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工程公司劳资科安全产生责任制

矿山工程公司劳资科安全产生责任制

一、负责组织新入工人(包括实习、代培、工种变换人员)上岗前的培训教育,组织工人技术培训特殊工种人员培训工作。

二、录用临时工、合同工、招聘退休人员以及使用外包工队伍,应双方签定使用合同,在合同中应有安全施工的具体规定,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任务,并双方签字后生效。

三、合理安排劳动组织,根据气候变化安排休息时间,注意劳逸结合,控制加班加点。

四、认真做好女工五期保护(即孕期、产期、哺乳期、经期、更年期)适当分配工作。

五、工人晋级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条件,凡因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本人负伤或他人重任、死亡及设备、火灾等重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一律不得在该次考核期间晋级

六、参加重大伤亡交通事故的调、分析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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