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利益新论]新自由制度主义的国家利益观
国利益是反复被各种媒体、件乃至法律提及概念但宏表象背对其涵与外延界定却缺乏应有明晰与严谨。
以国利益题多只是对其进行孤立分析以国切入从政府职能和义角对国利益涵进行论述并界定其外延造成了学界对国利益理主要存两问题是国利益崇高化二是国际利益与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混用。
庞德基实践角考察了人们提出并要法律予以保护和认可与请将利益分“人利益、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是对各种更理。
下面我们分别看下各种利益涵与外延。
人利益。
庞德认人利益是指“直接包含人生活并以这种生活名义而提出各种要、要或愿望。
”庞德对人利益非常看重他认“明社会人们必须能够确保他们可以出己谋利益目控制他们发现并划归他们使用东西控制通他们己劳动而创造东西和控制基现存社会、济秩序所获得东西。
公共利益。
庞德所说公共利益指是“包含政治组织社会生活并基这组织地位而提出各种要、要或愿望。
庞德《法理学》三卷对公共利益论述仅且与社会利益多有重合但有两较明确()“庞德所认公共利益是以作有组织合法实体名义所宣称利益公共利益拥有者是具体且客观存组织”;()这组织主要指国并且公共利益常常以国名义提出要。
二、国利益我国迷失与异化。
庞德思想我国理论界影响广泛而深远其利益理论作庞德对法学理论重要贡献也受到了极高重视。
近年虽然法治理念推广和制不断完善但国利益仍然远远超越其应有界限对社会利益不断蝉食并限制了人利益实现。
下面从法律和现实两方面论述这种放纵带结。
法条里国利益。
我国法律条对利益种类表达是较混乱对国利益涵应用不法律条也相差甚远不总说可以归两种种是国利益高切其他利益;二种是公共利益、社会利益和国利益三者混用无视三者差别。
现实国利益。
09年末北五教授纸名信直递南海力谏修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与成都名老妪也了保护己房产而屋顶焚早已甚嚣尘上房屋拆迁问题被推至了风口浪尖。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与上位法种种冲突早已得到了多方论证而关“国利益”房屋拆迁和土地征收扮演了什么样角色。
当然造成上述情况原因非常复杂但必须承认长期以对国利益涵理夸与异化确确实实影响了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实现国利益其他切利益样都应有其明确围任何溢出利益都应被认定是不正当是应该受到问责。
所谓集体组织可定义“许多人结合起有组织整体”根据集体组成原因――即人们结合原因集体可以划分三种公民集体、职业集体和价值集体。
相比较“人利益”和“社会利益”而言“公共利益”容特殊性兼具“部性”和“外部性”。
具体说就是某集体组织方面与己相当其他组织交往如人维护人利益样追组织利益化防着他人对己利益侵犯这是“部性”表现;另方面则己组织部要单位体承担起对整组织责任这里又体现了“外部性”而且相对整社会组织往往相当其单位体也肩着推动整社会发展某些功能其身也应发挥“正外部性”。
所以公共利益容可以归纳两种集体组织了存而产生利益;集体组织了履行其基职能而产生利益。
界定严格国利益。
()国利益涵狭义理。
“国利益”、“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混用是造成现实问题重要因素三者虽然具有定重叠性但却具有质不故唯有狭义理国利益才能实现利益划分体系完善与洽更重要是唯有狭义上理国利益才能有理由了更高位阶利益实现而对其做出必要限制。
回归国利益其实就是国作政治组织维护政治统治要满足侧重国政治利益主要是统治阶级利益。
主要体现国安全利益、外交利益、军事利益以及识形态利益等等以维护统治阶级政治统治目。
前已论述国很重要身份就是社会利益保卫者但我们要国绝不是唯保卫者。
公共利益是从人利益到社会利益桥梁其存义就方面保护弱者人利益不被非法侵害防止强者对人利益分追而侵害社会利益可以说社会利益实现是公共利益质追和根落脚这就味着每公共利益主体都应该是社会利益保卫者。
庞德代集体组织唯有国有这种能力和可能性而且囿传统济政治理论国履行其责任总是束手束脚难以有所作所以庞德才会直接出国作公共利益承担者让其肩起保卫社会利益重任。
确认社会利益保卫者多元性否定国绝对话语权让更多主体有格主张社会利益这样才能让不主体相监督彼制约如才能实现社会利益真正彰显。
(3)法律适当介入。
“公共利益”被些学者成“公法学基石性畴”我国法律亦有很多关“公共利益”法条但多是直接拿便用缺乏对其涵权威法律阐释通常由国机构公职人员要针对具体事件阐明。
对其阐明所应依据标准和原则也没有相关规定这样以就其提供了发挥空这就像只有牧羊犬有格说明什么是牧羊犬。
让国利益回归承认多种集体组织社会利益保卫者身份并完善法律规强化法院作用做到了这些国利益才会恰当围应用社会利益才可能真正实现。
四、结语。
相较庞德代无论是社会身还是集体组织都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原支撑旧三分法条件要么已消失要么向了它反面如这候我们仍然坚持国利益特殊地位而忽略其与其他集体组织共性无疑是走向了庞德理论反面更走向了社会反面。
所以我们肯定其分析思路对具体表述必须做出合代修正这是对师致敬国利益与社会利益分离是社会利益飞冲天而国利益融入集体组织利益则是国利益彻底走下神坛。
唯有国利益其他集体组织利益样受到严格监督和限制摘其头上神圣光环社会利益才能真正走向独立实现其真正价值。
释。
① [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与法学方法[]邓正,译北京国政法学出版社0037引庞德法律社会控制论[]蒋放硕士学位论007。
(作者单位厦门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