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工商所监管执法预警制度

工商所监管执法预警制度。

监管执法预警制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日常巡查监管中,对发现的尚未造成社会危害后果的轻微违规违章行为,免于财产性处罚而适用行政警示并责令限期改正的一种监管执法制度。

一、预警内容。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预先警示

1、下岗职工、残疾人员未办登记手续开业,尚未造成社会危害后果;除上述人员外,未办登记手续开业不超过30日,从事无照经营的。

2、超出核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为非限制经营项目,尚未造成社会危害后果的。

3、擅自改变住所、经营场所,不超过30日的(有限公司除外)。

4、未按规定悬挂营业执照的。

5、开展自我宣传或推销产品时广告用词不当,并非蓄意虚假宣传或欺骗消费者的。

二、操作程序。

检查__预警__跟踪监控__处罚

1、检查。结合经济户口巡查监管,对市场主体资格、经营行为进行检查,发现轻微违规违章行为的记录备案。

2、预警。对无照经营,发出《工商行政管理预警卡》;对其他列举情形之一的,制作《工商行政管理告诫书》,向当事人指明违规违章行为的依据性质、整改期限和要求,进行监管执法警示

3、跟踪监控。对预警对象在警示期限内进行教育帮扶,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预警期限30日,其他行为预警期限15日,并督促整改。

4、处罚预警对象未按法律法规改正,预警失效的,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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