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法官的个性演讲范文|举报法官枉法裁判范文

Sr 摘 要法官司法审判程难免要进行主观价值判断这现已得到比较广泛承认。

当代社会日新月异、复杂多元普适性法律地盘缩法官临机应变能力要增强判完全可预测性几乎成了天方夜谭因而很少有人还要坚持那种法官法律拟人化僵硬公式。

判做出程法官性很程上起了支配作用。

关键词法官性 由裁量权 司法主观性、什么是法官性现实主义法学弗兰克(r rk)司法判公式很地说明了非法律因素对法官裁量影响即(判)=(围绕法官案件刺激)×(性)。

弗兰克认法官性是法官裁量枢因素判结可能要依碰巧审理案法官性而定法官裁量结由情绪、直觉、预感、偏见、脾气以及其他非法律因素所定。

[]73到底什么是法官性呢?法官性可以概括案件审判法官身所固有些参与到判断非法律因素总称包括法官人政治素质、化底蕴、道德修养及些不确定情感因素。

那么审判程判到底是怎样做出呢?首先让我们看普通人日常事是如何做出判断。

其实“判断程很少是从前提出发继而得出结论”。

“判断起正与相反——先形成不很确定结论;人通常是从这结论开始然努力发现能够导致出该结论前提。

”[3]7实际审判程定判容既不是法律规也不是逻辑更不是概念。

换言判作出总是先根据感觉胆得出结论然到法律和学说心证——无非是东寻西、各取所确定据以判法律规定(相关法律条)——这程具有定性义是法官性。

二、法官审判价值现代社会生活更要“能像机器那样被依赖法律”[]——种形式理性法律

法律首要特是法律与道德分离[5]37法律与权力隔离换言存着独立法律领域即法律帝国。

概而言法律形式理性就是指这样种状态系统性法职业法官通正当程序加以职业化释、推理和适用。

也即法官审判发挥着“超级由裁量”作用。

质言必须承认司法主观性客观存而且法官性突现即是司法主观性表现。

()法官性与法局限性法律具有规、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功能法律适用应当具有确定性这种确定性就是体现对相或类似行应当有相或类似处理。

但是法律始终是不确定它具有定局限性存着漏洞。

法律局限性主要表现不合目性、不周延性、模糊性和滞性。

普遍法律规和案处理总是存定距离这是由裁量权存现实基础[6]由裁量权存是法官性应有义。

法官审判作用这客观存视而不见显然是种不责任规则完美主义态它完全忽视了法官抽象法律规具体化程所起定作用。

规则完美主义认立法者具备完全理性对立法所要问题具有科学圆满认识对社会规具有完全把握而且基语言确定性和形式逻辑完备性立法者兼有充分表达能力和准确表达手段。

因立法者完全有能力制定足以应付实践所有疑难问题规体系保证其完美无缺、逻辑足能够动适应案事实。

法官就像动售货机毫无独立义他所能起到充其量是担当规简单套用者角色作用。

拿破仑曾认法律可以变简单几何公式任何能识并能将两思想连接起人都能做出法律上裁。

这义上法官成机械操作者甚至成机械身。

而事实上社会生活总是处变动不居状态法律只能是对社会现象合理反映和承认越是活跃社会关系就越难规所完全控制或者覆盖就越有可能突破规限制成现有规对立面因了协调社会生活多边性和法律稳定性要法官能够敏锐地观察到社会现实以及利益呼声既有规前提下机智地这矛盾。

法官并非是规机械套用者而是社会现象压力下发展、创新规涵寻规发展和社会进步主体。

法官性存首要价值其能有效地克法律上述局限性。

规则因素不足可以以人因素弥补纯粹法治不存只有具体、真实人才能做法律所不能做事因而应当认真对待人因素而不是回避和放弃这问题。

赋予法官定由裁量权能使法官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消除法律模糊性作比喻法官裁量法律连接变动着外界窗口它使法官法律缺口与流动社会生活交界处从社会生活发现和提炼生生不息规则以弥补法律滞性及不周延性因而法律授予法官定由裁量权能扩法律涵盖围使法律处延成开放性增法律适用性;赋予法官裁量权还能促使法官能根据代要对法律作灵活释以避免法律不合目性丹宁勋爵形象比喻正形象地说明了法官性弥补法律局限性功能“法官绝不可以改变法律织物纺织材但是他可以也应该把皱折熨平。

法律漏洞成不可避免情况下法官裁量权存显得很有必要否则法官量纠纷面前束手无策量社会冲突与纠纷得不到这样法院和法官多少是令人失望而民众旦对法律失望是通对法院失望表现和宣泄出这种危害就有可能扩和加剧。

所以拉伦茨先生认不得拒绝审判法官无论如何有义释法律并且法律有漏洞有义补充它德国学者科因也指出如起诉请权基础事实立法者所考虑到那么法院固然可以以该诉不能获得法律依据由予以驳回但它可能因违反正义和衡平裁判义法律存和法院存义淡然无存。

(二)法官性与法发展法官性(由裁量权)存另义是能促进法律发展。

具有普遍性特征法律是根据社会型情况而作般规定换言法律规不得不舍弃各具体社会关系特征而以抽象般人、社会生活型场合、事件和关系作对象调整。

般情况下这也能导致公平但是具体情况并非总是型相对型情况存许多变种如将其与型情况样适用法律规定必然会“削足适履”导致不正义

法官性正是沟通般正义和别正义矛盾桥梁法官根据案具体情况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行使由裁置权变通适用法律以免因法律规定与特殊情况不相宜而不公平地分配利益力每案件都获得正当、合理地。

陆法系法官处成法化氛围其由裁量权法律发展促进不如英美法系法官这是事实。

但是陆法系法官们运用由裁量权法律发展推进作用仍不可低估。

以法国例9世纪以法国虽然历了几不政治制但民法基没有多变化法虽然没有变化但执行法法官们理法律容却静悄悄地发生了变化所有这些无不是法国法官运用由裁量权对昔日法律进行“偷梁换柱”结。

法律社会生活相协调问题不仅属立法者职责法官亦有许多事情要做。

因立法机关多地修改法律会损害法律价值因既得利益集团阻挠立法步骤缓慢而麻烦加立法者素质低下社会型不确定因素增加都完全有可能难以完全从根上修改或废除法律指望通更新立法容获得司法公正也不现实。

因而法律运作程适当允许法官性发挥使法律保持定开放性和灵活性这种做法很是值得探讨如立法与执法形成了这种良性动法官就可根据社会生活发展要把济、政治、哲学方面要及补充到法律法律由被看作是由法官补充完成完成作品机制上保障了法律发展随代与俱进。

(三)法官性与正义具体案件究竟什么是认定某具体案件事实究竟如何根据特定案件选择所适用法律这程不能不投入法官主观因素甚至人感情。

[]虽然社会法律职业身对法官人格提出了高般人道德要但是也有法官会辜人们对他这方面期望。

法官是掌握司法权职业群体而根据人们关权力认识只要是存权力地方就会有腐败产生而且绝对权力必然导致绝对腐败这是古不易道理。

法官司法权可以不受任何约束必然走向腐败。

而且司法腐败是严重腐败。

培根有句名言“次不公司法裁判比多次不平举动祸尤烈。

因这些不平举动不弄脏了水流而不公裁判则把水败坏了。

”与相类似句格言是“法官人格是正义道屏障。

”换言如法官也被腐化不能够主持正义了那么这社会也没有什么正义可言了。

龙卫球先生培根所言评价无疑是很有道理司法理论可以容忍才智平平但廉洁法官却无法容忍才智超群但腐败法官

[]可见人们不仅要法官具备熟练和高超业素质而且要其具备高尚道德情操。

司法腐败说到底是司法主观性泛滥。

那么如何保证适当司法主观性呢?首先是法官心道德约束。

这要靠提高法官素质实现。

西方国任何人要想步入法官这行业都必须接受很高学历教育。

例如美国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具备什么样学历人才可以充任法官但从实践上看美国法官无不是律师界而美国要想取得律师格首先必须获得法学硕士以上学位并通严格律师格考试而且只有那些律师行业干得不错律师才有可能成法官

普通律师要成法官通常要十年左右。

正是由法官职不易而且由法官所受教育程比较高所以美国法官般都很珍视己名誉因而也就比较容易做到从部约束己不被人私欲所左右从而保持较高道德修养和生活品位。

有表明美国建国以其邦法院系统法官还没有出现例腐败事件。

对掌握权力者而言仅仅靠他心约束还是远远不够因心约束质上是种道德约束而道德并不总是能够发挥其抑制不良诱惑威力。

我们虽然感情上对法官人格寄予了神话般希望但是法官却并不因而成圣人法官和任何普通公民样有着己作普通人欲望和。

既然如那么对法官约束就不能仅仅通其心约束而是还必须通法官外部约束这就是程序约束。

我国古代法官绝部分虽然科举考试获胜知识分子但是仍然不能避免司法官吏腐败现象产生尤其是到了封建社会期腐败现象愈演愈烈屡禁屡腐就是因没有建立起套行有效程序制约机制。

程序制约是防止司法主观性泛滥另重要因素。

所谓程序制约就是通程序要件满足通与程序结有切身利害关系各方当事人充分参与形成对程序结制作者外部约束从而实现程序公正

这种程序要件满足具体包括凡是利益受程序结影响人应当有充分参与程序结形成程权利;二程序相对立双方权利相义对等谁也不享有优对方诉讼地位;三制作程序结裁判者应当保持完全立立场而不应当偏袒程序任何方;四法官裁必须产生法庭审判活动全部结束而不能审判程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所形成理性认识基础上而不是他审判活动外所产生预断、偏见或传闻基础上;六法官裁判必须以程序各方参与者程序所提出有效见、主张和证据依据而不能将方或多方参与者观和证据任地加以排除;七裁判者应当实现完全人独立只从法律不受任何与程序处理结无关机关、团体和人干涉;八除非有法定不应当公开情形程序应当完全公开使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充分了程序结制作程;九裁判者应当其制定程序结进行充分论证也就是裁判详尽地说明判理由;等等。

很显然程序要件满足要程序参与者通平等地行使权利实现对法官权力监督与制约;它排除切凌驾程序上权力也排除切程序外干扰。

实现司法公开实现对法官司法权力制约必须提高法官素质及完善诉讼程序

只有当法官素质整体上有了很提高而诉讼程序也有了长足进步候才可以指望“公平如水滚滚正义如河滔滔”法治局面出现。

三、如何培养法官法官性培养是接受他律并良心调整达到律程。

他律主要就是监督。

而有效、常、基监督是法院部监督。

这种监督不仅仅是对法官行规对审判权制衡是对法官爱护和保护。

完善部监督机制将审判监督与纪律监督紧密结合起让监督贯穿审判工作各环节维护良司法秩序尽量排除干扰将法官从复杂人际关系脱出保证司法公正与效率。

律就是法官要我约束、我控制把人言行觉纳入法官性规。

要做到律必须树立唯法至上理念和追公正强烈识。

法官只有追公正坚强理念才能有正确道德价值取向把法律信仰作法官基价值观念真正灵魂深处忠实法律

法官只有获得对法律信仰和正义追精神支持才能带动心严格理性律从而产生巨工作动力和无私无畏勇气。

始终保持己崇高职业操守和司法人格让人民群众实实地感受到人民法官既是传播法律使者也是涵养道德楷模。

[3]培养法官性使司法主观性与法律客观性有机结合起具体包括以下四方面容()法官威望与人格魅力有人说我国法官性犹如我国法院判写模式样——千律几乎没有什么特可言。

因而我国法官威望与人格魅力作用并得到充分重视与体现。

法官人格魅力是法官道德涵养综合体现而法官人格魅力对公正审判实现或某些制实施也都具有十分重要作用。

就日学者谷口安平曾论述到由“吸收了陆传统成专业系统日司法官社会上享有很高权威和威信般人对法官性与公正性抱有很强信赖感。

法官能够独立地执行其职很少受律师以及其他方面影响。

美国邦系统法官和德国法官也是如这使他们有可能发挥‘管理型’作用”。

外我国诉讼制史上享有盛名“马锡武审判方式”所以能取得成功并广流传显然与马锡武人公正廉洁人格魅力是分不开。

法官威望建立与人格魅力培养是法官日常道德修养积累与结法官审判日益走向独立与治今天每位法官都应重己对高尚品质、健康人格、社会良知、温和性情、稳定情绪等综合因素培养以建立己良社会声望展示己人格魅力只有这样法官才能通己工作——公正、高效地审理案件而赢得公众信任和社会肯定并逐步恢复民众对司法公正性信心。

然而由法制不健全、不完善客观事实我国法官事实上比公开承认法官裁量权英美法系国法官握有更由裁量权可以说他们悄悄地行使裁量权并且滥用由裁量权现象十分普遍、突出这已是不争事实。

(二)法官公正裁量能力法官裁判程实质是法官裁量权运作程裁量权使用科学合理裁量就恰当、公正裁量权运用得不裁量就可能失当、不公正

因而裁量公正实质就是法官裁量权使用得公正

[]笔者认实现法官裁量权公正应着力培养法官综合素质、精通业素质。

这是法官正确行使裁量权前提。

这是法官行使裁量权基础。

首先法律法官工作而言是其工作规则。

法官有法可依情况下若不了、不熟悉这些规则就不能进行正常工作。

尽管英美法系使用判例法作依据国法官样要熟悉案例指导规则熟悉其操作运用规及要领。

其次从法律法官赋予审判权力而言法律是判案裁处根是权力行使依据。

离开了法律要旨就不能正确行使法官审判权不能正常地处断案件

法官要正确行使裁量权就要具备较高法学理论要能领会法律精神实质并能将法律精神融会到整审判实践使法律日常审判工作运用如。

无法可依情况下也应将法制主旨精神和科学裁断案件方法弄清楚。

要明确法官熟悉业仅对法学有所精通还不够还必须对法学相关科学有所了。

、高尚道德素质。

这是法官行使裁量权约束。

法官如没有高尚职业道德不具备秉公执法思想司法活动不能做到依法办案不能视公正如生命不可能实施法律、执行法律

法官行使裁量权必须要有公正办案良思想养成不畏权势不徇私枉法不利益所倾优良品德。

3、良外部环境。

这是法官行使裁量权外要。

法官要正确行使裁量权重要是这种权力不被外部环境所影响不受任何外界权势所制衡。

我们要切实法官创造种正确行使审判权力社会环境。

要创造这种良社会环境当前应尽快法院科学设置和法官管理监督问题。

(三)法官平衡法律变革能力法官法律变通适用。

这是通常潜移默化法律变革其法官作用尤其重要。

法官主要职责是裁定纠纷作般原则说我们不能要法官承担建立法律制任但是法官是直接并且是先对社会法律提出新问题作出反应即使面对法律加规定情形法官也不能以由而不履行其进行裁义;法律适用与现实社会情况发生冲突法官有公平断义和职责。

并不能完全依赖法律明规定教条进行裁而必须考虑法律原则选择比如社会形势、风俗习惯及政策等诸多因素主动地参与平衡协调以期作出真正权威判。

法官司法程作出这种具有胆识、定性、有甚至是反传统创造性行克了法律停滞和衰败现象保障了法律权威。

另外法官法律变革作用还体现对法律作出合现实情况法律法官法律是无权进行修改或制定但是适用法律法官要理法规用语含义与围就必须对其进行释。

这种释并非仅仅停留法律规形式上还要建立对立法者图和目充分发现和了基础上。

法官可以独立地、审势地就该法规社会形势、风俗和该法规通至今是否已发生种显著、实质性和明确变化作出判断并不违反原法律制定者图以及般法律原则基础上作出适释并依司法程作出适合般性正义判。

(四)法官与俱进品质[5]因培养法官性要重法官与俱进品质。

法官要职业化。

法官作国司法权体尽管其职业能力使他们掌握了影响社会强力量但只有将这种力量与法官民众谋福祉、社会担道义高尚职业精神相结合法官职业才可能与社会众具有亲和力才有可能社会得充分身份和物质保障并司法独立义上获得令人羡慕治“特权”进而赢得社会众所尊崇职业声望。

法官职业与其他任何法律职业样尽职尽分、理想崇高是己安身立命、兴旺发达根基所;旦根基缺失或腐烂就不会有社会信用就不会有与社会众亲和力就必然蜕变借己法律知识和技能以及制上拥有便利味谋私利己群体。

[]法官要有良知。

是良知识结构这种知识结构不仅仅指法律专业知识还包括各种各样广博社会知识与社会验对社会生活验也是法官处理案件基础法律是项专业性非常强社会工作离开专业知识从根上就不具备做法官起码条件;二是良认知水平包括认识、判断、推理案件能力具体而言是快速领会案件基情况把握案件双方争执焦并准确做出谁是谁非判断能力;三是良道德水准就是说认识案情把握案件所适用法律真正按照客观、公平、公正原则处理案件做到不偏不倚问心无愧;四是法官案件处理适当性因法律往往可以给予法官定由裁量权这围无论法官如何选择都是合法律也是合法这如何对案件作出适当判就显得特别重要;五是法官人对法律尊重程与忠诚程这里着重强调是法官绝不能将法律当做己社会上谋取便利工具。

四、结语法官是种特殊职业群体其特殊处法官被誉司法公正守护神、社会正义化身。

无论多么完善和公正法律终是要依赖法官这特殊职业群体实现。

[3]换言法官性是法律实现程润剂。

如说司法审判社会正义道防线那么法官就是这道防线“守门人”倘若能放松对“守门人”束缚他创造更加广阔由空让他“头顶是灿烂星空心是崇高道德法则”我相信正义防线将更加巩固。

正如法社会学创始人爱尔维希说句名言“法官人格是法律正义终保障。

”[] 参见[美]博西格诺法律门[]邓子滨译北京华夏出版社00[3] [美]博西格诺法律门[]邓子滨译北京华夏出版社00[] [德]韦伯明历史脚步[]黄宪起等译上海三店997[5] 其实“法律与道德分离被公认是由前提”。

参见季卫东法治秩序建构[]北京国政法学出版社999[6] 屈茂辉 佘佐鹏论法官裁量权[]南京学法律评论998(秋季)[7] 尹志学分权制衡与现代法治——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学说历史反思与现实启示[]法律科学998()[8] 朱义坤法律专业英语[]暨南学出版社99638另参见贺日开司法改革从权力走向权威——兼谈对司法质认识[]法律科学999()[0] 刘翰 李林开创跨世纪法理学研究新局面——近年国法理学研究回顾与前瞻[]法律科学998()谢晖权威推进与权威化——法制现代化 基验及对国启示[]法学998()[] 龙卫球什么是司法公正法律信息[] 李新贵由裁量权如何公正行使[]人民法院报0005[6] 国监督甚严密对法官制约包括对庭审进行电视直播实行错案追究制加强人队法院案监督以及实行院长检讨责任制。

贺卫方司法改革上下级法院关系[]法学998(9)称恋母情结似监督情结。

[7] 美国789年宪法3条款规定高法院和低级法院法官如尽忠职守应继续任职并按期接受俸给作对其报酬其任职期该项俸禄不得削减。

媒体对审判程监督又因蔑视法庭达摩克利斯剑而备受限制。

[8] 贺卫方司法改革上下级法院关系[]法学998(9)[9] 贺卫方司法改革上下级法院关系[]法学998(9);异哉所谓检察官起立问题者——与龙宗智先生商榷[]法学997(5)认法官不受敬重国走向衰亡。

国检察官法庭上起立英国法官及律师等法庭上系列仪式都是了树立法官豪感与荣誉感。

[0] 宋冰编美国与德国司法制及司法程序[]北京国政法学出版社998[] 马克斯恩格斯全集[Z]卷[] 张志铭从“法官精英化”到“法官职业化”[]人民法院报0076[3] 何苏芹法官诚信是司法公正根基[]海口审判00() 试论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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