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处职责(5)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职责5。

1.0目的保证管理处对小区实施全面有效管理,完成公司下达的管理任务。

2.0适用范围本公司所辖的各小区管理处。

3.0职责

3.1按公司规范文件管理物业;。

3.2负责辖区域内公共部位的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共秩序、设备维修、消防安全、公共车位、车辆进出、物品搬运等管理;。

3.3负责辖区内各种工程的监督和竣工验收;。

3.4收缴所辖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公共维修基金;。

3.5应住户的要求向辖区住户提供有偿维修服务,接受住户的投诉并解决与反馈;。

3.6负责辖区公共设施设备的计划性维修保养和临时性维修;。

3.7收集、整理、保管辖区建筑、公共设施、业主业主装修资料;。

3.8负责辖区装修工程的审批和监督工作;。

3.9组织社区文化活动。

4.0职权。

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及《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辖区依法实施管理;。

4.2依据《业主公约》对所辖区域内违反《业主公约》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

4.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对辖区内房屋的装饰装修进行管理,制止非法装饰装修行为;。

4.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效预防和消除辖区治安、消防隐患,制止辖区内扰乱社区公共秩序行为;。

4.5处理所辖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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