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医院会诊制度
一、科内会诊。
科内疑难病例,由主治医师提出,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医务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进一步明确诊断和统一诊疗意见。
二、科间会诊。
根据病情,需要他科或专科门诊会诊者,经本科门诊年资较高的医师审签,由病人持诊疗卡片和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会诊。
(二)病房会诊:
院内科间会诊申请必须经本科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同意,并坚持同级对同级的原则。
(三)急诊会诊:
急诊科值班医师对本科难以处理的急、危、重症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或者直接电话通知和邀请。
(四)院内大会诊:
疑难病例需多个科室会诊时,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邀请有关医师参加。
(五)院外会诊:
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可邀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由主管病人的主治医师填写书面申请,科主任签字送医务科,经医务科同意后,报主管医疗的副院长批准后实施。
(六)外出会诊:
外院指定邀请我院医师会诊,必须提供单位介绍信,经我院医务科同意办理外出会诊手续后方可外出会诊。
三、会诊时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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