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店后村农户土地的流转分析

一、西店后村土地流转现状 下载论文网   西店后村位于山东省平度市白沙河街道办事处,该村经济条件一般,农户主要以种植农作物为主要收入来源。

受气候条件与市场条件的影响,该村主要种植玉米、花生、小麦等农作物。

西店后村土地主要在农户之间流转,其中有一个玉米种植大户和一个花生种植大户,他们是该村土地流转的主体。

2014年全村240户,688人,耕地面积1732亩,人均耕地2.5亩。

2010—2014年,西店后村家庭承包地流转面积从350.70亩增加到510.71亩,流转率从20.21%上升到了29.48%,增长了9.27%。

发生农地流转农户数量从2010年的54户上升到2014年的97户。

[1]   二、西店后村土地转出分析   (一)农户转出土地年限   在土地转出的过程中约定的土地转出年限会影响到农户转出农地

大部分农户转出土地都约定了一定的年限,但是并没有签订长时间的年限

土地转出约定了年限农户中,大多数集中在5—10年这个年限农户数是45户,转出土地面积有197亩,从此看出,选择转出年限较长的农户拥有的土地较多。

选择10—15年的农户仅有9户,虽然转入户大都希望转入土地年限越长越好,但转出户认为转出年限过长可能会影响其经济收益。

[2]   (二)农户转出土地有无合同   西店后村农户转出土地的形式主要分为流转双方以口头协议完成和流转双方签订合同两种。

其有56户农户土地转出中以流转双方的口头协议形式转出土地,占到流转总户数的57.73%,转出的面积是24.1亩,占转出总面积的比重是56.89%。

流转双方签订合同农户有41户,占流转总户数的比例为42.27%,转出的面积为18.2亩,占转出总面积的比重43.11%。

但是伴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户自身知识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农户会选择签订转让合同的形式。

(三)土地转出的成本收益分析   (1)一部分农户年龄大了,身体状况不好,使得劳动力下降,耕种土地的成本提高,所以这部分农户不想再耕种土地,就将土地转出,按每人转出2.5亩土地,每亩转让费800元来计算,那么他一年可以收益2000元。

(2)一部分农户觉得在家种地收入少,想要走出农村,外出打工挣钱,所以将自己的土地转出,按每人转出2.5亩土地,每亩土地转让费800来计算,他打工每月按2500元,那么他一年可以收益32000元。

(3)还有一部分农户不想在家种地,外出打零工,所以将其土地转出

外出打零工每天大约有80元的收入,假设每个月可以打工20天,收入1600元,按每人转让2.5亩土地,每亩转让费为800元来计算,他一年可以收益21200元。

三、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流转过程中合同规范   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大多数农户选择以流转双方口头协议的形式完成土地流转,只有很少一部分农户会选择签订流转合同

就算有的农户签订了书面合同,但是合同的内容不规范、不完整,流转双方没有明确规定各自的责任与权利,也没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合同管理。

有些农户由于转入后经营亏了本,却借合同规范等理由来逃避责任,也有的农户私自改变农地使用性质,影响了土地流转的发展与进程。

(二)土地流转过程中流转年限不确定   由于农民的知识水平低,对自己的财产权利保护意识弱,由于土地流转年限短,农民有可能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慢慢失去了土地

法律虽然已经对土地调整有了约束和限制,但是因为土地流转的期限短,农地的调整没有从农村内部得到相应的约束和限制,必然对土地流转的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

[3]   (三)农户法律水平低,自我保护意识差。

在农村种地的农民大部分接受的文化教育程度较低,对法律方面了解甚少,更不知道如何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样就会导致农户在发生流转纠纷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使农民的自身利益受到损失,从而影响到土地流转的进程。

[4]   四、规范土地流转的对策   (一)规范土地流转合同,约定年限   在土流转地前,流转双方应该在签订合法、规范流转合同,规定流转双方的责任、权利以及义务。

如果在此之前已经签订了的合同不符合法律和政策规范,必须需要重新签订,并且应该不断完善流转合同,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

农地流转过程中约定的土地使用年限会直接影响土地流转,所以流转双方应该在签订流转合同时明确的规定土地流转的使用年限,使双方的利益得到保障。

(二)规范管理土地的转入转出   由于西店后村现在的土地流转管理机制还不是很健全,土地流转的程序不是很规范,所以村委会以及镇政府应该重视对土地流转的管理,规范土地转入与转出的程序。

一是要对土地流转程序进一步完善,加强对土地转入与转出的监督,最大程度的保证农户流转土地的经济收益。

二是要对合同签订及具体条例严格把关,明确流转土地的规模、形式、具体位置、年限、价格以及用途后,再进行合同的备案及签订,充分保障流转土地农户的合法权益。

(三)依法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民土地权益   依法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规范管理农村土地流转,加大土地执法力度。

加强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

严格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切实维护村集体和农民利益。

坚决查处随意调整土地承包合同、乱圈滥占农民承包地、强迫农民流转土地、剥夺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行为。

坚决纠正以往村干部私自发包或不规范发包行为,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各类土地对外承包合同,应予以废除;内容不规范,明显伤害村集体和广大村民利益的合同,应予以规范纠正,不肯纠正的,应予以废除。

同时相关责任人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予以处罚。

(作者单位:青岛农业大学)   参考文献:   [1]邱道持,郎义华,魏薇.城乡统筹试验区农地流转研究――以重庆市九龙坡农村农户调研为例[J].西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06)   [2]宋伟,倪九派.基于农户调查的农用地流转影响因素研究――以重庆市典型区(县)为例[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1(S1)   [3]裴厦,谢高地,章予舒.农地流转中的农民意愿和政府角色――以重庆市江北区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试验区为例[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1(06)   [4]杜培华,欧名豪.农户土地流转行为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以江苏省为例[J].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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