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中的“文化资本”意识透视:聊斋志异百度百科

关键词:《聊斋志异》 “文化资本” “文化效忠从属关系”   摘 要:明清之际,是中国社会主体结构发生巨大变化的年代,商贾阶层地位日盛,形成了对“士子”阶层的强大冲击。

著名社会学家布尔迪厄的“文化资本”理论和当代大众文化学者约翰・菲斯克的“文化效忠从属关系”理论,对深入研究《聊斋志异》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本文意图通过“士子”与“商人”间的“博弈”或“角力”关系研究,将“蒲学”研究由单纯的文学文本研究,拓展到社会文化这样一个宏观背景之中,为传统的研究方法注入一种新的活力。

近年来,《聊斋志异》研究日趋活跃,研究范围涉及《聊斋志异》的思想内容、艺术特色、创作动机和人物形象等,而对蒲松龄创作思想研究一直是“蒲学”研究的重镇。

这些研究的中心大多集中于蒲松龄的哲学、宗教、鬼神思想、孝文化传统、“绮思遐想”等方面,值得注意的是近年已有论者将研究的主体拓展到了蒲松龄及《聊斋志异》中所透露的商品经济思想的领域,这种研究虽然是刚刚起步,但确实为“蒲学”研究提供了一个开阔的文化社会学视野,而且蒲松龄生活的时代――明清之际,正是中国社会主体结构发生巨大变化的年代,余英时先生曾指出:明清之际“商人在中国的社会价值系统中正式地上升了。

士、农、工、商的传统秩序渐渐转变为士、商、农、工的新秩序了。

更值得注意的是:十五六世纪以来,许多‘士’竟成为‘商’的代言人;所谓商人的意识形态其实是通过‘士’的笔或舌而建立起来的”①。

这种结构性的变化,同时也是建构性(Constructed)的,其必然反映在蒲松龄的创作思想中,众所周知,蒲松龄的父亲就是当时“弃儒从商”的一员。

本文运用了著名社会学家布尔迪厄的“文化资本”理论和当代大众文化学者约翰・菲斯克的“文化效忠从属关系”理论,展开对《聊斋志异》中“士子”与“商人”关系的研究,通过二者间的“博弈”或“角力”关系解析,将“蒲学”研究由单纯的文学研究,拓展到社会文化这样一个宏观背景之中,这种研究不仅会有许多饶有兴味的新的体验,而且也为传统的研究方法注入了一种新的活力。

一、“文化资本”和“商人”形象进入文本      当代法国文化社会学巨擘布尔迪厄在其代表作《区隔:趣味判断的社会批判》一书中,提出了一个重要概念:“文化资本”,他指出,资本表现为三种基本形态:一,经济资本,它以财产权的形式被制度化;二,文化资本,它以教育资格的形式被制度化;三,社会资本,它以社会声望、社会头衔的形式被制度化。

三种资本分别存在于不同的领域,但在一定的条件下又可以互相转化,布尔迪厄还指出在各种鉴赏趣味和社会等级之间存在着一种结构上的同源关系,但这种同源关系并不意味着二者是完全一致或对等的。

“所谓‘同源’是指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场域都体现出一种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力关系,但这种关系在每一场域的表现形式是不同的,每一场域都有自己独特的等级秩序。

”②   这里有几个关键点对于研究十五六世纪中国社会结构及蒲松龄创作思想特别重要。

首先,“经济资本”与“文化资本”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对等的,并不是“经济资本”越多,“文化资本”就越多,也不是“文化资本”越多,“经济资本”就越多。

这一点在蒲松龄身上有着真实的反映,蒲松龄因其著述而与刑部上书、诗坛领袖王士祯,当朝名士李渔都有交往,王士祯还为其多篇小说作过序,可以说拥有相当丰厚的“文化资本”,但其一生贫困潦倒,教书为业,“经济资本”无从谈起,这些人生际遇都必然反映在其创作之中。

其次,“经济资本”与“文化资本”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文化资本”的生产与再生产和家庭环境、学校教育有密切联系,拥有雄厚经济资本的家庭可以将一部分“经济资本”转化为“文化资本”,即通过良好的家庭、学校文化教育,可使其子女或家庭积累起丰厚的“文化资本”,反之亦然。

十五六世纪中国社会传统的“士、农、工、商”社会结构开始松动,实际就是这种转化的表征。

明清之际,儒家和商家都已重新估量了商人阶层的社会地位,明末何心隐在《答作主》中说:“商贾大于农工,士大于商贾,圣贤大于士”③,即明确厘定了新的社会阶层等级,在这里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商人是士以下文化教育水平(“文化资本”拥有)最高的一个社会阶层,这一阶层的兴起,一方面是由于科举竞争的无望,部分士人转投“商贾”,另一方面“商贾”本身的兴起,也成为了“士子”阶层的最大竞争对象。

聊斋志异》中有大量的篇幅揭示了这种社会结构的变化,《聊斋志异》全书“士子”形象最多,达300多个,其次是女性(狐女、闺秀、侠女、村姑、妓女等),再次是“商人”。

士子”形象最多是因为蒲松龄的士人身份,女性形象是源于作者创作中寄托感情的所谓“绮思遐想”,“商人”形象在书中的大量涌现不能不说是时事使然。

二、“士子”、“女性”、“商人”的三角叙事结构      因为蒲松龄本人的“士”的角色和立场,面对“异端蓬起”的商人集团,其内心感受必然流露在笔端纸上,我们看到蒲松龄在作品中不自觉地将“士子”与“商人”摆放在同一个舞台上,展开德性的“博弈”和财富的“角力”,而这种“博弈”和“角力”都是经由“女性”这个特殊的纽带来实现的。

在一场场或凄美、或悲壮、或团圆的种种悲喜剧中,实际上潜藏着一个基本恒定的叙事结构,值得注意的是,三者的关系并非局限于传统的三角恋爱的俗套,而是朋友、知己、腻友、恋人、情敌等错综复杂的结构呈现。

举例如图:      《连城》故事梗概:乔生,少负才名,为人有肝胆,史孝廉有女,字连成,征诗择婿,女得乔生诗喜,对父称赏,父贫之,生叹曰:“连成我知己也!”倾怀结想,如饥似啖,无何,女许字于鹾贾王化成。

未几,女病,沉痼不起,需男子膺肉合药,史告王生,王生不允,笑曰:“痴老翁,欲我剜心头肉耶?”于是,史对外称:“有能割肉者,妻之。

”乔生舍身以膺肉送上,连成服药痊愈,乔生欲娶连成,王生怒而不允,欲告官并要娶连成,史乃重金谢乔生,乔生曰:“仆所以不爱膺肉者,聊以报知己耳,岂货肉哉!”连城不久即死,生往临吊,一痛而绝,二人九泉之下,得故人相帮,相与重返人间,王生无奈何,二人终成眷属。

《黄英》故事梗概:马子才,世好菊,至才有甚。

陶姊(黄英)陶弟,应马邀约,居其地南荒圃,为马治菊。

陶弟视马家不丰,欲为马卖菊为生。

马闻言,甚鄙之,曰:“仆以君风流雅士,当能安贫,今作是论,则以东篱为市井,有辱黄花矣。

”陶笑曰:“自食其力不为贪,贩花为业不为俗。

人固不可苟求富,然亦不必为求贫也。

”自此,陶弟、黄英种菊为业,一、二年间,村外治膏田二十顷,甲第益壮,后马妻死,娶黄英。

初,马耻以妻富,于园中筑茅茨自居,不愿以裙带而食,久之,终复合居。

一日,陶弟豪饮,醉化为菊,黄英拔置地上,复归人形,马方知陶弟乃菊花精,一日,陶醉卧,又化为菊,马如法拔之,却根株已枯,痛绝而死。

九月化为菊花,名曰“醉陶”。

细侯》故事梗概:昌化满生,设帐余杭,偶遇娼楼贾氏女细侯,终宵冥想,往投以刺,相见言笑甚欢,相与私订终身,即叮咛,坚相约,然满生贫困,往湖南寻友相助赎金,因故被逮囹圄,三年未归。

细侯自别满生,杜门不纳一客,有富贾慕细侯名,求见不得,细侯曰:“满生虽贫,其骨清也,守龌龊商,诚非所愿。

”富贾使人诣湖南赂当事吏,使久锢满生,并欺瞒细侯满生已死,细侯不得已,遂嫁贾,年余,生一子。

无何满生还,细侯大悲,方知贾之诡谋,乘贾他出,杀抱中子,携所有以归满。

篇幅所限,本文仅举以上三个文本,其实《聊斋志异》全书,由士子、女性、商人结构的文本多达几十种,如《青梅》、《红玉》、《宦娘》、《瑞玉》《鸦头》等,这些文本结构相类,图示如下:      在这样的一个结构中,究其实质是士子商人通过女性所呈现的一种竞争态势。

那么,在中国历史上,一直怀有“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信念的士人们,怎么突然把位列“士、农、工、商”传统秩序末端的“商”看成了自己的竞争对象呢?抑或说原本忝陪末座的“商”怎么突然成了能和地处尊位的“士”相抗衡了呢?《聊斋志异》给了我们答案,在《聊斋志异》的士子形象中,普遍的共性是“穷措大”,前例“乔生”、“马子才”、“满生”莫不如此,在与商人的博弈、角力中,皆因金钱所困,无有胜出者:乔生自落九泉之下,马子才入赘黄英大宅,满生身陷囹圄,士子的自负、尊严在商人的金钱面前烟消云散,并且贫穷成了士子心理上的一种普遍的负担。

在功名无望生活困顿的境况下,经商确实成了积累财富最为便捷、最为有效的捷径,《刘夫人》中,刘夫人送给廉生做生意的资本后说“公子持泛江湖,分其赢余,亦胜案头萤枯死也”,一生致力举业的蒲松龄出此议论,诚非一时怒言,对于当时“弃儒就商”的大环境,蒲松龄基本是肯定的。

三、蒲松龄文化效忠从属关系”的“游牧性”      商人阶层在明末清初,地位虽有极大提高,但终究未能撼动“士子”的基本地位,“治生”只是手段,“读书”才是根本,“功名”则是目的,即是说“士子”虽贫,但其所持的“文化资本”足可令商人艳羡,“商人”虽富,但因其缺乏“文化资本”而终不能撼动社会结构的根基。

这些在书中均有反映,如前例中,乔女、黄英、细侯最后都嫁为“士子”妇就是一种暗示。

因此从商发家的商贾,都不惜血本为后人安排科场功名的仕途,如《刘夫人》中,廉生贩盐获利后,便重回科场,应试“举人”,《雷曹》中,乐云鹤弃儒从商,其子却中进士,《薛慰娘》中,一家商人,二子进士,一子举人,全家荣耀。

这种“商”尔后“士”,因“经济资本”而“文化资本”的功能转化,才是传统士子感到的日益迫近的现实威胁。

蒲松龄本人身在其中,感受应是极其复杂的,作者自幼诵读诗书,19岁成了生员,考取秀才,39岁才得以参加乡试,自此直到63岁或66岁,屡试不第,晚年虽不再应考,但仍不忘功名,勉励儿孙参加科举应试。

所以说蒲松龄虽然对“士人从商”基本肯定,但并不说明蒲松龄主张“右商左儒”或劝士人放弃儒业,恰恰相反,蒲松龄仍坚持“右儒左商”的立场,在他的思想中“儒”始终高于“商”。

④所以,这样的一个相当复杂的心路历程充分表现在文本中对待商人的态度上,虽然蒲松龄商人地位的提升感同身受,但其笔下所呈现的竞争关系却是紧张中有绵软,莽撞中有温和,如《连成》中,对乔生“割心头肉,感戴知己”,一咏三叹,称“有肝胆”,对商贾子弟王生则描述为一个出尔反尔的猥琐小人;在《黄英》中,虽有对士子马子才的腐儒气的揭示,但行文中调侃多于讽喻,是一种宽容态度,而黄英、陶弟则更显洒脱大气;在《细侯》中,满生贫弱书生,身陷囹圄,情系细侯,贾人(无名)阴险狡诈,贿赂官吏,加害满生,欺骗细侯

其他文本中,商人形象也是纷繁芜杂,绝非一个“奸”字了得,如《罗刹海市》中,马骥虽为商贾,行事却文质彬彬;《王成》中,贾人王成克己持家,勤勉经营;《小二》中,小二发家后,仗义疏财,恤孤济贫;《黄英》中,陶弟洒脱风流,诗酒文章,“陶”字本身即有嗜菊陶潜的喻象,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看出作者对陶弟洒脱生活充满艳羡向往之情。

蒲松龄毕竟身在当世,面对汹汹大潮的商贾阶层的兴起,本能的自我保护意识是无法掩饰的。

细心的读者一定注意到在《黄英》和《细侯》中的两个细节,马子才误杀陶弟细侯杀“抱中子”,马子才和陶弟是朋友加兄弟的关系,如果说马子才杀陶弟是“误杀”,尚情有可原,那么,细侯杀“抱中子”真是万恶不赦了,其实个中意味并非如此简单,这两个细节都有着深刻的象征意味,并且流露出蒲松龄真实的内心意识和对商人阶层兴起的复杂态度。

马子才误杀陶弟实为“士子”对“商人”在肉体上的消灭,细侯杀“抱中子”实为“士子”对“商人”的一种更具威胁的变相谋杀――断其后代。

美国著名文化学者约翰・菲斯克在《理解大众文化》一书中指出:“一个人,当他或她在社会层理中运动时,可以在不同的时间,对不同的(并不一定是“矛盾的”)社会群体,形成文化上的效忠从属关系

我可以为我自己缔造迥然不同的文化效忠从属关系,以应付并理解自己日常生活的不同领域。

譬如说,当年龄轴变得至关重要时,我此时的效忠从属关系,就可能抵触那些在其它时间,更为切中肯綮的性别轴、阶级轴或种族轴的效忠从属关系

”⑤在这里,蒲松龄是以“阶级轴”为“效忠关系”定位的,他效忠的仍然是其自身所处的“士子”阶层,和一般批评者所说的细侯的残忍之心无涉,所以才有篇末蒲松龄的感喟:“呜呼!寿亭侯之归汉,亦复何殊?顾杀子而行,亦天下之忍人也!”将细侯杀子,与关公大义相媲美,确实是体现了一种“效忠”思想,而这种“忠”就是蒲松龄对“士子”阶层的“文化效忠从属关系”的无意识流露。

但是这种“文化效忠从属关系”并非是恒定的,而是变动不居的,在社会各层理之间的流动,也造成了其本质上的“游牧性”。

所以就表现为对陶弟的艳羡和误杀,甚至在有些文本中,如《小二》、《王成》、《罗刹海市》中透露出对商人的默认和赞许。

这些看似与细侯杀子截然不同的矛盾表现实际上都是作者在其“文化效忠从属关系”中“游牧”心理的真实反映。

四、结语      “十五世纪以来,‘弃儒就贾’是中国社会史上的普遍的新现象。

不但商人多从士人中来,而且士人也往往出身商贾家庭……明清的中国也可以说是一个‘士魂商才’的时代。

”⑥明人王献芝在论及徽商时曾说:“士商异术而同志”、“四民异业而同心”等,⑦传统士子在这样的社会结构大震荡中,重新检视自我存在的意义,功名仕途的逼仄紧迫,现实存在的困窘失意,商贾阶层的勃兴得志,一掷千金的豪奢生活,“士子”的至高地位岌岌可危,在金钱面前甚至连最低的尊严底线都不能保,“文化资本”和“经济资本”的碰撞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文化资本”向“经济资本”的低就趋附,“经济资本”向“文化资本”的强势渗入,最终都必然动摇传统“士子”的“文化效忠从属关系”。

这一点,在蒲松龄的创作思想中不期而然地以“游牧性”的形态呈现出来,最具典型意义的文本就是《黄英》和《细侯》,马子才与黄英的结合就是“士”与“商”的结合,或者说是“士”向“商”的移情;而细侯杀“抱中子”,实际上可理解为作者最终的价值选择:假借细侯(妓女)之手完成了对“士”的“文化效忠从属关系”的回归。

聊斋志异》中还有许多叙事结构,含蓄曲折地传递出这种意味,最有代表性的文本就是《商妇》:商人某,将贾远方,偷儿潜伏其宅,入夜,商人妇转侧床上,忽一女子入,授妇以带,妇受之,起而悬梁自尽。

邻人曰,宅之故主,曾有少妇经死,年齿容貌,与盗见相符。

蒲松龄篇尾感慨:“俗传暴死者必求代替,其然欤。

”这个结构里没有“士子”,“商人”也是在背景之中,只有一“偷儿”,一“商妇”,一“女鬼”,为什么选取这样一个看似平淡的故事,其实也是大有深意的:“商人”逐利远行,“商妇”独守闺中,“偷儿”、“女鬼”乘虚而入,由是祸起萧墙。

文本中虽没有“士子”出现,但叙事者正是“士子”。

其中深意当不解自知了。

如果我们把《聊斋志异》放在整个明末清初的社会文化景深中去阅读,借用布尔迪厄和约翰・菲斯克的文化社会学理论做阐释,立足文本,跳出文本,而后反躬文本,定会有更多、更新的体验和发现,相信这种研究方法也是对传统研究方法的一种新鲜刺激。

(责任编辑:古卫红)      作者简介:张丰年(1964—),河南财经学院文化传播系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文艺学。

① 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一版,第512页。

② 罗钢,王中忱:《前言:探索消费的斯芬克斯之谜》,《消费文化读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6月第一版,第42页。

③ 转引自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一版,第459页。

④ 朴永忠:《论〈聊斋志异〉中的“士人从商”》,《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6期,第61页。

⑤[美]约翰・菲斯克:《理解大众文化》,王晓钰、宋伟杰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9月第二版,第29页。

⑥ 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一版,第513页。

⑦ 转引自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一版,第4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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