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约》表决结果公告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约表决结果公告。

上海市/区花园村/业主大会公告。

关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约表决

第二届业主大会[2012]02号。

上海市/区花园村/业主大会表决票统计于2012年7月12日在/居委会举行,/区房办、居委会、业委会成员参加。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约》的表决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业主参加。本小区居住区域业主代表人数113人(其中裙房6人),建筑总面积15233.27平方米,委托居委会送达表决票113张,占业主人数100%,占总面积100%,符合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条件。

表决结果如下: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约表决票数超过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业主同意,表决通过,上述规约将于2012年8月1日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区花园村/业主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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