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管理制度:物品搬运管理规定
小区公共管理制度:物品搬运管理规定。
● 为保障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和小区公共设施不受损失,住户搬运物品出入小区请遵守以下规定:
● 搬出规定。
业主须在管理处办理"放行条"手续,交与当值保安员即可。
租户须由业主亲自通知管理处,由业主签署"放行同意书"后领取放行条方可搬出。租户亦可凭业主"委托书"办理。
租户搬家前必须结清所有管理费用,否则由该单位业主承担相应责任。
● 搬运物品限制。
严禁搬运易燃易爆物品。
严禁搬运超出楼道高度和宽度物品。
严禁搬运未经严密包装的各种易污染建材。
● 搬运损坏赔偿规定。
谁损坏,谁赔偿,搬运物品单位的业主为最终责任人。
根据损坏程度,由管理处报价,搬运责任人赔偿。
搬运责任人提出自行修复的,由管理处监督按时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予以放行,不合格者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