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税控专用设备抵扣增值税问题

增值税税控专用设备抵扣增值税问题。

我公司在2012年3月刚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购进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一套,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我公司如何抵扣进项税额?(北京市 张丽华)  ★在线专家: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的规定:  为减轻纳税人负担,经国务院批准,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全额抵减。  一、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抵减。  增值税税控系统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 论文网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报税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传输盘。  二、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二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全额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 简历大全 /html/jian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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