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资产评估服务监管比较及启示

[提要] 资产评估服务监管模式与经济发展水平、政治体制、法律环境以及资产评估服务水平密切相关。通过对国外资产评估服务监管模式和我国资产评估服务监管模式进行比较分析,从而得到完善我国资产评估服务监管模式启示。  关键词:资产评估评估服务监管监管模式  本文为2015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一般项目:我国注册资产评估服务市场监管的实现机制与效果评价研究阶段性成果(KY2015YB271);2015年度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广西评估服务市场监管研究阶段性成果(15FGL01);2016年度广西资产评估研究中心专项科研课题B类项目:中国资产评估市场监管效率研究阶段性成果(GXAERC2016B01);2016年度广西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基于经济学的广西资产评估服务市场监管机制研究阶段性成果(201611548103)  中图分类号:C931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6月17日  一、国外资产评估服务监管现状  结合资产评估服务发展水平不同,国外资产评估服务监管模式主要有美国模式、英国模式、德国模式和俄罗斯模式。  (一)美国模式。美国的资产评估行业已经发展了100多年,其发展水平最高,资产评估服务监管包括政府监督管理行业自律和独立监管三个内容,称为混合模式。  1、政府监管管理。美国资产评估行业政府监督管理部门主要是依据《不动产评估改革》成立的联邦金融制度监察委员会评估分会,简称评监会,主要职责是:监督各州评估人员注册制度的实施;监督联邦金融管理机构与联邦信托公司所制定的与国有储备基金利益有关原交易中评估方面法规的实施;推行涉及联邦权益评估人员的注册工作;监督评估促进委员会(美国评估自律管理组织联合体)的工作等。美国各州均设有专职注册机构,对有能力从事与联邦储备基金利益相关资产评估业务的评估人员办理注册手续。同时,美国各州所属郡、县政府以征收不动产税为目的,均设有资产评估操作部门,但这些资产评估操作部门并不负责评估行业管理。  2、行业自律管理。美国资产评估服务监管主要以行业自律管理为主,美国资产评估行业自律管理组织主要有:美国注册评估协会(AACA)、美国评估协会(ASA)、美国评估学会(AI)以及其他专业性协会。随着行业的发展,各协会认识到需要统一资产评估执业标准,在美国评估协会(ASA)的倡议下,联合其他协会于1987年成立了美国评估促进会(AF),截至1995年,已有16个评估协会(学会)加入该组织。AF下设评估资格审查部和评估标准部,前者负责对申请加入该协会的会员进行资历审查,按规定的课程进行考试及后续培训;后者负责制定、修改全行业评估标准(USPAP)。美国评估促进会(AF)是美国国会授权为评估准则制定和评估师资格认定的非营利组织,下设三个独立委员会,即评估师资格认证委员会(AQB)、评估准则委员会(ASB)、评估实务委员会(APB)。ASB为维护评估师和评估服务使用者利益而存在,制定、出版、解释并修订或撤销《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 (以下简称USPAP)。***年1月30日起,USPAP成为整个美国评估行业公认的、普遍接受的专业评估执业标准,也是国际评估界最具影响力的评估准则之一。AF总部设在华盛顿特区,由受托人委员会指导以及董事会成员任命、提供资金支持和监督。  3、独立监管。就是指由独立于政府又独立于行业自律组织的独立机构承担的监管政府设立中间机构并授权其行使监督职能。在2002年,依据萨班斯法案,美国建立了一个独立机构美国公众(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来监管上市公司、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全面修订会计准则等活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负责对PCAOB进行监督。由于资本市场资产评估与上市公司审计具有密切关联,因此该独立监管形式也影响了美国资产评估服务管理。  (二)英国模式。英国、澳大利亚、马来西亚等国资产评估服务监管分为政府监管和民间自律两个方面。这里主要分析英国资产评估服务监管模式。  1、政府管理。英国政府管理评估服务主要是在政府征税过程中提供评估服务,分为中央、大区和区评估办公司三个层次。中央级评估办公室设在财政税务局,主要职能是制定有关政策和管理大区及区级的评估工作。大区级评估办公室全国共设5个,主要职能是协调其所辖区评估办公室的工作。区级评估办公室全国设有95个,具体承担其所辖区内的税基评估工作。出于评估服务独立性的考虑,大区级和区级评估办公司已经从税务部门独立出来。  2、自律管理。英国评估行业协会组织中主要是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该学会的职责包括制定评估行业准则及操作指南,为评估人员提供专业培训与后续教育,对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进行管理,及时与政府部门沟通等。  (三)德国模式。德国的资产评估行业监管是典型的政府干预模式,即以资产评估行业协会自律管理为基础,由政府进行较大范围干预的一种监管模式行业协会主要职责在于维护评估行业形象、对会员进行后续教育及争取行业利益最大化。德国所有行业评估均由专门机构估价委员会(即评估事务所)负责实施,德国的市县都设有估价委员会,地区设有高级估价委员会,负责辖区内的估价工作。各级估价委员会都设有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挂靠同级的地籍局,负责日常组织管理工作。  政府通过联邦立法与地方立法(如《建设法典》、《不动产交易底价评估条例》、《建设使用条例》等),共同对评估行业进行管理并对其予以详尽而严格的规定。如资产评估人员在专业范围以外的评估项目中使用印章、证件,将按刑事诉讼法或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资产评估人员在公布他从事的业务以及在进行宣传时,如存在招揽顾客的嫌疑,也将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处罚;资产评估人员在评估中未履行应尽的义务时,也将按造成损失性质的不同,分别按照蓄意或过失两种不同标准予以论处。每个市、县均设有估价委员会,地区设有高级估价委员会,负责辖区内的估价工作。  (四)俄罗斯模式。俄罗斯评估行业管理主要由两部分组成,政府监管自律组织。联邦政府和行政机构的监管是最高监管机构,政府具有制定法律法规规范行业行为的权利和义务。俄罗斯早在1998年就出台了《俄罗斯联邦评估法》,确立了政府管理自律组织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规定了在涉及属于俄联邦、各级政府、自然人、法人的评估对象的交易行为中对评估行为进行管理的法律基础。出于增加监管的有效性考虑,从2008年开始,俄罗斯联邦评估活动实施强制自律监管,成立了非国家调控的评估行业监管机构评估事业全国委员会,通过这个委员会制定统一的评估方法,协调和配合评估自律组织与国家机构以及客户之间的关系。目前,俄罗斯在努力构建三层的评估行业监管体系,包括国家政府管理自律组织建设和法律约束。  二、中国资产评估服务监管现状  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管理体制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中国资产评估服务监管要分中国大陆资产评估服务监管模式和中国香港模式。  (一)中国大陆资产评估服务监管。中国大陆资产评估服务监管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1、政府监管阶段。为了对中国大陆资产评估服务进行监管,国有资产管理局于1990年成立了资产评估中心,以行政监管手段行使对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权,资产评估的主要职责是为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提供服务。1991年国务院发布《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91号令),为建立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制度、资产评估资格管理制度等提供了法律依据。此阶段资产评估行业规模小、人员少,是在政府托管下开展工作的,政府除不进行具体的资产评估业务外,直接监督评估机构的执业监管的重点是评估项目和评估机构。  2、行政监督和行业自律监管并重阶段。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于1993年12月正式成立,标志着中国资产评估行业自律管理组织的诞生。随后中评协颁布了《资产评估执业人员自律守则》、《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资产评估行业评估纠纷调处工作规则》、《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资产评估问题的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这一时期的行业监管的特点是: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监管部门是合二为一的,当时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与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资产评估中心是合署办公,既行使对评估机构的行政监管,又行使对评估机构的自律监管。  2004年以后,中评协下发了《资产评估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办法》、《资产评估行业谈话提醒办法》、《会员诚信档案管理办法》、《资产评估执业行为自律惩戒办法》等行业自律监管办法,初步建立了资产评估执业行为自律监管体系。  3、向行业自律监管为主体的过渡阶段。1998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被撤销,相应的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移交到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划归财政部管理。2004年2月,财政部决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继续单独设立,标志着中国资产评估行业从此进入了符合国际惯例、适合评估行业发展的行业自律监管时期。2005年5月11日,财政部发布《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2号),这是新时期政府部门制定的资产评估行业的重要部门规章,对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等行为进行规范。  目前,中国评估市场业务主要有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土地估价、矿业权评估、旧机动车鉴定估价、保险公估等诸多业务。由于历史原因,评估市场的行业自律监管部门并不是一个部门,而是存在五个部门,包括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协会、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中国矿业权评估协会、商务部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2014年8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取消了注册资产评估师等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该文件决定取消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认定和许可事项,并非取消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更不是取消资产评估行业,而是通过对职业资格管理方式的改革,赋予了行业协会更多的管理职能,进一步强化了行业自律管理。  (二)中国香港资产评估服务监管。中国香港的资产评估行业监管属于行业自律模式。香港特区政府一般不存在对测量师的监管问题,评估结果也无须得到政府部门的确认。但对涉及众多投资者利益的一些重大评估项目,评估人员资格需要得到政府部门的认可。如对上市公司进行评估政府就有评估师必须是香港测量师学会会员等规定。  三、中外资产评估服务监管比较  (一)共同点。(1)评估行业管理的主要形式是行业自律管理。无论中外资产评估服务市场,都有评估行业自律性组织,尽管不同国家自律性组织名称不同,但是这些自律性组织都为资产评估服务市场监管的主要组织,主要是对评估行业的人员资格、后续培训、执业标准、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相应的规范管理,以及为评估人员和客户提供相应服务;(2)行业自律管理主要是对资产评估行业从业人员的管理,包括评估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和认定、评估人员的注册管理评估人员的后续培训、评估行业职业道德规范的建立、评估纠纷的调解与仲裁等等,这些管理内容都与评估人员有关。  (二)不同点。(1)美国对于资产评估行业监管,增加独立监督管理形式,这种独立监管形式能避免政府直接监管带来的行政权力过大的弊端,也能保留政府评估行业的间接管理,不至于出现无政府状态,还能有效利用这些部门的力量来解决由于市场失灵、法律体系不完善带来的执业质量问题;(2)美国、英国等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评估行业自律性组织都经历了从分散走向联合统一的发展道路,实行统一管理,有利于评估行业统一行业准入条件、执业行为、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也有利于消除评估行业的内部壁垒,为客户提供更规范、更优质的服务;(3)与德国资产评估行业监管政府干预模式相比,目前中国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行政体制改革,资产评估协会自律管理加强,政府通过职业资格管理方式的改革,将资产评估师考试、管理政府职能交给资产评估协会。在新政策研究和行业制度设计方面,特别是行政职能承接、行业管理模式、人员考试培训、会员登记和机构管理等方面,协会自律管理职能不断强化;(4)与俄罗斯资产评估行业监管相比,中国目前尚未正式出台《资产评估法》,俄罗斯的《俄罗斯联邦评估法》规定,评估对象包括单项实物资产和动产集合,即企业资产等特定类型资产;财产或单项资产的所有权和其他重要权利;请求权及债务;著作、服务、信息;其他法律规定允许流通的民事权利主体等。

四、对完善我国资产评估服务监管模式启示  (一)立法层面:制定出台《中国资产评估师法》。评估、会计、律师是市场经济中相互不能替代的三个重要的专业服务行业,会计领域、律师领域都有了全国性的统一法律规定,而与之鼎足而立的评估领域,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法律,与评估应有的法律地位不相称。比如,评估师、评估机构、评估自律组织的法律地位与相应的职责,评估协会履行简政放权后的自律职能的法律保障等问题,都需要一部全国性的专门法律来规范。资产评估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中国法律体系,填补经济法领域的一大空白。同时,也可以对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物权法等法律中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规定的实施起到重要的支撑,有利于从源头上理顺我国评估行业管理体制,保障资产评估行业可持续地健康发展。  (二)制度层面:完善资产评估协会管理体制。资产评估协会完善自身管理体制,降低监管的执行成本,提高监管效益,通过科学合理设置内部机构能有效降低在监管过程中的执行成本。同时,行业协会建立实时动态监管制度和市场信息监管体系,通过要求评估师事务所必须要实时进行业务报备,监管协会能够实行实时在线动态监管,提高监管的及时性。同时,借鉴英、美发达国家的自律性组织联合统一的做法,把现有的五个评估服务监管部门合并,在未能合并前,应建立不同评估专业协会之间的沟通、协调和合作机制,提高监管效率。  (三)实践层面:推行独立监督形式。目前,对从事证券期货中介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管是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是经政府授权的法定监管部门,履行的是法定监管职责,证监会的监管有利于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及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此外,为了加强对资产评估协会的监督,应增加审计署对资产评估协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便客观科学地评价资产评估协会监管效果。  (四)合作层面:加强各个国家自律监管部门的合作。国际合作与竞争日趋扩大,准则趋同,市场交融,我国评估行业走出去势在必然,国际化已成为行业发展的必然选择。目前很多跨国并购案例暴露出已有的评估准则、评估技术不能完全满足跨国并购业务的评估需求,这在客观上要求资产评估协会需要增加与其他各国的资产评估自律监管部门的合作,优化评估准则、创新评估技术,进行评估标准的协调,有利于降低评估服务成本和提高评估服务质量,服务于国家的全球化发展战略。  主要参考文献:  [1]贺邦靖,刘萍.中国资产评估国际交流与借鉴[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3.  [2]郭化林.中国资产评估监管制度安排与效率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  [3]姜楠.我对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的几点看法[J].中国资产评估,2015.2.出处:合作经济与科技作者:李保婵 罗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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