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中心代理公司考核制度[115610]

营销中心代理公司考核制度。

(1)工作计划

代理公司工作内容基于双方确认的周度及月度工作计划开发商根据相关工作计划代理公司进行考核代理公司应根据相关工作计划及其工作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并确保工作完成的时间节点性。

开发商根据既定的工作计划中所列工作类别进行考核,若代理公司完成相应工作,则采取以下考核方式:

罚款:重要工作500元/次,一般性工作200元/次。

注:开发商要求代理公司完成的临时性工作同样适用此考核方式。

(2)日常管理。

开发商原则上不直接干预代理公司人员工作代理公司应严格。

要求其员工,不的损害开发商形象与利益,若出现此类情况,代理公司应根据开发商要求及时改正,若由于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行为导致开发商形象及利益受损的,开发商直接对代理公司进行考核,罚款标准为:1000元/次,代理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

(3)指标

销售方面:

以每周销售指标完成情况为基础考核每月销售指标完成情况,考核扣款的月度节点均以经营月的月底(每月26日)。

销售指标完成考核扣款1000元/周。

销售指标完成考核扣款5000元/月。

在经营月内若周销售指标完成,但月销售指标完成,则不扣款;。

在经营月内若周销售指标与月销售指标均未完成,则总扣款额应为周考核扣款额与月考核扣款额之和(总扣款额=周扣款额+月扣款额),总扣款金额小于等于5000元。

策划方面:

以每月所有案场的新增客户量之和为考核指标,月度新增客户量未完成月度工作计划中所列之考核指标的,考核扣款5000元。

营销方案及工作计划:未按时提交相关方案或工作计划考核扣款1000元;。

平面设计:设计错误或未及时完稿,考核扣款300元/次。

文案撰写:1、文字错误,考核扣款100元/字 2、未及时完稿,考核扣款300元/次。

营销活动:1、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考核扣款10000元。

2、活动组织失误导致活动无法正常进行,考核扣款1000元。

(4)考核扣款方式。

考核扣款均以考核扣款统计表的形式由开发商代表记录并与代理公司核对,受罚人不需签字,以开发商记录为准。每月第四周周五甲乙双方签字确认,考核扣款开发商每月从向代理公司支付的佣金中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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