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高调提出: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

201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高调提出: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 毕业论文。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召开,温家宝表示应大幅提高农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比例。  2011年12月2728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國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他强调,推进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关键在于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分配好土地非农化和城镇化产生的增值收益。应该看到,我國经济发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不能再靠牺牲农民土地财产权利降低工业化城镇化成本,有必要、也有条件大幅度提高农民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这是近十几年来中央首次明确提出不能牺牲农民土地财产权来降低工业化城镇化成本,由此可见,中央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视已经上升到新的高度。此次会议的主要精神如下:  不能把城镇的居民小区照搬到农村去,赶农民上楼。温家宝表示,农村建设应保持农村的特点,有利于农民生产生活,保持田园风光和良好生态环境。不能把城镇的居民小区照搬到农村去,赶农民上楼。要长期坚持把國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到农村。下大力气改善农村办学条件,让农村孩子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农村教学点撤并要十分慎重,要充分考虑学生上学方便和交通安全。 简历大全 /html/jianli/   无论农民进城与否均应保障土地财产权温家宝强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无论他们是否还需要以此来做基本保障,也无论他们是留在农村还是进入城镇,任何人都无权剥夺。推进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关键在于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分配好土地非农化和城镇化产生的增值收益。  不能靠牺牲农民土地财产权降低成本。温家宝指出,我國经济发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不能再靠牺牲农民土地财产权利降低工业化城镇化成本,有必要也有条件大幅度提高农民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要精心设计征地制度改革方案,明年一定要出台相应法规。  在农村做事情须坚守政策法律底线。温家宝表示,在农村开展各项工作,不仅要体现多数人的意愿,也要充分考虑少数人的特殊情况和合理要求。要更加重视维护农民土地、财产、就业、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权益,更加重视扩大村民自治范围,完善与农民政治参与意识不断提高相适应的乡镇治理机制。在农村做任何事情,都必须坚守政策和法律底线。  解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引发专家媒体热议。 代写论文   今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高调提出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这一论点引发社会广泛共鸣,专家媒体纷纷发表各自观点表示高度赞同与支持。  中國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主任党國英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这是他印象里中央第一次明确提出不能牺牲农民土地财产权来降低工业化城镇化成本。多年来依靠土地红利,通过廉价占用土地来降低城市和工业扩张成本,带来很大的弊端。  中國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表示,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给农民足够的补偿,可以增加土地使用成本,减少盲目修大马路、大广场而浪费土地的现象,一些效率低的企业也会被淘汰,对于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变发展方式很有意义。  有人担心,提高农民土地财产收益,有可能会促使农民马上卖地、卖光土地。朱启臻认为,农民土地的保护神,提高补偿价格后农民会更加珍惜土地征地买地者的积极性也会下降,从而使耕地得到更好的保护。  朱启臻认为,土地增值是全社会发展的结果,一部分应该归公,包括补偿给土地没有增值的贫困地区;另一部分用来解决被征地农民的补偿、保障问题,重要的是解决就业问题,让他们能够通过劳动致富。 思想汇报 /sixianghuibao/   國土资源部一位官员此前表示,在工业化城镇化、耕地保护和农民权益保护三者的平衡中,下一阶段要更加注重保护农民权益。征地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合理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保证他们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使被征地农民和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社会保障。  中國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党委书记孔祥智称。本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于农民增收的问题十分重视。他认为,解决这个问题,有两个途径:一是靠土地产出,二是靠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毕竟土地农民最重要的财产。孔祥智表示,虽然目前中國的《土地承包法》、《物权法》明确了农民土地权,但是土地产权还是集体所有,农民也没有产权证。要保护农民土地财产权,第一步工作就是要确权。  孔祥智还表示,目前國家已经做了很多准备,2011年12月29日农业部召开会议,专门研讨了这一问题,并且将在2012年年陆续推进这项工作。确权以后,农民土地将不容别人侵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此前的乱征地乱侵权行为。此外,改革开放30年来,中國农民因出让土地损失很大,确权后有望在补偿上有大的提高。  土地问题专家,國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研究员刘守英认为,当下中國土地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作文 /zuowen/   第一,基础产权制度的设置还不牢固。也就是总理提到的,农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权利的界定还不明确,权利保障不充分。这种状况加上快速的城镇化进程和政府主导的发展模式,容易导致公权力侵犯私权,行政权侵犯产权。  第二,农民集体所有权和國有土地所有权不平等。农村集体土地转为非农用地,只有征为國有一个途径。目前,城市化的进程,就是农民土地國有化的进程。这造成大量农民失去土地,丧失发展权。 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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