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签保密协议后离职 起诉老东家要求补偿“保密费”
??? 约定了竞业限制但要提供补偿款却被拒了嘉善周先生不得不这事打起了官司日前周先生将老东嘉善新技术公司诉至嘉善法院要万元 “保密费”。
??? 周先生诉称008年7月新技术公司与他订立劳动合还与他签订了份《保密及不竞争协议》该协议约定劳动合终止或除承担二年不竞争义对价公司依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即二年按定金额逐月支付给周先生。
??? 周先生认劳动合除开始签《保密及不竞争协议》规定竞业限制条款开始生效己按照该协议没有从事与公司有竞争关系业遂00年月起向公司讨要竞业限制约定济补偿款没想到被公司拒绝了。
??? 0年3月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新技术公司与周先生关竞业限制权利义及竞业限制协议终止约定合法律规定双方应严格履行。
周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老东支付其5月竞业禁止补偿金6875元。
??? 法院审理程新技术公司坚持认周先生系般工人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有保密义人员不属竞业限制人员不周先生诉讼请……??? 从法律上讲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合条款对双方都有约束新技术公司与周先生应履行合约定。
而竞业限制合对劳动者约束很劳动者旦签订了含有竞业限制条款劳动合劳动者就会定、区域不能从事与原单位有关工作否则劳动者就可能要向原单位支付巨额违约金。
劳动者就业相对属弱势群体要不要签订竞业限制条款般是由用人单位定。
周先生虽然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但作线操作工也会工作接触到些公司独特工艺、独特流程、特殊配方等等既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竞业限制条款劳动合要其履行竞业限制义也要按合履行支付相应竞业限制补偿金不能事认劳动者不合竞业限制人员而拒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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