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报告】 人民调解调研报告

作项具有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人民调具有面向基层、贴近群众、生活、便民、利民优势正确处理人民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群众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得到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广人民群众关与支持。

然而随着我国法制建设不断发展和完善各种调制性质、职能、原则、程序、效力等方面差异使得人民调体系存不足日趋显露。

就笔者谨结合基层工作实际提出些粗识拙见。

人民调与其它几类调主要区别我国调制主要有诉讼调和诉讼外调两类。

虽然不论是何种形式调其设置目都是了当事人纠纷采用方式方法都是通说教育、宣传法律政策、促使当事人相谅达成和协议适用原则基都包括“愿原则”、“合法原则”、“明事实、分清是非原则”。

但是作种人民调委员会主持下以国法律、法规、规、政策以及社会主义道德依据以愿原则以说教育方法促使民纠纷双方当事人相谅、平等协商达成协议消除纷争活动人民调与司法调、行政调等其它各类调活动也存着许多区别这主要表现()围有所不。

人民调仅限调处民纠纷;行政调也限定各行政机关职能管辖围纠纷如治安调围就是因民纠纷引起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轻微行;仲裁调主要是商活动发生合纠纷以及劳动争议纠纷;法院调则囊括了所有纠纷包括诉刑事案件。

(二)程序有所差别。

人民调、行政调、仲裁调属诉讼外调调不是必程序取当事人愿调能达成协议除仲裁机关可以作出仲裁裁外人民调委员会和相关行政机关是无权对纠纷作出处理定也不能依职权移送人民法院审理。

而法院调则属诉讼调其离婚诉讼调是法定必程序调不成人民法院应当及作出裁判。

(三)强制效力各异。

人民调、行政调所达成协议当事人觉履行外是没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凭调协议依据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只能另行提起诉讼;仲裁调所达成协议也不尽有完全法律效力当事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仍然要人民法院审确认无误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执行当事人只能另行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法院调则具有完全法律效力确有错误要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撤销改判否则原调仍执行。

二、人民调优势和不足作种由宪法、法律规定重强调广人民群众党领导下进行我教育、我、我管理和我约束项具有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人民调具有公益性、民性、律性、愿性特他简便、及、济、亲和正确处理各种纠纷方面有着极重要地位和作用。

()人民组织覆盖面比较广。

顺应昭通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客观要各级党委、政府高重视下多年努力目前我市已建成各类调组织50其乡镇(街道办事处)调组织3村(居)级调委会69企事业单位调委会7区域、行业性调委会6其他调委会8。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调组织络基形成对及有效地调处社会生活所发生各类纠纷创造了条件。

(二)人民调受案围比较宽泛。

人民调是民群众治性活动其受案围除重特刑事案件外般都没有明确界限。

而且各级调组织也没有严格职级和秉属关系只要双方当事人参与调人民组织认可以受理调活动就可以开始。

因量社会生产生活所出现纠纷都可以人民组织主持下进行。

(三)人民调依据形式多样。

法律只是社会公平正义道防线。

社会生活许多矛盾纠纷如光靠政策、靠依法办事不定能得到妥善处理。

人民调以国法律、法规、规、政策和社会公德依据主要采取方法是对双当事人进行说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谅让平等协商愿达成协议

它不像行政调、司法调有非常严格调依据只要不与政方针相冲突不违反法律硬性规定感情因素、公序良俗、调处者人威望等都可以影响是否达成调协议

(四)人民调有利定纷止讼。

人民调有专门组织形式和程序规定而且不收取任何费用调形式和运用手段上更灵活多样这可以降低诉讼成方便群众参与。

与行政调、司法调和信访相比人民调方法灵活程序简便没有效限制特别对些陈年旧事处理有明显优势。

人 民调员当事人多是邻里乡亲情况比较了对双方当事人比较熟悉调也主要运用日常生活掌握涉案人物及事件背景知识、“地方性知识”纠纷调取证、调处都更加方便对妥善处理纠纷也有很促进作用。

(五)以人民调方式结案有利增进社会和谐。

民有这样种认识如邻里发生矛盾方被告上法庭无论法庭如何公正判都将伤害彼“面子”甚至形成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局面更有结世代冤者。

人民调双方当事人并对簿公堂面对不是铁面无私法官而是村组、乡镇可以信赖“熟人”调人员以实事依据依法律准绳前提下合法基础上更加重合情合理“和贵’调处结并不是纸判而是双方都调协议调以双方当事人往往会化干戈玉帛成友、不计前嫌邻里乡亲。

这对全面推进集体制改革不断增进农村社会和谐有着极重要义。

但是看到人民调对增进人民团结防止矛盾激化预防、减少犯罪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所发挥积极作用我们也应当清醒认识到我国人民调还存着些不足。

概括起这主要表现以下几方面()工作随性。

人民调由具有较随性,可能被人操纵利用调员可能利用事实上力量左右调方案使调愿难以保障终演成弱肉强食格局。

(二)队伍素质不高。

调员法律政策水平低适用程序法能力弱化素质低难以适应社会变化发展要和难以充分体现公正公平目。

(三)缺乏强制效力。

调结效力上缺少权威性、确定性和强制性等。

充分利用人民协议法律地位。

随着《高人民法院关审理涉及人民协议民事案件若干规定》以及司法部《人民工作若干规定》出台人民调委员会调达成、具有民事权利义容调协议具有民事合性质人民协议法律地位有所提升。

但是总说仍然缺乏足够法律约束力方当事人旦反悔都要通诉讼途径。

三、对加强基层人民工作些见和建议加强人民工作这是常说常新话题。

特别随着昭通济社会持续发展各种矛盾纠纷也日渐增多。

虽然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人民工作确取得了定成绩但离新形势和任要也还确存很差距。

就下步基层人民工作笔者谨提以下几见和建议()切实提高对人民调认识。

人民调是具有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律制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开展平安建设活动发挥着重要作用。

因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高充分认识人民工作地位和作用充分认识社会型期人民工作发展机遇充分认识人民调维护公平、主持正义宗旨高重视和切实加强人民工作

通深入开展人民工作着力化各类矛盾纠纷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构建平安和谐社会建设营造良社会环境。

(二)不断建立健全调工作络。

按照“哪里有人群调委员会就建哪里;哪里要人民人民调就哪里发挥作用”工作要积极探胆实践不断创建适应新形势要人民调委员会巩固和完善村、居、企调委会等传统人民调委员会建设不断延伸工作领域努力使人民调全面覆盖社会生产生活各领域。

(三)努力构建各种工作长效机制。

新期人民工作要坚持“以防主调防结合多种手段协作战”工作方针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责”原则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心工作积极推进人民工作改革增强部活力济社会发展。

要坚持人民调“六统”要努力构建“调”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工作运行和责任追究、奖惩激励等机制特别要加强与人民法院系充分发挥镇、街道调心作用重加强对村级调员配备和培训进步提高他们化基层矛盾纠纷和处置涉法信访能力和水平以努力把量矛盾纠纷化基层。

(四)争取设置司法机关确认人民协议机制。

目前调作种诉讼程序外社会矛盾纠纷有效方法受到社会各界高重视。

人民调毕竟只是种民组织其主持达成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

所以有必要这样操作人民调委员会主持下达成调协议当事人反悔而起诉到人民法院合某些条件人民协议建议创设专门、合理简便司法机关确认程序以便更合理地运用社会调和司法。

这不仅能有效减少国司法浪费和当事人诉讼成额外支出也能维护人民调权威性。

(五)全力保障人民工作费。

人民工作开展要定费保障如调取证、制作材、召开例会、组织培训、宣传教育、调员补贴、总结表彰等。

因各级政府应把人民工作费列入财政预算按划拨实行专款专用。

健全激励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调组织调员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进行宣传和表彰奖励以调动工作积极性使其尽心尽责地做人民工作

(六)稳步推进人民调员队伍建设。

人民调员队伍素质是人民工作质量、效以及人民工作发展定性因素。

特别当前处矛盾凸现关键期更要有批具有较高政治、业素质和化水平、年富力强人员加入到人民调队伍。

但是目前已建立村级人民调队伍素质状况不尽人有相当部分调员素质较差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改革和发展人民工作要。

因今工作必要提高人才素质上下力气积极推广“首席调员制”、“调人员等级制”、“调员聘任制”和“持证上岗制”等做法和验把调人员选配关口并通举办培训班、组织交流、验演讲、以会代训、现场观摩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调人员岗前培训和岗培训提高他们法律政策水平和道德水平、化水平和调工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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