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

土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合理利用本村土地,充分发挥土地的经济效益,增加个人的收入,甲方决定将位于村东北的地块承包乙方用于种植,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土地四至及面积:东至 ,西至 ,

南至 ,北至 ,面积约 亩。

第二条 承包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阳历)。

第三条 承包费及交款方式:承包费每亩每年 元,

年共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先支付 年的承包费,后 年的承包费每年支付一次,与每年的十一月三十日前支付给甲方,由甲方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承包期内,甲方发包土地享有所有权,但不得。

干涉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

2、承包期内,乙方如因边界及地上附属物与他人发生。

争议,甲方负责解决。

3、承包期内,乙方对该土地有自主经营权、管理权、承包受益权,家庭成员享有承包继承权。

4、承包期内,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承包土地转包他人。

第五条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征用或建设规划该土地,双方必须服从,如补偿,地上附属物补偿归乙方,地皮补偿归甲方甲方按实际承包年限退回乙方承包费。

第六条合同期满,如甲方继续发包,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如乙方不再承包乙方所投资的其地上附属物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即产生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如。

违约,需赔偿对方因违约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在不违背本合同宗旨的前提下,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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