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销售员(售楼员)薪金、奖励制度

文章。

房地产公司销售人员(售楼员)的薪金奖励制度。

一、工资、;。

1、薪金的构成:由岗位工资、工龄工资构成。

1)岗位工资的级别:

经 理 1500元/月。

副经理 1350元/月。

内管员  1000元/月。

项目经理 1000元/月。

售楼员 600元/月。

试用期:岗位工资的80%。

2.工资发放时间:。

付薪日期为每月的16日,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金,支付的是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的薪金。若逢付薪日是周日或公众假日,则提前支付。

3.工资的调整:随国家政策、公司规定的调整而调整。

二、福利:

员工试用期满、经公司考核转正后,在公司服务期间均可享受公司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1.养老保险:按员工的基本工资核定,公司交纳23%,个人交纳4%。

2.平安康泰险:十种重大疾病险,在公司服务期间由公司交纳,离开公司后的险费由个人承担。

3.住院医疗保险:逐年购买。

4.置装费:祥见公司的置装规定。

5.生日礼物:除享受公司的生日贺礼外,还将收到销售部价值100元的生日礼物。

三、销售奖金(提成)。

1、提成的计算。

2、方法。

销售奖金额=销售额*提成比率———应交所得税。

(销售额:在单位时间业务当事人或管理人发生的成交业务销售回款额)。

3、销售奖金的提成比率:按销售回款额计发。

经理:管辖楼盘的 2。

完成目标的0—40%:按1。

完成目标的40—70%:按1.5。

完成目标的70—100%:按2;。

完成目标的100%以上:超过部分按3%;。

副经理:管辖楼盘的1。

项目经理:管辖楼盘的2.5。

完成目标的0—40%:按1.5。

完成目标的40—70%:按2。

完成目标的70—100%:按2.5;。

完成目标的100%以上:超过部分按4%;。

售楼员: 当事业务的3。

完成目标的0—40%:按1.5。

完成目标的40—70%:按2。

完成目标的70—100%:按3;。

完成目标的100%以上:超过部分按4%;。

(试用期员工销售奖金等同非适用期员工)。

4、发放比率:按公司(或所代理楼盘发展商)拨付销售部同等比例发放

5、提成发放时间:

每月5日发放上月提成;。

四、特别奖励

1、冠军售楼员:每年1月1日、4月1日、7月1日,9月1日,经统计上一季度完成销售额最多的售楼员,将发放销售额的1作为特别奖励;年度金牌售楼员,年度内,发放销售总额的万分之一作为特别奖励

2、冠军项目经理:

3、销售建议奖:提供有关销售管理、业务方面的书面建议(被采纳的),将发放200———3000元/次的奖金。

4、特别奖励: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致使成本下降、售价上升、品牌提升,由部门向公司申报公司奖励。文章。

1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