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型政府内涵探析

摘 要:服务型政府的概念是在1998年的行政改革过程中提出的,至今已有不少专家、学者对服务型政府的基本概念和丰富内涵进行了有益的研究和描述。

基于前人的研究,从服务型政府行政价值、行政功能、行政组织治理结构、行政规则、行政程序、行政手段等方面对服务型政府的构建进行了多维度的探究和描述。

毕业论文网   关键词:服务型政府;价值;功能;组织治理结构;规则   中图分类号:D630.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4—0193—02      一、服务型政府内涵综述   张康之是最早提出服务型政府的学者之一,他认为,“服务型政府也就是为人民服务政府,用政治学的语言表述是为社会服务,用专业的行政学语言表述就是为公众服务

服务是以一种基本理念和价值追求,政府定位于服务者的角色上,把为社会、为公众服务作为政府存在、运行和发展的基本宗旨。

”[1] 他还对服务型政府进行了原则性的构想:服务型政府应当实现从控制导向向服务导向的转变;服务型政府应当实现从效率导向向公正导向的转变;服务型政府应当实现从政府及其行政的工具定位向价值定位的转变;服务型政府需要确立起一个合作和信任的整合机制;服务型政府需要谋求德治与法制的统一;服务型政府需要用行政程序的灵活性来取代行政程序的合理性;服务型政府需要用前瞻性取代回应性 [2]。

刘熙瑞认为,服务型政府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着服务责任的政府

”他认为,管制型政府虽然也提供公共服务,但与服务型政府是完全不同的。

服务型政府的“服务的实现过程是人民与服务者一种互动的过程,双方可以交流信息,相互协商,达成一致;这种服务的成立,必须以被服务者的同意为基准;而且被服务者具有对服务内容、类别、服务机构与人员的选择权。

” [3]   吴玉宗认为,“所谓服务型政府就是指政府遵从民意的要求,在政府工作目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中用公开的方式给公民社会组织社会提供方便、周到和有效的服务,为民兴利、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服务型政府服务主体是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服务对象是公民社会组织社会,服务的宗旨是为民兴利,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服务的内容是由民意决定,服务的方式是公开透明、简便灵活的。

” [4]   还有一些学者认为,建立服务型政府作为新时期行政改革的一个目标选择呈现出丰富的内涵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服务型政府治理理念;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是服务型政府的发展目标;“依法行政”是服务型政府的行为准则;“顾客导向”是服务型政府服务模式;“违法必究”是服务型政府的问责机制 [5]。

王卓君认为,构建服务型政府需从服务型政府的基本品质入手,而服务型政府的基本品质是:服务为主导,“民本位”的治理理念,职能有限的政府,透明行政 [6]。

刘厚金认为,“公共服务型政府就是在以人本理念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坚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科学定位政府角色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以公共服务为主导,推动市场经济的完善,致力于提高公共服务绩效的全新政府范型。

公共服务型政府必然是民主、有限、绩效、责任、正义、法治政府

” [7]   到目前为止,国内的专家、学者对于服务型政府的认识和描述尚未达成一致。

有从服务精神、理念和原则方面进行界定和描述的;有从与管制型政府的比较中论述特点的;有从服务主体、服务目的、服务方式等方面进行界定的;有从治理理念、发展目标、行为准则等角度描述内涵的;也有从基本品质入手分析的;还有从法治和市场的角度出发,对职能进行定位的。

从这些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服务型政府内涵非常丰富,涉及诸多层面,是一个复杂的逻辑体系。

笔者基于前人的研究,尝试从行政价值、行政功能、行政组织治理结构、行政规则、行政程序、行政手段等方面对服务型政府内涵进行了多维度的探究和描述。

二、服务型政府行政价值   社会契约论认为,政府的合法性是建立在政治契约的基础上的,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公民之间的契约或公民政府之间的权能委托,政府应保护全体公民公共利益,维护和谐的社会秩序。

所以,服务型政府存在的最根本意义就在于追求公共利益,追求正义和民主。

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服务型政府又必然以一定的组织形态存在着。

为了实现公共服务的目标,使政府组织能够正常运作,就必须投入一定数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

这就涉及到成本和效率问题,所以服务型政府也应是追求低成本、高效率的。

三、服务型政府行政功能   服务型政府行政功能应是有限的,而不是大包大揽、全能的。

简单来说就是根据公民的需求,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

从政治功能来看,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政府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确保为社会各阶层,包括弱势群体提供一个安全、平等和民主的制度环境,让公民参与公共治理,而不是对公民的威权统治。

然而,公民参与公共治理是有前提的,这对公民个人提出了更多要求,要求公民具有“一种公共事务的知识,一种归属感,一种对整体的关切,一种与自身命运休戚与共的社群道德契约。

”[8] 因此,要建设公民参与公共治理服务型政府,还需进一步培养公民的参政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升公民的参政能力和道德水平。

从经济功能来看,政府的存在是为了纠正市场失灵,为社会提供市场不能有效供给的公共物品和服务,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制定公平的经济规则,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竞争的有效性。

然而中国的市场经济体系尚未成熟,仍需政府加强对市场的培育,以确保市场有效地发挥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特别是在公共物品的供给过程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后,更应加强监管,以保障公共利益的实现。

社会功能来看,政府要从社会长远发展出发,提供稳定的就业、义务教育和社会保障,调节贫富差距,打击违法犯罪,保护环境等,确保社会和谐、健康地发展。

同时,政府在提供上述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必须确保服务的公正公平、优质高效,以全方位、多样化的服务满足公众不断变化的公共需求。

此外,政府还应培育中国的各类社团、事业单位等非营利组织的快速发展,不断增强其独立性和自治能力,以适应民主社会的建设需求,与服务型政府合作共同参与公共治理

四、服务型政府行政组织治理结构   服务型政府组织应是以人为本的、合理分权的、简而精的组织

服务型政府作为以人为本的政府,必须充分考虑到政府社会公众之间以及行政人员之间作为人而应具有的信任与合作关系的价值,必须把信任与合作的因素纳入到政府整合机制中来。

” [2] 合理分权正是基于信任与合作,优化政府结构,完善政府治理的重要手段

组织的内部来看,中央政府应向地方政府适度放权,行政领导应向基层公务员适度放权,从而调动地方政府和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加快政府的回应性。

同时为了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服务型政府应依据“有限”的职能,建立简而精的组织规模,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内部治理结构。

组织的外部来看,政府应向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适度分权,以弥补政府失灵的不足,共同向公众提供多样化的公共服务,建立起多中心合作的外部治理结构。

五、服务型政府行政规则   服务型政府行政规则是依法行政和以德行政

政府权力是公民权利的让渡,政府只是代表公民行使权力,因此政府必须做到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接受监督,这样才能保证公共服务的质量。

政府没有履行或不适当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就是失职,则应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法治是实现政府责任,构建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保障。

服务型政府并不仅仅追求法治,它是一个具有服务精神的政府,它把“为人民服务”作为自身的价值追求,“它需要提出德治的构想,努力去用德治统摄法治,实现法治与德治的统一。

”[2] 这就需要在实践中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现行的问责制度;同时加强公务员的培养和教育,强化其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树立起为人民服务的观念。

六、服务型政府行政程序   服务型政府行政程序应是公开、透明的。

只有做到行政公开,才能保障公民政府行为的有效监督,遏制行政腐败现象的发生;才能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满足公民对政务信息的需求,从而有利于公民有效地参政议政,实现民主决策。

目前,中国政府还需进一步扩大行政公开的层次,建立和完善多种行政公开的渠道,推动电子政务的建设进程,为实现行政公开提供技术保障。

七、服务型政府行政手段   服务型政府应以柔性的、现代化的手段为主要的行政手段

传统型政府行政的管制和强制色彩非常浓厚,行政命令是其施政的主要手段

服务型政府将自身定位于服务者,其存在的根本价值在于提供满足公民需求的公共服务

服务型政府虽然也有管制手段,但随着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强制性的行政手段不再是主要的治理手段,而柔性的治理手段如经济手段行政指导则成为服务型政府施政的主要手段

作为现代化的服务型政府,电子信息技术则是必不可少的施政技术手段

电子政府的建设,不仅可以使老百姓能够得到更广泛、更便捷的公共信息和服务,而且可以大大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政府服务的效率,促进行政公开,为公民参政议政、监督政府提供依据和渠道。

参考文献:   [1]张康之.限制政府规模的理念[J].人文杂志,2001,(3):59.   [2]张康之.关于服务型政府的几点原则性构想[J].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4):7—10.   [3]刘熙瑞.服务型政府――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政府改革的目标选择[J].中国行政管理,2002,(7):5—7.   [4]吴玉宗.服务型政府:缘起和前景[J].社会科学研究,2004,(3):10.   [5]中国行政管理学会课题组.服务型政府是中国行政改革的目标选择[J].中国行政管理,2005,(4):5—6.   [6]王卓君.和谐社会与构建服务型政府[J].中国行政管理,2008(1):30—32.   [7]刘厚金.公共服务型政府法治与市场中的理论内涵与职能定位[J].求实,2009,(2):63.   [8][美]罗伯特?B.登哈特.公共组织理论: 第3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199.[责任编辑 吴 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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