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编纂背景下,物权编征收征用制度的完善

褚航员摘 要随着年民法总则民法编纂工作已迈出了坚实步。

民法总则变化将会对民法分则编纂提供完善见。

民法总则相比民法通则增加了关征收征用规定可以看出立法对公民人财产权保护力加结合民法总则若干原则规定可以得出民法编纂背景下物权法征收征用制定会有所完善

旨结合民法总则征收征用规定以期能民法物权编纂工作提供己建议。

关键词民法编纂 征收征用物权完善民法编纂背景下众多分编囊括法都不免会有所修改以达到和民法总则遥相呼应成体系化整体。

民法总则规定民法通则不曾提及若干制必定会成分编编纂焦而征收征用制正是如。

针对征收征用制其涉及对公民重财产利益限制甚至剥夺而现行物权法规定有其不足处因将采用法学和政治学、社会学相结合并综合运用群体利益分析以及比较、历史和规分析等研究方法以期通研究物权征收征用完善措施限制国公权力保护公民财产权。

民法总则征收征用制新规定民法总则相对民法通则有些创新性规定而与物权相关新规定首次对征收征用加以规定必定是亮。

民法总则7条规定“了公共利益要依照法律规定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应当给予公平、合理补偿

民法总则规定是给公民财产权利全新保障因现行物权法存着缺陷;现实征收征用也常存诸多问题()现行物权法律规缺陷①征收主体予确定问题、公共利益边界问题、征收征用区分问题、征收客体能否是动产问题、“准征收权”应否承认问题、耕地绝对保护是否应该松动问题等。

(二)征收征用现实操作问题征收主体不适格依照宪法和物权法规定征收征用权主体是国。

而现实当应由政府代替国行使职权却被政府交给了开发商等主导通常与被征收征收征用者签订补偿协议方并不是政府②这样就很容易侵犯公民合法权利。

而且违反了法律优先原则规定

征收征用补偿款短缺征收征用矛盾无疑是补偿款确定问题。

根据份数据③调结看所有被征收征用者仅有不到0调者对补偿款数额相对满。

从调结看补偿款问题主要体现农民对补偿标准低、计算方法不合理、不公平以及表现出地缘级差等方面。

④3征收方式不合理常会听说钉子户被停水停电、被连夜拆除房屋、甚至睡梦不知不觉被征收等匪夷所思征收手段。

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明确规定不得采取停水停电等非法方式让被征收人搬迁。

⑤被征收人目前只向法律低头即如被征收人不征收征用定即可通复议或诉讼维护权利如申请了诉讼则只能由法院强制力予以征收政府不得采取违法手段侵害被征收人权利。

二、民法物权征收征用完善可行性分析()人由与公共利益矛盾强烈要征收征用完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济体制不断完善我国很多法律立法宗旨已从国位渡更重视人位或者说从重视维护国权力绝对权威变尊重和保障公民基人权。

公民对己享有宪法赋予权利更加地重视——从物质层面渐渐上升精神层面追。

我国计划济体制期公共利益绝对优先是处理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冲突首要原则这处理方式追由市场济今天受到挑战。

(二)关房屋征收征用相关立法暗合物权编修订0颁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规定补偿标准、公共利益界定以及违法征收房屋责任承担都暗合物权征收征用完善趋势。

从侧面反映出物权征收征用制改变是势必行。

(三)民法总则物权征收征用完善提供了空关征收征用制不规定民法总则征收征用客体描述“征收征用动产或者不动产”根据释和体系释规则可以得出征收客体亦可以是动产。

物权法征收客体仅限不动产。

其次民法总则征收征用补偿标准公平合理补偿物权法补偿标准足额补偿

足额补偿是很难判断概念无论从客观标准还是主观标准都很难确定标准。

但是公平就很判断了数额是不是样有没有考虑相关因素排除不相关因素干扰。

这些不规定都给民法物权编修改提供了引领和指导可以预见分则原则是要与总则规定相致。

民法总则相关原则指导作用()立法目民法总则条立法目提到“适应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是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要有由、公正、法治、和諧。

落实到征收征用制就是要征收程序必须合法征收补偿款额确定必须做到公正平等征收手段必须明整征收程必须要与公民保持和谐关系平等协商。

按照现代法治国理念公共利益断然不能成当然限制甚至剥夺私人利益理由人利益应该与公共利益具有平等法律地位人利益可以让利公共利益但从程应是平等协商程那种认公共利益实现必然利人利益从而强调公共利益绝对优先理论与实践是与现代法治理念相悖也不合宪法身规定

⑥()绿色原则民法总则九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节约、保护生态环境。

征收征用通常会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极影响因征收候应该保护生态环境保护。

征收候必须考虑当地生态可持续发展不能因味追济效益。

毕竟依靠破坏环境发展都是不能长久会给人类发展带面效应;而生态保护是惠及全球所有成员是福泽及子孙代。

3民法总则法律优先按照马克思主义法学要立法终目还是法律实施只有通实施才能形成对统治阶级(广人民群众)更有利法律秩序。

法律实施程对法律条细化是必要这就要诸如民法分编规对民法总则进行细化规定

三、物权征收征用完善措施()基概念完善征收征用涵()征收征用区分征收征用概念早出现格老修斯著作《战争与和平》表述“臣民财产可依据征收权利而属国结是国或代表国人可使用甚至摧毁或剥夺臣民财产……且这些形成政体公民应被认是希望私人利益公共利益面前让步。

” ⑧早期表述里征收征用概念是混随着人们对权利认识理论完善逐渐对征收征用加以区分。

00年宪法修正案前我国只有关征用规定

宪法修正案规定征收征用两概念。

因有学者主张无区分征收征用概念仅以征收这概念加以代替。

⑨他们理由是将两個概念加以区分只是徒增思维担且不多数国立法体例。

这种理有其合理处但是弊端也是明显。

相比征用征收对集体财产、私人财产限制是终局性如仅以征收加以规定必定会导致原只通征用就能实现公共利益被国加以滥用变征收手段这明显不合比例原则要。

征收征用区分通常表述征收是对所有权限制征用是对使用权限制。

但是征收集体所有土地被征收土地所有权归属是集体共所有但是被补偿主体确是集体组织承包人可见征收征用区别不应简单划分对所有权限制。

笔者认征收核心概念应包含了公共利益国对权利主体享有财产终局性取得占有;征用是国对财产暂性取得占有。

()征收与拆迁针对二者关系有认是交叉关系有人认是包含关系。

笔者认征收是行政法律行必须方主体利用国行政权限制公民财产权利;拆迁是种事实行合法定条件和程序拆迁是某些征收行结而违法拆迁行则是种民事侵权或国侵权事实行。

因二者没有必然关系只是某些情况下有定关。

征收客体现行物权法征收客体仅包含不动产不包括动产动产仅适用征用但是这种规定有如下几方面缺陷首先如征用程该不动产被国毁损或者遗失那么公民对己财产权利就终局丧失了。

依据前述理论权利人对财产占有征用终局丧失了就实质上构成了征收如依然按照征用理论则会出现问题;但是如按照国赔偿理论因国赔偿某些情况下是错原则因如非因故和重失造成损失国是不予赔偿。

这两种处理方法都是对被征用人权利损害。

但如按照征收相关规定则不会对公民权利造成损害。

其次通常情况下不动产价值较动产价值更根据当然释方法针对不动产都可以征收那么征收动产当然可以不违反法律优先规定

再次现实生活存征收动产现实。

假设如下场景某种病毒突然侵人类或者突遇战争而伤兵满营而疫苗或药物成分必须要某种稀缺动物或植物国如了公共利益要使用强制力剥夺公民财产如没有相关规制那么公民将遭受很损失不合以人立法理念。

综合上述几笔者认征收客体应包含动产居民合法财产。

3公共利益边界征收征用公共利益界定是很重要这关乎到国侵犯公民权利合宪性问题。

任扩公共利益边界将比洪水猛兽更加恐怖——正所谓滥权猛虎也;借公共利益名行人利益实将给国利益造成重损害。

公共利益涵主要有三种观()公共利益否定说这种观产生由法治国期(少干预政府)主要认公共利益不是种具体利益边沁认公共利益是人利益集合;也有观认公共利益是种抽象秩序价值。

人利益是唯现实存并追价值。

()公共利益肯定说这种观产生凯恩斯政府期(济干预政府)认公共利益是基国社会重要目标及目。

(3)公共利益综合说这种观产生福利国期(给付政府)认公共利益包含三方面正义、公平等理想化价值观念;多数人利益;多数人利益竞争获得优势。

笔者认综合说合理公共利益是竞争占据优势合然价值观念并合多数人利益利益。

但是公共利益边界到底是概括式还是列举式仍然存争论。

概括式公共利益涵可能会对公民权利造成较限制但是列举式涵会使公共利益造成较损害。

因可以参考行政诉讼法关行政诉讼受案围规定例()概括式——以公共利益综合说标准()列举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八条⑩式将国防外交、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安居工程、危房改建以及物权法规定抢险、救灾明确列举。

(3)否定式列举——盈利目绝对禁止“准征收权”取舍“准征收”概念德国和美国较成熟陆地区没有相应概念。

我国早见台湾地区学者研究结论谢哲胜教授曾指出“无正式征收权行使而人民财产权受到侵害请价值损失补偿情形”构成“准征收?笔者认准征收权概念是豪无义无确立。

征收权产生原因是没有法定征收条件下国行造成财产损害实质上构成了征收效这种困境。

但是这种困境完全可以通现行制加以如是没有征收条件亦没有征用条件那么国行完全是违法可以通国赔偿途径加以;如合征用条件亦即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下要临限制公民财产但是造成了财产损害结实质上就是终局性地剥夺了公民财产权。

根据“奥卡姆剃刀原理”——如无必要勿增实体原则我们只对现有概念加以完善无徒增担。

(二)具体制完善补偿标准应公平合理物权法针对征收征用进行了区分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补偿费、补助费;征收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而征用不动产或动产应当给予补偿

根据释及体系释得出结论是征用不动产无按照法定补偿标准只征收主体依据由裁量权进行补偿

这样规定毫无疑问是用公共利益名义行侵害公民财产使用权行。

民法总则规定则相对较合理——征收征用应当给予公平合理补偿

首先是公平补偿耕地不应绝对保护现行物权法四十三条规定了耕地绝对保护。

这是基粮食危机、生态危机背景下所采取特殊措施。

但是也应发现现实如今国广农村无数耕地被白白浪费量劳动力和青壮年都城市打拼选择留农村扎扎实实种地越越少;然而国又每年固定發放耕地补贴这样国会有很多损失。

正如现某些地区针对农村集体土地流试工作样完全可以规定达到定条件合定程序可以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然统进行农业生产。

不仅保护了耕地生态红线要有助粮食危机更让农民收入有所增加这是举多得措施。

3征收方式明合法物权编编纂程可以参照《行政强制法》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对执行方式相关规定禁止夜征收禁止采取断水断电等严重影响生活方式征收

必须和公民协商再执行这是民法总则以及现代法治观念必然要。

四、总结和展望民法编纂背景下物权法必定会进行番调整民法总则规定征收征用制是调整亮和重。

结合民法总则和其他相关法律以及实证研究基础上对征收征用完善提出了几方面完善见但是断然做不到面面俱到今研究希望可以对相关问题进行更加深入和全面阐释。

释① 处不详加介绍面提出举措并阐明② 王利明物权法草案征收征用完善[]国法学005(06)5767③ 完全依据穆向丽博士论相关数据人不对数据真实性责④ 穆向丽张安录农用地使用权征用行政补偿制研究[]农村济00(05)03⑤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二十七条三款任何单位和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⑥ 褚江丽当代国宪政进程公共利益原则研究[]河北师学008⑦ 《民法总则》九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反公序良俗⑧ g Gr L r (vl3)r Kl(r) bl(96)807⑨ 房绍坤王洪平分立抑或再合“征收”与“征用”概念关系辩正[]法学论坛009(0)9300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八条?了保障国安全、促进国民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要有下列情形确征收房屋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定()国防和外交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能、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科技、教育、化、卫生、体育、环境和保护、防灾减灾、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危房集、基础设施落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公共利益要。

引王思锋财产征收理论反思与制重构——以不动产准征收视角[]法学杂志0(0)5参考献[] 王利明物权法草案征收征用完善[]国法学005(06)5767[] 穆向丽张安录 农用地使用权征用行政补偿制研究[] 农村济00(05)03[3] 褚江丽 当代国宪政进程公共利益原则研究[]河北师学008[] g Gr L r (vl3) r Kl(r) bl(96) 807[5] 房绍坤王洪平分立抑或再合“征收”与“征用”概念关系辩正[]法学论坛009(0)9300[6]王思锋 财产征收理论反思与制重构——以不动产准征收视角[] 法学杂志0(0)5[7] 李华对工程建设占用征收征用林地有关问题思考——以云南省例[]林业管理0(0)3035[8] 陈凌论我国土地征收征用正当程序构建[]江西社会科学009()38[9] 崔宝敏国土地征收征用制与城乡协调发展[]济体制改革009(06)9093[0] 沈开举论征收征用权[]理论月刊009(0)5++89[]刘向民对征收征用辨析[]环球法律评论008(06)6[] 王利明《物权法》实施与征收征用完善[]法学杂志008(0)5[3] 肖磊王宗正土地征收征用纠纷机制析与建构——基系统结构分析方法研究[]江汉论坛008(03)335[] 黄建水国征收征用补偿制宪法依据和理论基础探析[]学习论坛006(05)7577[5] 李华程冰梅农村土地征收征用补偿纠纷涉及法律问题分析与思考[]法律适用006(05)808[6] 程洁土地征收征用程序失与重构[]法学研究006(0)678[7] 郑传坤唐忠民完善公益征收征用法律制思考[]政法论坛005(0)3[8] 董彪土地征收征用公共利益”原则初论[]国国土济005(0)3+950 相关热词 民法编纂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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