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权交易的会计问题初探

内容 摘要:为了实现可持续 发展 的目标,开展排污权交易是一项重要的环境治理 经济 政策。本文从 分析 排污权交易政策出发,探讨了排污权交易的有关事项以及排污权的确认与计量排污权相关 会计 信息的披露等 问题 。最后针对我国排污权交易市场发展现状,提出几点建议。 作文 /zuowen/。

关键词:排污权交易 环境资源 会计 信息披露 中国论文联盟编辑。     排污权交易是当前各国关注的环境经济政策之一。排污权环境权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指人类在生产和生活过程中向环境排放必须和适量污染的权利,它是由国家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和确认,通常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表现出来。排污权交易是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确定的条件下,利用市场机制,通过污染者之间交易排污权,以实现低成本污染治理的目的。   排污权交易是以总量控制为前提,现实中这一政策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即总量控制和排污削减信用储存及交易。在总量控制中,每个排污 企业 必须在规定的标准内排放,如国企业扩大生产使某个污染源需增加排污,则必须以其他污染源减少等量排放额度为条件;在排污权交易活动中,将排污权货币化,把企业减排信用投放到市场流通,进行买卖。总体上看,这项政策的核心就是将环境资源转化为一种特殊经济资源,而且这一资源由于环境污染的容量有限而具有稀缺性,又由于其获得会付出各种代价又具有价值,因而排污权是一种有价值的稀缺资源,应当作为生产要素在会计系统中予以确认和计量。    思想汇报 /sixianghuibao/   排污权的确认      可交易排污权作为一种生产要素既稀缺又有价值,也有增值收益的可能。按照公认的会计惯例中对资产的定义可知,资产是由于过去的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所控制,并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排污权具有资产的特征。鉴于排污权实质是由有关政府部门审核并登记的排污许可权,本文主张将它作为一项无形资产来确认。至于将排污权是作为无形资产还是作为投资确认,本文认为,作为无形资产更为恰当。其具体做法是,在现行“无形资产”的内容中增加一项“排污权”明细项目,以反映企业取得排污权价值。无论现实中如何初始分配排污权,一旦取得,应是一种半永久性的资产,因此,其成本不应进行摊销,类似于国际上对于其他永久性资产如商誉的处理,较适当的 方法 应在期末进行减值检验,将发生的减值损失计入排污权跌价损失账户。      排污权计量      排污权的货币定量要从保护环境资源的角度出发,把环境资源合理地转化为商品,其价值可以用治理相应污染所需资金来标定,再根据不同的经济发展状况、技术水平确定不同的标准。 目前 ,对环境资源会计计量问题, 研究 的比较多,包括市场价值法、人力资本法、预防性支出法、重置成本法等。排污权价值确定,可以借鉴这些方法,根据不同情形进行选择。现实市场法,是用市场价格来计量环境污染加重的环境资源损耗成本,这种方法可以用于环境质量变动 影响 到产品的情况,是在市场机制发挥得比较充分的条件下的企业采用。人力资本法,即用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和劳动能力的损害来估计环境造成的损失,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对人力资本测量比较容易而且比较准确的企业,而且人力资本占企业总成本的比重较大。替代市场或间接市场法,它能利用现实市场无法利用的信息,这种方法可以在市场价值法确定无法使用时才使用。一般在市场机制不太发达的国家,可以采用替代市场法对可交易排污权进行了计量。在具体会计系统中,对于企业购入的排污权的入账价值以 历史 成本原则为依据,按实际取得时所支付的价款入账。

排污权交易会计处理      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建立后,企业可将减排的信用额度储存在环境银行或者留到企业以后使用,或者可以出售;企业也可以从交易市场购入信用额度用于企业扩大生产而增加排放的需要。需要注意的是,排污权本身并不产生利润,只有在相应在市场交易中获得利润。排污权交易主体有买方和卖方,对于买方,应按取得该项排污权所支付的全部合理的必要的费用作为入账价值记入“无形资产——排污权”的借方,对于卖方,当卖方将可供交易排污权出售时,其出售损益贷记“营业外收入——出售排污权收益”或借记“营业外支出——出售排污权损失”账户。而对于政府免费发放的其转让收益应作为政府补贴收入处理。   另外,如果建立“排污银行”或“环境银行”开展环境容量及排污量存贷业务,实行排污权信用储存、借贷,以推进不同时点上的排污权交易,促进环境资源的合理配置。排污存储政策可以将产生的减量以信用的形式进行确认并存储起来留作将来使用或用于交易、抵消新排放源的排放量的增加。对于企业排污信用存储的业务,由于其资产所有权并未发生改变,只是存储形式的变化,也不产生利息,因此不涉及到账务处理,企业只需要将有关存储信息进行披露。

论文代写。

0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