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医院会诊制度

自治州医院会诊制度。

一、科内会诊

科内疑难病例,由主治医师提出,主任医师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医务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进一步明确诊断和统一诊疗意见。

二、科间会诊

(一)门诊会诊

根据病情,需要他科或专科门诊会诊者,经本科门诊年资较高的医师审签,由病人持诊疗卡片和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会诊

(二)病房会诊

院内科间会诊申请必须经本科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同意,并坚持同级对同级的原则。

(三)急诊会诊

急诊科值班医师本科难以处理的急、危、重症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或者直接电话通知和邀请

(四)院内大会诊

疑难病例需多个科室会诊时,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邀请有关医师参加。

(五)院外会诊

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可邀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由主管病人的主治医师填写书面申请科主任签字送医务科,经医务科同意后,报主管医疗的副院长批准后实施。

(六)外出会诊

外院指定邀请我院医师会诊,必须提供单位介绍信,经我院医务科同意办理外出会诊手续后方可外出会诊

三、会诊时应注意的问题。

l、申请会诊科室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必须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核同意。

2、切实提高会诊质量,做好会诊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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