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嘎查村创建标准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嘎查创建标准。

(一)组织机构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列入嘎查村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设立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专栏,结合当地实际,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

(二)经济发展良好。嘎查村经济发展思路清晰,措施有力,95%以上的少数民族群众家庭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人均纯收入不低于全旗平均水平,在低保方面少数民族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三)群众团结友善。各族群众做到互谅互让,和睦相处,团结友善,遵纪守法,群众生活健康文明、积极向上。民族关系和谐,没有发生民族矛盾或因民族矛盾引起的其他事件。

(四)百姓生活富裕。嘎查村有新农村建设规划,规划科学合理,基础设施建设较为完备,有通村公路、标准化卫生室和草原书屋等,群众住房砖瓦化率达到100%,新农合参保率达到100%。嘎查村都有符合自身实际的致富项目,发展农村经济,鼓励农牧民发家致富,大力改善农牧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五)村容村貌整洁。嘎查村公共设施良好,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功能较为齐全,场所文化浓厚,村屯街道规划整齐,卫生环境良好。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丰富,有固定的活动场地且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民族文化体育活动。年内嘎查村集体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不少于6次。

(六)社会管理创新。嘎查村两委班子坚强有力,村级管理方式科学有效,党群、干群关系和谐,充分发扬民主,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保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工作扎实,无重大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无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生活习俗和宗教信仰,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维护发展、稳定的大局,努力让各族群众走上致富之路。

(七)基层组织完备。嘎查基层组织建设,要围绕“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这一主题,通过实施基层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体制机制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能力不断增强。村级各类自治组织健全并发挥作用,切实起到了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0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