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行物业服务处保洁考核管理规定

商行物业服务处保洁考核管理规定。

1.0目的。

为了保障公司有关制度的有效执行,增强员工的纪律意识,使部门保持正常运作,特制定如下考核管理规定。

2.0适用范围。

东台农商行服务处全体保洁人员。

3.0考核程序及形式。

部门负责人及服务处助理以上级别人员对保洁员工作状况进行管理、考评,奖惩须书面告知被考核员工,要求员工签署《奖惩通知单》。每月月底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当月考评情况形成《月度考核通报》报服务处经理审核,交公司领导审批实施。

4.0奖励

4.1奖励标准。

加1分等于加1元。

4.2奖励方式。

口头表扬通报表扬考核加分。

4.3奖励细则。

1)及时发现、举报、处理异常情况或者突发事件,使公司服务处免受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声誉影响者。10—50分。

2)为公司节约资金、资源有实际成绩者。10—20分。

3)在提高服务质量、企业效益、工作效率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经验证确有实效者。10—20分。

4)有日常服务中有典型事迹受到业主或者客户表扬(如锦旗、表扬信、媒体报道等)。5—50分。

5)拾金不昧、好人好事。5—20分。

5.0处分

5.1处分标准。

扣1分等于扣1元。

5.2处分方式。

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考核扣分辞退

5.3处分细则。

1)仪表不整洁,形象邋遢,扣5分;。

2)上班不着工服,工服外罩便服,扣5分;。

3)上班时间擅离岗位、聚岗、聊天、干私事者,扣15分;。

4)上班时间私会朋友者,上班时间吃东西者,扣10分;。

5)工作散漫、高声喧哗、追逐嬉闹,扣10分;。

6)清洁不及时,清洁相关区域未放置提示牌,清洁未达标准,扣10分;。

7)随地吐痰、乱丢杂物、纸屑者,扣10分;。

8)工作间物品未摆放整齐,清洁工具未清洗,清洁工具随意摆放,有碍观瞻,未放在指定区域,每次扣5分。

9)代他人签到,双方各扣10分,迟到或早退者,每分钟扣1分;。

10)无故不上班且无提前请假者,当旷工处理,扣发当月三天工资,旷工两次,作即时除名;。

11)非工作需要乘坐客梯者,扣10分;。

12)不遵守操作规程,违反安全操作程序,扣10分。

13)利用工作之便,捡废品者,所捡拾废品没收,扣15分;。

14)上班时间睡觉者,扣20分;。

15)对业主公司同事不礼貌,与业主、同事吵架者,扣20分;。

16)吵闹、漫骂、粗言秽语、违反公共场所秩序、扰乱大厦安静者,扣20分;。

17)不服从上级指令、不服从调配、当面顶撞上级、对上级无礼者,扣30分;。

18)工作中造成业主、客人有效投诉者,扣30分;。

19)私拿公司物品者,辞退;损坏公司业主财物,照价赔偿;并视情况扣10分—30分。

20)一月内累次违反两次(含)以上公司制度者,作辞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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