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冈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 小学教师重师德

西冈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实施素质教育,扎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使广大教师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让社会满意、让家长满意、让学生满意,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师德与业绩并重,以考核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业绩为主;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坚持标准考核与相对考核相结合,以标准考核为主;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通过综合考察评价,确定考核等级。

二、考核内容。

(一)考核内容:依法执教、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89-70分)、基本合格(69-60分)、不合格(59分以下)四个等次。

三、考核组织

以校为单位组织考核,并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结果报县教体局政工股。

四、考核程序。

(一)自评:由被考核人进行年度自我总结评估,并填写考核表,自评分为15分;。

(二)测评:一是由考核组织学生或学生家长对被考核人师德表现问卷调查,占20分;二是由考核组织学校教职工对被考核人师德表现问卷调查,占有20分;三是由学校班子成员对被考核人师德表现进行评价,占15分;。

(三)考评:考核领导小组在平时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对被考核人进行打分,考核组评价占30分。在此基础上考核领导小组经集体讨论,确定被考核人师德等次。

(四)考核领导小组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者。

(五)校级领导的考核,由县教体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六)教职工对师德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考核领导小组提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应在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若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可向县教体局提请复核

(七)师德考核结果,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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