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费收缴管理规定范本

管理费收缴管理规定范本

财务部用户资料管理岗及审核岗每月1日出当月管理费付款通知单,由管理部派送给用户,并设付款通知签收签收。外地用户财务部通过邮递方式通知缴费。

付款通知单一式两联,各费用项目分别列示,并注明费用所属期。除管理费当月费用外,其余的水电费、维修费均为上月应缴费用。

管理费缴交期限分四个阶段进行。正常缴交期为当月1日至当月15日。逾期缴交用户每日按应缴的加计滞纳金。电话催缴期与书面催缴期同时进行。

(1) 电话催缴期:正常期后次日(当月16日)起至当月底。

(2) 初次催款通知催缴期从当月16日发出书面催缴通知起,期限为7天。

(3) 暂停服务通知书视情况而定,当月30日发出,期限一般不超过7天。

所有关于用户通知书一般由管理部人员派送到各用户,并由用户催款通知签收本上签收。派送完毕后,管理部人员应在签收本上签名。当用户收到暂停服务通知书后,缴清欠费,财务部收款人员应及时发出恢复服务的通知通知工程部及管理部恢复对该用户的正常服务,并做好发文记录。若用户现金缴交费用时,财务部收款员必须先当面点清缴款额,然后进行现钞真伪鉴别。

催缴人员应严格按照催收程序进行催款,电话催收管理费用时,应态度和蔼、语气柔和地通知用户缴交所欠款项,禁止对用户措词不当或态度恶劣。收款人应将用户缴交款项记录在管理费收缴记录本上,以便核查。应收款项于每月核对费用的缴交情况并进行统计,编制管理费欠费情况统计表,并详细编列欠两个月以上管理费用户明细表,以便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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