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我国涉外税收流失的治理对策] 税收流失

目前国已成全球外国直接投()流入国。

而其起到投拉动、技术提升等正面作用投者由受利益化和税收化目驱使,利用各种方式进行逃、避税税收流失现象日趋严重。

据商部统计截至00年底我国累计批准设立外商企业905但半以上都是亏损状态。

目前国境0多万外企半以上账面亏损年亏损总额达00亿元尽管事实上不少外企业处盈利状态但些跨国公司利用非法手段每年避税达300亿元以上而00年全国外商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全年累计共入库935亿元。

避税数额全部涉外所得税收入35%。

而据国官方保守数估计跨国企业凭让定价这手段使国每年税收损失超300亿元。

特别是其涉外企业国际避税现象非常突出虽然严格讲它并不违法但这无疑违背了立法目和税法精神损害了国利益。

采取相应措施,积极防涉外税收流失已成当急。

我国涉外企业避税具体方式涉外税收流失主要涉及是偷逃税和避税避税导致税收流失不但数额很更由其非违法特性使其活动更具隐蔽性和复杂性也因成涉外税收监管难。

我国涉外企业避税主要问题国际避税所指避税问题主要是指涉外企业国际避税

所谓国际避税,是避税活动国际围延伸和发展,是指跨国纳税人以合法方式利用各国税收法规漏洞和差异或利用国际税收协定缺陷通变更其营地、营方式以及人和财产跨越税境流动、非流动等方法谋限地减轻或规避税收担行。

由各国执行税法和政策不就会出现税境、等或国境不情况。

改革开放以, 国际避税问题我国从无到有, 从少到多, 历了不断发展和变化程, 尤其是国加入以, 国济日益融入世界济体化, 政治稳定、投环境改善、法制完善、政策透明增加等因素, 吸引了更多外商企业国投。

然而, 随着国际化和跨国公司迅猛发展跨国纳税人国际逃税和避税潜收益也随增加因而国际税收领域避税和逃税现象也越越严重。

但是由偷逃税各国国法属违法行许多跨国纳税人识到逃税行败露对其损害将远远逃税收益因而更多以合法方式规避税收达到减轻税目使得避税手段越越多样化、复杂化国际避税活动规模也越越。

()利用让定价(ll rr r)进行避税

让定价又称让价格是指关企业各方交易往人确定而不是独立各方公平市场按正常交易原则确定价格这里是指跨国公司管理当局从其总体营战略目标出发, 谋公司利润化, 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购销产品和提供劳所确定部价格是外企业常见、量、隐蔽避税方法。

它实质是通不合理地分摊成和费用进行国际避税, 从而达到税总利润化。

让定价方式主要有通高进低出移利润

有些外企业方合作者不了国际市场行情而且缺乏独立国际购销渠道往往由外商掌控购销权。

外商境外关公司业营和结算多采用部定价从集团整体利益出发压低产品出口价格抬高进口原材、机器设备价格把企业利润移到境外关公司使我国应得财政收入外流也使方利益受损。

利用境外贷款业移利润

涉外企业金支持其境外母公司通母公司或境外其他关企业对境公司提供高利息贷款这就增加境公司营成从而使其利润从境移到境外母公司或其他关企业造成税收流失并损害方利益。

还有些外商故把企业额定得低些或者对其应投入权益投入不到位而以较高贷款利率向企业提供运营金加企业税前列支费用达到避税目。

3进加工和加工业压低加工费。

实践这些情况多见外商企业

因外销产品定价多是以原材进口价格基础加上加工费而加工费率低极易造成企业亏损移利润

通虚列、高报境外劳费或以专有技术使用费、费、专利权使用费等名义税前列支量费用增加企业营成向境外利润

(二)利用税收征管漏洞避税

我国避税工作起步较晚,税法政策关反避税方面规定不够系统和具体,可操作性较差, 涉外企业进行国际避税提供了条件。

如税法规定, 企业与关企业提供劳, 不按独立企业业往收取和支付劳费用, 当地税机关可以参照类似劳活动正常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然而, 税法并没有正常收费标准予以明确,增加了税部门实际操作难。

而且, 我国不采用引力原则, 即外国企业我国有常设机构, 但从我国取得收入与上述机构无关, 则不计入常设机构应税所得, 因, 许多外国企业就利用我国设立办事处但却不通办事处而直接我国采购物或销售商品等方式避税

再如, 我国关防止弱化金管理制, 税法并没有予以明确, 这就可能会产生避税漏洞; 另外, 我国许多国签订税收协定对劳、特许权使用费等规定存较多漏洞, 已不能适应济发展要。

(三)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避税

我国了吸引外, 引进先进技术, 对外商企业税法规定了各种优惠政策, 诸如减免税优惠、亏损弥补、再投退税、购买国产设备抵免税等, 外商企业往往就利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进行避税

我国税法规定 生产性外商企业营期0 年以上, 从开始获利年起, 可享受两免三减半所得税优惠;企业发生年亏损, 允许用下年税前利润弥补, 下年税前利润不足以弥补, 可以连续追补5 年。

外商企业从开始生产营以, 就通跨国移利润, 造成境企业账面连续几年亏损, 推迟进入获利年, 长期处免税期。

企业减免税期满, 以变换名称等手法, 按新企业向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重新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待遇。

(四)利用电子商避税

电子商( lr rl r) 主要是指交易双方国际进行商品和劳交易。

电子商活动具有交易方式及隐蔽化、地虚拟化, 交易数据电子化等特征。

这就使得交易程高效便捷也对传统居民、常设机构、属地管辖权等概念无法进行有效约束, 无法准确区分销售货物、提供劳或是让特许权等行。

因而电子商迅速发展既推动济发展, 也给各国提出国际避税新课题,尤其对我国电子商发展水平较低现状提出了更严峻挑战。

(五)我国部分涉外企业避税还表现出逆向性特征。

逆向避税是指跨国纳税人从低税管辖区进入高税管辖区,以限地谋所利益行。

国际避税般规律是由高税国向低税国流动,跨国纳税人从高税国向低税国或避税地移利润和财产,以减轻税收担。

我国从事投营活动涉外企业避税规律与般国际避税规律不,表现出逆向避税特征,即将利润我国境外高税区移,逃避我国较低税。

我国金管理、利润分享制以及对外商企业审计难等问题密切相关。

逆向避税主观原因涉外企业逆向避税动机是谋身利益化我国涉外企业逆向避税动机则主要表现非税方面。

()独享企业利润

企业各方要按照投比例分享税利润,正是这原因,外方母公司则子公司年营期,以让价格方式将利润境外移,独占合营企业利润

()逃避预期风险。

有些外商我国投及政策环境持投机或怀疑态,存及早抽回欲望。

了加速对子公司投成和利润回收,常提高对子公司劳收费或技术使用费等等。

(3)实现营策略。

从跨国公司营活动看,其基营特把全球作战略目标安排供货、生产和销售等营活动和安排整体财会计核算,跨国公司作营策,所考虑是整公司长远利益。

跨国公司往往以逆向避税方式实现其全球营策略目标。

()调节子公司利润

主要体现境外母公司希望掩饰境子公司盈利水平避免其他投者因行业利润丰厚而加剧竞争,因而通逆向避税提高供货价格压低回购价格人地减低子公司盈利。

客观原因外商具有逆向避税动机只是逆向避税形成提供了可能,而逆向避税要真正形成,还必须具备客观方面原因,即有外商可利用漏洞。

()外商企业缺乏约束机制。

由方缺乏国际贸易验和手段,而由外商全权独立购销。

因缺乏约束机制,方不能有效牵制外商,让外商完全控制了进出口环节,从而利用让定价方式实现其逆向避税目。

()盲目招商引。

部分外商利用方急引心理签订不公平条款。

合签订、出、生产管理、购销等程利用各种条款移利润避税

如提高、虚报进口设备价款专利技术费用如天数原材、产品高进低出等。

(3)涉外税收征管不力。

避税手段多样化、复杂化,反避税工作高难都要素质高、验丰富涉外税收征管人员加强管理和审计。

目前我国涉外税人员素质还偏低,不能有效执行反避税措施,这也是逆向避税能够得逞原因。

3逆向避税影响。

涉外企业逆向避税严重损害了我国利益。

,逆向避税造成了我国税收收入流失

二,逆向避税往往是以损害涉外企业方利益必要条件。

外商逆向避税境外缴纳更多税,即实际是牺牲纳税利益。

牺牲纳税利益往往是以获得更多非纳税利益前提。

外商逆向避税侵占方利润,而且只要侵占方合营利润而增加利润其所损失纳税利益,外商即能获得更多利润这严重损害我国税收利益和合营方权益。

涉外企业避税不仅直接影响我国财政收入规模,而且造成纳税环境不公平扰乱济秩序,并引起了国际上不正常流动甚至会影响我国对外开放整体战略步骤。

因,研究我国涉外企业国际避税方式,制定、完善反避税法规并采取相应措施,已成我国政府及税部门不容忽视项重要任。

二、完善涉外税收流失防治对策全面打击偷逃税健全税收控管体系。

各地近年对偷税处理都偏轻。

纳税人就心存侥幸致使纳税人偷税行频频发生。

国外纳税人偷税行所以比较少是因这种违法行出不但有损纳税人声誉而且所受处罚对纳税人损失远远超偷税所获得处从而维持了主义社会所谓纳税道德。

鉴上述情况我们认首先对偷税罚款倍数除了有高规定以外不能有太弹性以缩法律执行弹性区。

其次执行惩处条款定要从严。

特别是我们现对外企业实行多种税收优惠偷税如不重惩就很难杜绝。

()从纳税人方面看,防止税收流失可采取对策采取有力措施遏制地下济活动蔓延加强税监控。

首先区别对待分而治。

对些破坏性较身具有危害性地下济活动如走私、制假、盗版等应采取措施予以严厉打击。

对些破坏性较身没有什么社会危害性地下济活动则应通加强管理、适当减轻其税费担和提高政府职能部门识等措施使由地下地上公开营。

其次建立遏制地下济活动蔓延制加强税监控。

全面实行储蓄存款和金融产实名制各种支付广泛使用支票、信用卡扩泉预扣税制适用围推行全国围使用唯税代码册登记制以加强对纳税人监控不断压缩地下济活动围和税收流失存空。

降低税收稽成。

稽成越高,纳税人违规概率越。

因降低稽成是防止税收流失有效约束措施。

可从以下几方面考虑()实行电子稽。

充分利用电子络,开发电子稽系统以提高稽技术和效率,降低稽成。

()建立二级稽。

由税人员直接实行稽制成高,可考虑建立二级稽,即级稽可考虑交给社会介机构(如册税师事所) 进行般年稽,税机关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发现问题追究介机构责任。

税机关只对案要案进行直接稽,以降低稽成。

(3)进步完善选案、稽、审理、执行四环节运行机制,将重放对检环节监督制约,控制征管流程道防线税收流失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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