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工作职责范围

保卫处工作职责保卫处工作职责、主持全处工作组织制定保卫工作计划并认真贯彻实施;二、定期向学院汇报学院治安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情况;三、熟悉学院情况掌握治安情况学院要害、重部位安全情况;四、责组织实施学院安全、消防工作加强对师生员工法制宣传和教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五、主动发挥安全、消防工作检、监督、指导作用认真组织落实各项安全防措施消除隐患确保重保障学院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六、组织学院消防培训做学院消防安全工作;七、协助公安机关处发生校区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八、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组织政治理论和业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技能;九、责考核保卫岗位职责情况检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十、完成领导赋予其它工作

保卫处工作职责围院党支部、分管院长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下责全院安全保卫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开展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二、掌握信息动态严防国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学院渗透、煽动和破坏国安全行;三、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措施防止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四、调处理学院治安纠纷维护学院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对校有轻微违法但尚构成犯罪人员进行助、教育;五、及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及治安情况

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破校发生刑事和治安案件。

六、责校暂住和流动人口管理。

七、参加所地区组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八、依据有关规定对扰乱校秩序人员进行处理。

九、做处档案材收集、归档工作

十、完成院党支部和院长交办其他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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