的价值观念和认识的标准。

4.社会问题的产生与人的道德抉择有关   社会问题认定与人们的道德选择相关,凡是具有明显的道德意志选择倾向,并违背社会规范的有意识的行动,很容易被人们视为社会问题

如同样是疾病,癌症并不被人们认为社会问题,而艾滋病却被人们列为社会问题

是因为艾滋病通常与性行为混乱,吸毒、卖淫等联系在一起,而混乱的性行为、吸毒和卖淫被人们认为是不道德的,因此艾滋病被人们认为一种社会问题

5.社会问题通过努力是可以改变的   对于一个社会现象能否被定义为社会问题,是要看这种问题可不可以通过努力而得到改变。

关于人的死亡的问题,没有人把它认定为是一个社会问题

因为生老病死是人之常情,世界上没有长生不老药,谁活到了一定的年纪,都要面临死亡的问题,这是无法改变的。

而贫困问题,很久以前我们也有这个问题,但是因较早时期物质匮乏,并不能去解决,因此也并没有被列为是社会问题

而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到来,贫困可以被消除了,因此贫困也被定义为是社会问题了。

因此社会问题应该是通过某种努力可以得到改变的。

以上介绍了社会问题的概念及包含的要素,下面对社会问题认定过程进行陈述。

(二)社会问题认定过程   理查?富勒和理查?麦尔兹在《社会问题的发展》中指出,所有的社会问题都经过三个阶段,即警觉、政策决定与改革。

警觉,每一个社会问题的根源都是由于人们警醒与了解到一些他们所珍惜的价值已受到威胁,而这些情况也越来越严重,只有在这些群体认为已经涉及他们的团体价值时才会开始响起警报;政策决定,即在警觉之后,大家开始讨论问题解决的办法;改革是指在这一阶段我们可以发觉行政单位已插手期间,并将有计划的政策化为行动。

一般认为社会问题认定过程包含以下几个环节:   1.利益受损集团的强烈不满和呼吁   当某个利益集团的利益因为各种原因受到损害时,就会有部分利益相关者出来表达自己的强烈不满,而这种不满的表达,目的也是希望能够引起社会各方的重视,进而达到对所出现问题的重视。

2.社会敏感集团及社会上某些有识之士的呼唤   当出现利益受损的群体并同时把问题表达出来的时候,就会有一些对此敏感度极高的群体对此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如记者、社会学家、政治学家等,开始对此进行关注。

3.社会舆论集团及大众传播媒介的宣扬和推动   这一群体会集中在一个短时期内进行相关的报道,带来一种信息的密集轰炸,从而放大这些问题带来的社会效应,最终引起全社会的注意。

4.公众的普遍的认识和接受   到这一环节,会表现出很多的群众会以反映问题的形式,给报刊、电视台和电台写信,来表达他们对某一问题的强烈不满。

当然也有极端者会利用激进的方式如情愿、游行、示威或者机会等等要求政府解决问题

5.社会权力集团的认可与支持   一旦收到来自各个方面的问题反馈,掌握权力的部门就会组织各方调研,进而认可问题的出现,并在政策方面着手协商。

6.解决社会问题开始   在以上各个环节基础上,社会问题便得到了社会各方的重视,由此社会问题开始得到解决。

3 话语建构视角下当代中国社会问题认定过程分析   之前谈到话语建构视角是一个较新的社会研究模式,话语,即用声音说出来的、用符号写出来的话或文本,就是话语, 相当于索绪尔的言语。

在这里,话语可以有很多种表现形式,如官方话语、民间话语、学者话语等等。

这些不同的话语通过一定的言说形式,形成一定的运作机制,进而建构出某一社会实在

那么在如此情况下,社会问题认定过程是否也遵循了这样的一个机制呢?   (一)作为一种客观实在社会问题   说起社会问题,很多人会提出它到底是一种客观实在,还是一种主观实在?如果认为社会问题是客观的,那么它一定是不依赖于我们对它的表征而独立存在的,也就是即使我们从没存在过,也从来没有任何表征其存在,世界大部分仍然毫无影响的存在着。

举个例子,比如城市流动人口,不论你关不关注他,他们存在着,他们在城市里过着一种他们世界的生活,他们也许住的是平房或者简易工棚,或者因为看不起城里的医院而忍着躯体的病痛,或者他们几天不洗一次澡,很多天不换一次衣服,但是不论怎么样,他们存在着,住的差、看不起病、生活条件不好、文化素质低,这些不管你关注或不关注他们他们都切切实实地存在着。

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些城市流动人口面临的问题是客观的,是一种客观实在

再比如贫富差距,有钱人可以买豪车、别墅、各种奢侈品,而贫困的人却可能因为一顿饱饭而发愁,这些东西不论如何,都是一种现实的存在,不管你看不看得到他们

那我们能不能说社会问题就完全是一种客观实在呢?这些问题存在着,如果没有人去发现和关注,那么它们还是不是一种问题呢?   (二)话语建构下的社会问题   很显然,在话语建构论的视角下,一个社会当中的社会问题,如果没有人去注意,那么它就仅仅是一种存在,这种存在如果没有被意识,没有进入人们的思维,它就不是一种社会问题

建构论者还认为“从客观状况的性质和构成要素入手定义或研究社会问题,这代表了对社会问题基本性质认识的一种方向性错误”,“是集体定义,而不是客观构成,决定了某一状况是否以社会问题的形式存在着。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社会问题又是一种建构的产物,而这种建构恰好体现在社会问题认定过程中。

通常认为社会问题认定首先需要利益受损集团认识到,进而表达出自己的不满,而这种不满的表达,实际上是为了吸引相关部门或敏感人士的注意。

那么接下来出场的敏感人士就非常重要了。

这些敏感人士如记者、社会学家、政治学家纷纷开始关注这一问题他们要么进行实地采访,要么通过撰写报告来表达对此种问题的看法。

记者在进行调查时,也一定是带着目的的,他会事先为自己设计一份采访提纲,该采访哪些人,该问哪些问题,会带有一定的引导作用。

而正是在这份主观提纲的设计下,他们发出了自己的“声音”,这个“声音”可以是说出来的,比如通过电视报道,也可以是写出来的,比如发表在报纸或网络上,而这些“声音”即是话语

社会学家同样也可以有自己的话语他们通过问卷调查或者深入访谈,了解到调查对象的现实问题,进而形成文字记录,希望引起各方的注意。

这些敏感集团人士的宣扬和传播之下,不仅是他们自己信服了这些以前没有被关注到的事实属于社会问题,而社会大众也开始普遍的认识和接受这些社会存在社会问题,进而权力集团也开始意识到这是一种问题,所以开始制定政策去解决它。

所以在这一个过程中,社会问题认定首先是由社会存在开始的。

而随着有人开始关注它,才慢慢进入到公众的视域。

而这种关注,即预示着一种建构的开始。

这种建构从受问题影响者开始,他们有自己对于问题的描述,他们有自己的话语,继而社会敏感人士、普通大众、权力部门也纷纷发出自己的声音。

在这一过程中,各种话语相互作用,进而建构出所谓的某种社会问题

也许有人会觉得社会问题就是客观存在的,不管你怎么认为

其实纯粹的自然究竟是什么样我们不知道,它之所以成为现在我们感受和理解中的那个样子是由我们人类的话语所给予的。

如果大家理解了这一点,那么就会很容易理解社会问题认定,实际上就是一个话语建构的过程。

因为按照话语建构论的基本观点,任何实在都是由特定的符号、话语建构起来的,不是纯粹给定的,所有的实在都是一种话语性的实在

同时他们认为一切知识话语都不是对某种给定性实在的再现, 而只是人们在特定的话语系统及其规则的约束指引下完成的话语建构,但在这一点上,笔者还是有着不同的看法。

笔者认为社会问题即是一种客观实在,同时也是一种主观实在

(三)作为一种客观实在与主观实在相统一的社会问题   在笔者看来,社会问题既是一种客观实在,也是一种主观实在

所谓客观实在社会问题,是指不管我们关注不关注他们这些问题所带来的后果都客观存在着,比如残疾人会因为受歧视而找不到工作,农民工会因为没钱而看不起病,穷人会因为没粮食而吃不上饭。

所有这些,不管进没进入到你的视域都活生生地摆在那,尽管你可能对它一无所知。

但同时社会问题也是一种主观实在,即是话语建构的结果。

究竟什么样的问题才是社会问题,这要依赖于人们的话语建构

同性恋是不是社会问题?不同的情境之下,不同的话语规则之下,对于社会问题认定是有差异的。

一句话,社会问题所带来的后果是客观实在的,而其认定过程是一种话语建构的结果。

当然本文也有一定的局限,即没有对话语建构社会问题的形成过程给予详细的说明,这也是本文的进一步的研究工作。

参考文献   [1]谢立中.多元话语分析:社会分析模式的新尝试[J].社会,2010?2 CJS,第30卷:6—8.   [2]谢立中.走向多元话语分析:后现代思潮的社会学意涵[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3]邱燕,郭翡.实在世界存在吗?————关于塞尔社会实在论的分析[J].大众商务,2010年4月(总第112期):308.   [4]闫志刚.社会建构论:社会问题理论研究的一种新视角[J].社会,2006?1(总第245期):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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