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冤工程如何拯救无辜者

在1992年首个“无辜者计划”建立时,美国没有任何一个州允许在押犯人进行定罪后的DNA检测,但现在,每个州都制定了被定罪后DNA检测程序法案 毕业论文网   对于绝大多数国家而言,司法错误的发现和纠正途径只有一个,即官方复查,比如我国的审判监督程序

但是在美国,错案的发现和纠正还有另一个非官方的途径,即“洗冤工程”,或“无辜者救援计划”。

洗冤工程这一项目是两名美国法律工作者在1992年始创的民间无偿司法救助项目,经过20余年的发展,这一项目已经成为影响全美甚至其他国家的一个刑事司法救助项目。

明确的目标定位、标准的案件受理、筛选程序洗冤这些经验都值得我们借鉴。

为人伸冤的百夫长   所谓美国的“洗冤工程”,是从一个宽泛且发展的角度对一个旨在为无辜者平反昭雪的民间组织活动的泛称。

在追溯“洗冤工程”的历史时,不能舍去“百夫长事工”(Centurion Ministries)。

这一组织是1983年由麦克罗斯奇在美国新泽西州创建的一个民间非盈利性司法救助组织

其宗旨就是帮助在美国境内以及加拿大发生的错判案件的当事人沉冤昭雪。

百夫长”是罗马军团中的一个军衔,据说,当年吉姆在创建这一组织并为其命名时,头脑中浮现出了一个画面:百夫长在十字架下仰头咏叹道:“此人是无辜的。

”这就是“百夫长事工”名称的由来。

这一组织在建立后,帮助数十位无辜者沉冤得雪。

不过需要说明的是,与之后美国建立的洗冤组织有所不同的是,它帮助无辜者昭雪的方式,并不是通过DNA检测,因为在那个时代,DNA技术还没有在司法实践中普遍被应用。

百夫长事工”是通过最原始的调查、走访、取证的方式帮助无辜者翻案。

百夫长事工”除了帮助无辜者伸冤外,还帮助被洗雪冤屈之后重获自由的无辜者们重新融入社会,包括为他们寻找失散的亲人、联系新的工作等等。

洗冤工程”创建的标志性事件则是1992年,谢克和诺依费尔德在纽约的叶使瓦大学卡多佐法学院创建了全美第一个“无辜者计划”。

创立者谢克本人就是卡多佐法学院的教授,诺依费尔德也是该学院的兼职教师。

无辜者计划”设立的目标是通过定罪后的DNA检测帮助遭到错判无辜者重获自由,并在此基础上推动美国的刑事司法系统完善。

自成立以来,“无辜者计划”连续多年被评为全美运作得最好的非盈利性机构。

自谢克和诺依费尔德在纽约成立美国首个“无辜者计划”后,类似的组织相继在美国出现。

2000年,10个类似“无辜者计划”的组织在芝加哥召开了首届“无辜者网络”大会,大会确立了“无辜者网络”的目标是为那些试图证明自己清白的真正的无辜者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并帮助获得释放的无辜者重新开始正常的生活,同时决定吸纳类似组织作为会员,并每年定期召开大会,总部设于美国纽约。

洗冤工程实际上是对“无辜者网络”组织成员的一个总称。

优先面向穷人   义务、免费、民间性,是洗冤工程所有组织的共同特点,所以可想而知,它们的经费往往不足,但工作量却非常之大。

由于几乎所有类似“无辜者计划”的组织都致力于帮助实质无辜者脱罪,所以这些组织必须设立严格的受案条件,以把时间、精力和金钱投入到对它们而言最有意义、最符合组织设立目标的那些案件上去。

总的来说,洗冤工程等反冤案组织受理案件时都会考虑实体、程序以及当事人三方面的因素。

案件实体方面,一般会考虑两方面的因素:第一,案件是否属于实质无辜案件

司法实践中,错判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

广义上的错判泛指所有事实认定不当、法律适用有误的案件,既包括没有实施犯罪行为但被错误判决有罪的案件,也有因适用法律有误导致无罪被判处有罪,或者轻罪被判处重罪的案件

狭义上的错判仅仅指的是没有被告人没有实施任何犯罪行为,但被错误起诉最终被认定为有罪的案件

绝大多数反冤案组织只会受理狭义错判案件,即被告人没有实施任何犯罪行为,是最实质的无辜者

第二,案件是否存在可供检测DNA的生物物证。

如前所述,全美首个“无辜者计划组织的宗旨就是通过DNA鉴识科学帮助无辜者昭雪。

因此之后纷纷建立的类似组织也都要求案件必须存在可供检测的DNA物证,这主要是因为DNA科学证据是推翻有罪判决的最有力证据。

当然,也有反冤案组织只接受不涉及DNA生物物证的案件,但要求必须存在其他足以颠覆原有判决的证据。

这主要是出于DNA检测成本较高的考虑。

程序上,要考察是否已经用尽上诉权。

几乎所有反冤案组织在受理案件时,都要求当事人已经穷尽了法定的上诉权并且依然被认定有罪。

当然也存在例外,比如案件虽然没有被提出上诉,但翻案希望极大。

除了案件实体、程序方面的限定,“无辜者计划”还对案件的当事人进行诸多限定:申请者的收入状况和剩余刑期。

比如“亚利桑那无辜者计划”要求申请人必须是“一位贫穷的亚利桑那州犯人”,“北卡罗来纳州无辜者计划”要求申请人在的剩余刑期必须在3年以上。

这些限制很容易理解:贫穷的人在美国的司法过程中获得救助的可能性大大低于富有的人,所以贫穷这一因素更容易让人产生原判决可能存在错误的印象;此外,由于“洗冤”过程往往要耗费较长的时间,故如果剩余刑期较短,很可能使得这种司法救助失去实质的意义   严谨的筛选程序   与一般的法律服务机构获取案件的方式不同的是,“无辜者网络”的成员组织们并不是通过法庭分配、律师介绍等传统的方式获取案件,而是直接接受罪犯的书面申请,再通过筛选确定哪些案件得以受理。

无辜者网络”组织设立了“开放式受理”系统,以帮助它们快速地选出那些最值得帮助案件

这个系统是由预先筛选评估、审查筛选问卷以及初查三个程序组成的。

据统计,谢克创建的“无辜者计划”在任何一个时间点都在评估6000至8000个具有潜在翻案可能的案件

这些申请首先要经过专职工作人员最初的筛选。

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工作人员会向申请人发出调查问卷。

一般来说,调查问卷包括以下内容:案件的基本事实、申请人与受害人之间的关系、申请人对判决认定的所有罪行是否都声称无辜。

在收到申请人寄回的调查问卷后,工作人员会根据问卷以及申请资料撰写一份“评估备忘录”。

通过前述两个阶段的筛选,“无辜者网络”组织成员能够将一半以上的申请排除出去。

无辜者网络”最终是否决定受理的程序是初步调查。

在初步调查阶段,如果收集到的证据足以证明申请人是无辜的,“无辜者网络”成员组织就会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或获得证据披露权,并申请举行听证会来确定申请者是否被错判

据统计,到2015年5月,美国已经有329人通过定罪后的DNA检测获得了无罪释放,而这其中,有176人是“无辜者计划”参与之下的结果。

也正是因为DNA的检测,这些案件中有140名真凶被锁定。

不仅如此,“洗冤工程”还成功地说服了很多地方司法管辖区进行深度改革,比如在1992年首个“无辜者计划”建立时,美国没有任何一个州允许在押犯人进行定罪后的DNA检测,但现在,每个州都制定了被定罪后DNA检测程序法案。

1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