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2011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深圳市民政局2011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按市政府绩效委员会要求,深圳市民政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1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明确了公共服务事项的目标、进度及要求。现将公共服务白皮书予以公布,欢迎公众查阅,提供相关建议,积极予以监督。

一、深圳市民政局工作职责。

根据《中共深圳市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发〔2009〕9号),设立深圳市民政局(简称民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民政事业和社会工作的发展规划。

(二)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办烈士称号和因战因公伤残人员等级评定的申报和烈士褒扬有关服务工作

(三)负责军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和复员干部、退伍士兵、伤残军人的接收安置;推进军休安置社会化改革。

(四)组织、协调救灾救济工作,推进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建设,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捐赠物品,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五)承担组织实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的责任,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六)负责社会福利工作,逐步建立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创新慈善事业工作机制;指导社会福利彩票的发行与社会捐助;负责福彩公益金的管理、使用和发放;指导各类福利设施、机构、企业的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老龄工作

(七)负责行政区划工作,承担区、街道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负责市内各级行政区域的界线勘定和管理

(八)推进殡葬改革;负责收养登记,指导婚姻登记管理;指导婚姻、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九)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指导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建设。

(十)完善社会工作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工作,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深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

(十二)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0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2010年,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民生幸福城市,提升社会福利水平,积极推进民政事业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了2010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

(一)社会组织培育及能力建设。

启动了社会组织培育实验基地,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其中,通过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方式,投入3500多万元资助社会组织开展了75个公益服务项目;促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和工作事项,第一批核定削减的政府工作事项已有80%转移委托。

(二)实施老人服务“三项计划”。

确定了66个居家养老机构和188个养老服务网点;对户籍高龄独居老人提供紧急呼援服务,为80岁以上户籍老人购买意外伤害、意外医疗保险。

(三)实施低收入居民救助

出台《深圳市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救助范围扩大至低保标准1.5倍的低收入群众,并首次对非户籍困难居民救助做出制度性安排。同时低保标准从415元提高至450元,并为低保对象发放每人每月50元的物价补贴。

(四)建立儿童大病慈善救助机制。

对儿童大病慈善救助申请随时接受,快速审批,实现儿童大病慈善救助的常态化。全年已为4名符合条件的儿童发放救助款7.39万元。

(五)推出免费基本殡葬服务

加大殡葬服务改革力度,全部殡葬用品销售价格比物价部门的核定价低25%,市民治丧费用平均下降31%,并为特殊群体提供免费殡葬服务

(六)健全完善养老服务福利政策。

制订《深圳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资助暂行办法》、《深圳市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培育发展民办社会福利机构,明确促进养老服务业等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具体政策和措施。

(七)进一步完善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完成了退役士兵秋季冬季职业技能培训,完善了《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暂行办法》。

(八)开展“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建设。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确定我市46个“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省、市‘六好’平安和谐社区达标率分别达76%和92%。

(九)组织实施固本强基社区建设项目。

我市批复立项固本强基项目161个,全市投入4.09亿元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十)扩大社工规模,新增社工服务

组织公益创意项目电视大赛,探索公益项目创投新方式。我市共有43个机构提供社工服务,全市社工师和助理社工师达2529人,其中,政府购买服务社工达1300多名。

三、2011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一览表。

工作任务 目标及进度 责任部门 备注 (一)建立100个社区服务中心 整合社区资源,建立社区服务中心,进一步提升我市社区服务水平,编织“服务网”和“民心网”,夯实基层基础。

3月底前,分批完成试点项目的招标,确定项目运营方,签订购买服务协议,部分开始运营,起草出台《社区服务中心服务标准》,整合规范部分已经运营的服务中心,纳入统一规范标准监管。

7月底前,各区完成招投标,确定项目营运方,签订合作协议,全部开始运营服务中心。

8月底前,按照《社区服务中心服务标准》提供综合性专业服务

12月底前,对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试点项目进行总结,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 局社会工作处 (二)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重点解决好困难家庭和低收入者的生活保障问题。

3月底前,了解我市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比例及其他与调整低保标准相关指标。

6月底前,起草《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文件。

9月底前,修改完善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文件并上报市政府。

12月底前,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开始实施。 局救灾救济和低保处 (三)实行流浪乞讨人员分类救助管理 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确保市容环境整洁有序,提升城市形象,以最好的市容环境迎接大运会的召开。

3月底前,出台《关于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分类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

6月底前,根据文件要求做好对流浪乞讨人员分类救助管理工作

7月底前,开展专项行动,确保我市在大运会期间严管路段、严管区域内没有流浪乞讨现象。

12月底前,总结经验,完善健全流浪乞讨人员的长效管理机制。 局救灾救济和低保处 (四)制订《深圳市社会救助条例》 3月底前,修改完善深圳市社会救助条例》初稿。

6月底前,《深圳市社会救助条例》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

9月底前,将修改完善后的《深圳市社会救助条例》报送市政府。

12月底前,将修改完善后的《深圳市社会救助条例》报送市人大。 局救灾救济和低保处 (五)完成全市居委会换届工作 做好第六届全市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力争居委会全面实现直接选举。

3月底前,启动培训、调研摸底、发动宣传工作,各居委会成立居民选举委员会,开始选民登记并公布选民名单;完成候选人提名。

6月底前,完成选举投票和新老居委会工作交接,完成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总结。 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六)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 开展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和备案工作,探索完善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加强社会组织管理

3月底前,指导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和备案工作

6月底前,在各区开展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和备案工作调研;出台社会团体换届选举的工作指引。

9月底前,开展社会组织登记业务事前评估前期调研。

12月底前,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和备案办法,完善深圳市工商经济类、社会福利类、公益慈善社会组织登记指南》,草拟《深圳市社会组织登记业务事前评估指南》,出台社会组织加强财务管理的制度规范。 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七)大力发展养老、慈善社会福利事业 加快推动养老事业的发展,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完善慈善劝募机制和法律法规。

3月底前,做好起草《关于加快推进制度型社会福利制度建设的意见》和《社会福利“十二·五”规划》的调研工作

6月底前,完成2010深圳慈善榜编制、发布工作,起草《深圳市经济特区慈善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工作方案。

9月底前,草拟《深圳市养老设施设置规划》,开展《深圳市经济特区慈善促进条例》立法调研。

12月底前,完成《关于加快推进制度型社会福利制度建设的意见》修改并报市政府;召开慈善立法论证会,完成《慈善促进条例》的起草工作;开展“慈善日”、“慈善月”系列活动。 局社。

会福。

利和。

社会

事务。

处 (八)整合街道和社区资源,推进基层管理体制改革 3月底前,开展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前期调研。

6月底前,根据调研,起草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9月底前,将起草的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并进一步完善

12月底前,将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九)推进军休服务社会管理 3月底前,制订《深圳市军休服务管理社会化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有关处室意见,上报省民政厅。

4至7月,按照《深圳市军休服务管理社会化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步骤开展调研工作,构建军休服务社会化协调联动机制。

8至11月,加强与社区服务、老龄工作社工工作及老干工作等部门的联动,提升军休中心服务管理能力,推出军休服务管理社会化项目。

12月底前,军休服务管理社会化试点工作总结。 局安置处 (十)提升老年服务水平,实现敬老优待证优化升级 3月底前,调研起草敬老优待证优化升级方案,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和各区老龄办意见。

6月底前,针对老年人群体和优待单位开展问卷调查。

9月底前,综合征求意见和问卷调查结果,形成送审稿,报市政府审定。

12月底前,按市政府审定的文件组织实施。 市老龄办 为提升老年服水平,原来普通PVC胶片优待证,改由加芯片,记录数据信息的电子化老年待证。 四、公众参与、监督渠道。

公众可选择以下方式,对我局白皮书事项进行咨询、投诉或提供相关建议:

(一)通过互联网访问深圳市民政局门户网站()了解相关信息,通过网上投诉渠道反馈意见建议。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jxpg@。

(三)拨打我局服务电话。

(四)拨打市政府绩效评估委员会办公室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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