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检验登记制度

人民医院检验登记制度。

1、检验科设《检验工作登记薄》,收到检验单后,做好登记工作。

2、检验登记至少包括姓名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医师姓名检验日期等项目。

3、凡属于法定传染病检验项目应填写传染病登记薄肺结核病登记薄、肠道病人登记薄,及时报送送检科室,避免延误上报时限。

4、科室负责人应检查检验登记记录,每月进行一次自查。若发现漏登者,应及时补登记

5、防保科每季对检验登记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列入季度防保质控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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