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医院一次性奖励发放规定
1、当年调进和调出我院的职工,按月计数发放,但调进、调出的当月没有(按医院收到和发出调令为准)。
2、退休职工按在院实际工作月份计算奖金(如上级有规定,则参照上级规定执行)。
3、产假按天扣除;病假1天扣2天,病假超过1个月的超过部分按天扣;事假1天扣6天。
7、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卫生技术人员按100%发放。
8、非卫生技术类合同制职工按所从事岗位发放:锅炉、电工、维保、污水处理、设备、网络信息、驾驶班、消毒员、收银员按30%比例发放;其它合同制岗位职工(包括导医、护工、电梯、监控、勤杂工、食堂、保洁、保安)按10%比例发放。一次性发放的实发数额与平时工作考核挂钩。
9、午餐补贴纳入综合补贴,统一在工资中发放。
10、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按本人工资的300%发放。
11、工龄的计算方法:统一按每年的9月30日计算,10月1日后进院的当年不算工龄。
12、辞职、自动离院、留职停薪者无奖。
13、由于旷工、重大医疗差错事故、其它问题责令停职检查者也当年无奖。
15、带薪上学,不管在何处实习,其学习、实习期间不再享受一次性奖励。
16、对于本规定没有涉及到的人员、事情,可参照有关条例执行。
17、特殊情况需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18、之前与本规定有不一致的条款,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县人民医院。
20**年1月4日办公会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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