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队三整四建活动方案

交警队三整四建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建设,有效解决突出执法问题,实现交警队执法水平整体上台阶,按照市局和省交警支队要求,自2012年5月至11月,开展为期7个月的以“深化执法规范建设、提高执法公信力”为主要内容的“三整四建活动。为切实搞好此项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公安部关于执法规范建设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贯彻《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各项新的要求,坚持整建结合,突出重点,切实解决突出执法问题,巩固深化细化执法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交通民警执法规范建设,实现严格公正规范与理性平和文明执法,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提高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执法公信力,更好地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 二、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三整四建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交警大队大队长***任组长,教导员***任副组长,副大队长***************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下设专项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106室,副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各科室、中队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狠抓措施落实。 三、目标任务 这次专项活动的主要任务是严格整治基层执法单位和民警执法活动中存在的不作为、不规范、不公正等突出问题,积极开展执法能力建设执法场所建设执法平台建设执法机制建设,提升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整体执法规范建设水平。 “三整”,即整治执法不作为、整治执法规范、整治执法不公正。整治执法不作为,主要解决有警不处、有案不立、有案不查、压案不查、有证不取、有案不调,民警责任心差,办理案件拖延推诿,冷硬横推,案卷丢失等问题;整治执法规范,主要解决接处警不规范、受立案不规范、调查取证不规范、使用强制措施不规范办案程序不规范、适用法律不规范、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涉案材料(卷宗)管理不规范等;整治执法不公正,主要解决办理关系案、人情案、行政处罚显失公正、办假案、漏处漏罚以及程序不公正、实体不公正等引起群众信访、新闻媒体曝光等问题等。 “四建”,即开展执法能力建设执法场所建设执法平台建设执法机制建设执法能力建设主要指通过加强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教育、法律素质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执法资格考试等,提高公安机关及其民警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执法场所建设主要指执法办案场所建设要在已有的基础上,按照新标准、新要求,再上一个新台阶,实现“全面达标”;执法平台建设机制建设主要指警务综合应用信息平台和网络执法办案与监督系统建设要实现全省统一系统、统一版本,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执法效能;执法机制建设主要指建立全省统一的执法监督机制、执法质量考核机制、执法绩效考核机制等,切实减少和防范突出执法问题规范支队民警执法行为,切实提高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能力,提高民警执法积极性。 这次专项活动的目标是:通过七个月的专项活动,大队违法违纪案件数量、经查证属实的群众举报投诉和信访数量、媒体网络涉警负面报道数量、行政复议撤销率、行政诉讼败诉率同比、环比明显下降;不发生因民警执法过错引发的不稳定事件;不发生冤假错案;不发生刑讯逼供以及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等造成重大影响的执法案(事)件,为2013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方法步骤 这次专项活动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学习阶段(5月1日至5月15日)。 各科室、中队要紧密结合实际,对照支队、市局和大队《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具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迅速启动专项活动。组织民警认真学习公安部、省公安厅及市局关于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建设一系列文件和要求。重点学习新的《刑事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公安部关于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防止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通知》等重要法律、法规和文件,特别是要对公安部、省公安厅通报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和本地、本单位发生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事件,组织民警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从中汲取教训,深刻查摆剖析执法思想、执法行为、执法纪律、执法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使每一位民警思想上受到震撼,自觉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自觉投入到“四项建设”中,为全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整体进步做出努力。 (二)内查外评阶段(5月16日至7月31日) 要坚持开门评警,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通过内查外评,认真细致查摆、纠正执法问题。 1、大队领导重点查摆整改问题是:政绩观和执法指导思想不端正;案件审批不规范执法监督不到位;队伍管理不严格;对四项建设重视不够、措施不强、力度不大等。 2、一线执法单位负责人重点查摆整改问题是:执法思想不端正,执法措施不具体,执法责任不落实,执法审批不规范;在执法办案中利用职权干扰正常执法办案,谋取私利,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对四项建设重视不够、措施不强、力度不大等。 3、执法办案民警重点查摆整改问题是:执法思想不端正,执法责任心不强,在接处警、具体执法办案或办理行政管理事项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甚至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 各科室、中队要通过内查外评认真查摆执法问题,做到全面、认真、细致、深入。主要从六个方面入手:一是从110接处警中心反馈情况入手,严查民警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处置不力等问题;二是从刑事、行政案卷评查入手,严查是否存在现场勘查不及时、走访调查取证不及时、不深入、不全面,未按规定告知、通知,未按法定程序、期限办理案件,法律文书填写不规范问题;三是从信访案件入手,严查是否存在案件处理不公正、作为不及时等问题;四是从受理的复议、诉讼案卷入手,严查是否处罚不公正等问题;五是从对办案单位督察检查入手,严查是否存在执法安全隐患等问题;六是从走访窗口办证办事群众入手,严查是否存在冷硬横推等问题。外评,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从检、法两家已审结案件入手,严查是否存在民警办理案件质量不高问题;二是从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支队执法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入手,严查是否存在执法思想不端正,执法执勤不规范执法态度差等问题。 (三)剖析整改阶段(8月1日-8月31日)。 各科室、中队要对已暴露和查摆出的执法问题执法隐患进行梳理,认真分析研究执法问题发生的环节、人员,深刻剖析发生执法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对发现的执法问题,要坚持“早发现早整改,边发现边整改”的原则,认真进行整改。能当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当即整改的,要积极创造条件进行整改,并列出整改计划报大队专项活动办公室,专项活动办公室要及时督促、督导相关部门执法问题整改工作,必要时,大队要派出工作组帮助其进行整改。 (四)规范提高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各科室、中队要坚持边查、边改、边规范的原则,及时发现、整改执法问题。针对查摆出来的执法问题,要在深刻剖析存在问题根源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相应的对策,建立健全相应的执法制度和执法规范,强化执法管理,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努力从源头上杜绝恶性执法问题的发生。 大队将在积极开展“三项整治”的同时,大力开展“四项建设”,将“四项建设”贯穿活动的始终。通过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实现大队各单位及其民警执法素质不断提高;通过加强执法场所建设,实现由执法办案场所建设由“整体达标”向“全面达标”的飞跃,防范执法安全事故的能力不断增强;通过加强执法平台建设,实现执法信息资源共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执法效能不断提高;通过加强执法机制建设,实现无缝隙执法监督,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五)总结验收阶段(11月份)。 各科室、中队要对照活动目标逐条、逐级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继续进行整改。11月10日前,大队将对各科室、中队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做好上级公安机关对此次开展专项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开展“深化执法规范建设提高执法公信力开展‘三整四建活动”是贯彻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结合点,是解决突出执法问题,是维护河南公安形象的迫切需要。各科室、中队特别是单位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专项活动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兼顾,周密部署。(二)要加强检查督导。分管大队领导及督察和法制员要深入检查督促,加强指导,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大队将实行班子成员分片负责制,抽调有关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检查、督导。重点监控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和对交通肇事案件的办理情况。(三)要严格责任追究。各科室、中队要把责任查究作为重要环节来抓,作为硬措施来落实。对个案查究信息,要予以责任倒查;对上级批办、司法检察建议,予以责任倒查;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予以责任倒查;对媒体炒作,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的,予以责任倒查;对在本单位办案环节上造成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予以责任倒查;对工作滞后,隐患层积,问题频发的,予以责任倒查。对查证属实的问题,要分清责任,依法依纪予以责任追究。对民警或单位主动纠正过错,未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可从轻或不予处理;对顶风违纪的,坚决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和省公安厅《关于民警执法过错等问题追究领导责任“五条规定”》等相关规定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活动走过场、组织不力、整改纠错不到位、瞒报、谎报、制造虚假材料掩盖问题或者在活动期间顶风违纪、出现重大执法问题的单位,除了进行严肃查处、通报并对单位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还要将在年度综合绩效考评中扣除分值的处理。各有关单位要坚持把“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教训不汲取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贯穿整个活动始终,确保专项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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