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监督员管理规定
、遵守国法律、法规和局、所各项市容管理标准及规制。
、监督员应严格执行市政府对工地及运输车辆管理规定按“不准进、三不准出”原则做到明监督、从严把关。
5、工地监督员上岗应履行工作职责如实填写份工地监督员工作日志次日下午至3前必须将工作日志交回所(逢星期五必须上午前交回)然汇总由专人输入电脑。
6、工地监督员上岗应履行工作职责如实填写份工地监督员工作日志没有填写发现次罚款50元市处巡工地发现并扣分则作雇处理。
7、工作认真责按上下班工作坚守岗位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其他活动否则教育仍不改进者则作雇处理。
8、严格履行职责,对工地违行要及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汇报,如有发现对违行不制止、不汇报者则作雇处理。
9.工地监督员工地不管工地是否开工都必须穿反光衣不穿反光衣作扣分处罚。
0监督员上班期不得串岗不可以擅离岗。
运输车辆进入工地必须收取准运证发现有超装或洗不干净现象而工地监督员又不管理每次处以50元罚款。
3、廉洁律不得接收与工作单位(人)有关礼物、吃喝和金钱。
凡安排被责监督工地都应做到明监督从严管理如发现工地有违行不汇报不处理(其包括洗车不净工地及车辆证件不全工地路口严重污染)等被群众投诉、曝光或扣分由责该工地监督员承担切责任除处300元罚款外另作雇处理。
5、上岗规定上半夜从8至凌晨下半夜凌晨至早上8如擅离岗检发现每次罚款00元。
6、不按上班每次迟到罚款50元超至三罚款00元超三作旷工处理;旷工天罚款00元连续旷工三天者作雇处理;并按旷工每天00元计算给予处罚。
7、凡工地监督员工作日志没有按交回每次罚款30元隔日交回则罚款50元(特殊情况除外) 8、请假规定凡有事向单位领导请假要有面请假条说明原因、明请假请假期临工每天扣除386元职工扣除650元超假按旷工处理。
9、余泥所配备行车只作上下班使用都应保管保养如有损坏费修理如有遗失按购买价格30元赔偿凡单位表现差被雇应交回行车及监督员装。
0、根据心管理规定凡心住宿临工都行交纳房租费和水电费。
()每月周安排半天学习省市有关余泥渣土排放管理规定及区局、所有关规制严格把廉政关。
()每月三周安排半天让每位监督员对近月工作做结提出已见和建议。
()建立每月进行出勤考核上岗登记要明监控。
按上班严格把关每季对监督员进行次业知识及工作态、作风全面考核由区局市容科会门前三包监督员起考核(或余泥所行组织考核)并将考试成绩予以公布。
年终对每监督员考核成绩进行累总对成绩排名给予辞退()。
、规定公布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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